陸王心學的精神在哪裡?你瞭解多少?

1.陽明心學的定位

在討論陽明心學(為了簡便,接下來論述中有時會以“心學”一詞代替。但這只是為了簡便,並不是說陽明就壟斷了“心學”,因為還有陸九淵、陳獻章、湛若水等人的理論也可以稱為“心學”。)前,我們可以先對“心學是什麼”有一個粗略的瞭解。從西方學術分科的角度看,陽明學,甚至整個中國哲學,其實是一個較難歸類的現象,因為西方傳統的概念名相很難把心學的所有特性都容納在內。尤其是“哲學”和“宗教”兩個概念。

在這裡,我們要借用現當代兩位佛學大家的觀點來看待陽明學,那就是歐陽竟無的“佛法非哲學非宗教”和湯用彤的“佛法亦哲學亦宗教”。與此相應,我們也可以說“心學非哲學非宗教,亦哲學亦宗教”(其實整個中國哲學都能用這種觀點來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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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這樣說?因為從傳統西方的觀點來看,“哲學”就是從蘇格拉底以來的理性思辨為基本特徵的學科,包括本體論、宇宙論、認識論等,而“宗教”指的是一種信仰行為,信仰對象基本為一個或多個人格神。把握住西方傳統以來這兩個概念的基本特徵後,接下來我會把上面“心學非哲學非宗教,亦哲學亦宗教”的論點拆分成4個小論點加以表述。

a.陽明心學非哲學論:從心學的角度看,固然我們可以從陽明那概括出他的本體論、宇宙論和認識論,但心學的另一個很重要的角度,修煉成聖的工夫論(修煉的過程方法),就不是西方哲學關注的重點,而和西方宗教中所謂的“靈脩”之法倒有接近之處。可見,西方“哲學”不能完整概括心學,這是其一。其二是在於,心學的論述基本不是採用理性思辨的方法,這與“哲學”也不相符合。《傳習錄》裡都是對話,而且都是師傅指點弟子的語句,有觀點,但沒有推理過程,甚至很多語句都是陽明因時因地的“因材施教”,不一定具有普遍性。所以,從上面兩個方面看,陽明心學不是西方傳統意義上的“哲學”。

b.陽明心學非宗教論:這個很簡單,陽明心學不信仰人格神,這就與西方傳統意義上的“宗教”不符。

c.陽明心學是哲學論:上面已經論述過,硬要歸納的話,我們是能從《傳習錄》裡歸納出陽明的本體論、宇宙論和認識論的,這是它是哲學的方面。另外一個是,當代西方對“哲學”的理解也在發生變化,尤其是海德格爾的存在論哲學出來之後。更近一點的,比如阿多《古代哲學的智慧》和努斯鮑姆《慾望的治療》就把古希臘哲學理解成是一種生活方式和精神修煉的方法,這樣對“哲學”一詞的擴大化的理解,就能夠完整地把陽明心學包容在內。所以,在這個意義上,我們也可以說它是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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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陽明心學是宗教論:一方面,陽明心學的工夫論和陽明屢次強調的“信良知”兩點,都和西方傳統“宗教”的“靈脩”和信仰行為有類似性。另一方面是,和“哲學”概念一樣,西方當代的“宗教”概念也在擴大化。比如宗教哲學家約翰·希克把宗教看作是“人類對超越者的回應”,這個“超越者”可以是人格神,也可以是某種精神,某種實體。這樣一來,心學就可以看作是一種“宗教”,因為在陽明那,“天”、“理”、“良知”都是一種超越性的存在,重要的就是不斷回應這一超越性的呼喚,“天人合一”。

所以,如果我們採用“非哲學非宗教,亦哲學亦宗教”的理解方式來理解心學的話,很多問題都可以消泯掉,比如對陽明“不夠哲學”的質疑等等。事實上,在我看來,目前陽明心學研究最好的兩本專著,陳來先生的《有無之境》和陳立勝先生的《入聖之機》就是分別從哲學和宗教兩個角度考察陽明學的研究著作。如果你能全盤理解這兩本書的內容,我覺得你對陽明學的理解至少可以超越市面上95%談陽明的人。當然,在那之前,你可能也須要我這個回答來引路(奸笑)。

2.陽明心學基本要義

陽明心學的內容極為豐富,但其基本要義可以概括為以下4點,這應該是每個談陽明的人都要了解的。

a.每個人都有“良知”。“良知”知是知非,是判斷行為正確與否的根本依據。

b.“良知”會在人的生活中不時/時時(陽明後學在這一點上理解不一,目前我自己的理解傾向於“時時”)呈現在人的意識裡。如王陽明認為,一個明知自己是小偷的人,在聽到別人喊他“小偷”的時候,也會侷促不安。這種侷促不安心理的出現,在陽明看來,就是“良知”的呈現。

C.人的行動應該遵從自己“良知”的指引,即“致良知”。

d. 如果一個人不斷地“致良知”,就能成為“聖人”。

接下來是對這四點的疏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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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為什麼要成為聖人:現代人的角度

對現代人來說,如果要真的認同這一理論,首要的問題可能不在於什麼是“良知”,“良知”哪裡來等問題,而在於這一理論最終指向的目標,即為什麼要成為聖人的問題。現代人容易這樣想:做普通人就好了,做聖人何苦來哉,又苦又累,又要對自己嚴格要求,還不一定被世人認可。成聖的思想當然深深紮根於儒家自先秦以來的理論當中,但是我想先提及一個現代人也容易認同的“致良知”的好處,然後再從儒家理論層面給為什麼要成聖做出一個解釋。

“致良知”的好處在於能使人身心健康,至少就其理論層面來說,是希望達到這樣一個效果。首先,心理健康其實就是沒有煩惱,就是儒家所說的“君子坦蕩蕩”的境界。一個完全按照自己“良知”行動的人,問心無愧,不會自欺,也不會欺人,煩惱比較少,應該是容易想見的。以社會上普遍流行的剩女催婚問題為例,一個剩女被催婚,之所以會感到煩惱,是因為:1.她不認同長輩們催婚時所使用的理由和觀點;2.但因為傳統“孝順”觀念影響,她不能採用與長輩們斷絕往來的激進做法,甚至不能當面與長輩們產生激烈的爭執。這樣的兩難中,她有很多煩惱就是很自然的了。如果採用“致良知”的方法,首先她要問自己是不是真的不認同長輩的觀點,如果是的話,那就應該向長輩們表達自己的觀點。但也要顧及到長輩們的顏面,最好不要當面頂撞,意氣用事。那就採用一個折中的方法,比如說寫信。寫信的好處在於寫的人比較冷靜,讀的人讀的時候也比較冷靜,不容易起情緒。在信中對長輩們的想法先表示理解,然後理性地表達自己的觀點,如果長輩能認同最好,如果不認同,就表示希望得到尊重。幾個來回之後,至少雙方的理性理由都清楚了,都懂得對方心意了。這樣的信寫了之後,一定能保證長輩們尊重她嗎?其實也不能,但至少她已經把她能做的都做了,她完成了自己這一方在溝通上的責任,盡了自己的人事了。當別人再問起催婚的事,她可以大大方方地說,自己已經盡了最大的溝通努力了。這樣一來,煩惱自然能大幅減輕。如果她在其他事情上也不斷“致良知”,那她就總能保持一個煩惱不多的狀態。在這點上,陽明心學與佛教的目標有一定的類似性,只不過佛教的終極目標就是消滅煩惱本身,而在陽明心學看來,消滅煩惱只不過是“致良知”過程中產生的附帶益處而已,終極目標另有所在(這一點之後會有所論述)。

“致良知”能讓人心理健康,同時,它也希望能讓人身體健康。這一點如何做到?一來,心理煩惱少,本身對身體健康就有一個良性影響。二來,真正“致良知”的人也會活得真實,活得真誠,愛惜自己的身體,生活規律不奢靡不放逸,身體自然容易好。以陽明自己為例,一次他與門人弟子一起爬山,爬到頂上時,眾人氣喘未定,陽明卻浩歌長嘯。眾人問他登山之法,陽明說:

登山即是學。人之一身,魂與魄而已。神魂也,體魄也。學道之人,能以魂載魄,雖登千仞之山,面前止見一步,不作高山欲速之想,徐步輕舉耳,不聞履草之聲,是謂以魂載魄。(王曾永:《類輯姚江學脈附諸賢小傳》)

在陽明這,“學”、“學道”就是“致良知”,所以“致良知”的人,在登山時,只會專注於自己的每一步,感受著自己的每一步,沒有“快點登頂”的燥進想法,自然不會在登頂時氣喘吁吁,這就是“致良知”使人身體健康。

當然,陽明本人56歲逝世,並不算高壽。但一來,陽明小時肺部就有隱疾,二來,陽明生命活動的密度和質量都大大超過普通人。他要帶兵打仗,要講學,還要做行政工作,生命活動的密度至少有一般人的兩倍。在陽明後學中,有好多人高壽,還有些人死前還有“異象”。比如泰州學派的羅汝芳,死前就預知了自己的死期並告訴自己弟子,弟子不忍,讓老師再留留,羅汝芳“愉色許曰:‘為諸君再盤桓一日。’”果然再留了一日才死。當然,這些事可以當傳說看,甚至可以看作是弟子為了抬高老師,故意附會編造。但至少就陽明心學理論上所展示的方向看,確實,陽明是有這個自信的:“致良知”的學者必然能收強身健體之功效。

4.為什麼要成為聖人:儒家理論的角度

從儒家理論的角度看,“為什麼要成為聖人”這一問題的答案只有一個:因為成為聖人是人生在世唯一應該和值得追求的目標。現代人容易覺得,這太絕對,太不近人情,太殘酷,太驕傲,太自以為是。別急,先了解這一觀點背後整個的理論基礎再做評判。

這一觀點的基礎是孟子的“性善論”。孟子的“性善”不是指人生下來就是善的,而是指人和動物最大的區別在於人有做出向善行為的可能。什麼意思呢?也就是說,人生下來時候是善是惡是善惡混,孟子都是能接受的,因為孟子就不是在“人生下來時候是什麼樣子”這一點上來理解“性”的,他是從“人與動物的區別”這一角度來理解“性”(《三字經》中的“人之初,性本善”是對孟子“性善論”的誤解)。在孟子看來,如果你把人和其他動物相同的東西(比如吃喝拉撒)當作人的“性”來看待,那就沒有突出“人之所以為人”的最大特點,把“人”看小了。在這一點上,孟子和亞里士多德有共通之處,只不過亞里士多德把人和動物的區別定位在“人有理性思辨能力”和“人是政治動物”兩點上,而孟子是定位在“人有向善能力”上(其實這裡對“人性”的不同理解,對中西文化的發展有非常大的影響,我覺得可以說是決定了中西各代知識人殫精竭慮的運思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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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可能有同學會問,這裡的“善”指的是什麼?難道“助人為樂”這樣的“善”就是我們的“性”嗎?我的回應是,“性善論”中的“善”不能看得太實。什麼意思呢?就是不要把這個“善”理解成我們現在社會所說的尊老愛幼、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等等,因為這些“善”都是經過長久的文明發展之後,充分社會化建構出來的“善”。在孟子那個年代,“善”還沒有這麼實的定義,而是應該理解成任何“我可以做得更好一點”的想法。以孟子對葬禮形成演變的看法為例:

“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他日過之,狐狸食之,蠅蚋姑嘬之。其顙有泚,睨而不視。夫泚也,非為人泚,中心達於面目。蓋歸反虆梩而掩之。掩之誠是也,則孝子仁人之掩其親,亦必有道矣。”——《孟子·滕文公》

孟子認為,可能遠古時代也沒有葬禮,父母去世之後,隨便把父母的屍體拋在野外就完事。但是呢,有人偶爾路過父母屍體處,看到屍體被狐狸吃,被蒼蠅飛蟲吃,感覺非常不好,不忍心。所以他把父母屍體埋到地底下,(雖然他知道屍體同樣是在被吃,但自己沒看到,心裡總是會好受一些【這裡是我的發揮】)。慢慢的,這樣乾的人多了,就形成了葬禮這樣一個習俗。孟子在這裡說,這種做法“亦必有道”,是符合“道”的,也就是說,這樣做法完全體現了他所說的“向善的能力”。所以,在這裡可以看出,孟子所理解的“善”不是那麼實的“善”,而是“把父母屍體埋在地下會更好”的意識,擴而廣之,也就是任何一種“我這樣做可能更好”的意識。在這一點上,孟子所說的“善”與《蝙蝠俠:黑暗騎士》中的一句臺詞有相通之處,即

“每個人都可以做英雄,哪怕是做一件很小的事,比如給一個小男孩披上外衣,讓他安心,讓他知道生活還在繼續。”

在孟子看來,如果你在生活中實現了自己靈光一閃的“這樣做可能更好”的想法,在這一刻你就是“大人”、“聖人”、“英雄”,因為你充分展現了“人之所以為人”的力量。

好了,既然孟子認為人和動物最大的區別在於這點“向善的能力”,是“人之所以為人”最重要的特徵,那麼很自然,充分實現這種能力就應該是人生在世的唯一目標。而這種能力的充分實現就自然能讓人成為“聖人”。所以,“為什麼要成為聖人”對古代的士大夫,對陽明來說,是一個非常自明的問題,自明到可以完全不用解答。

當然,從現代人的角度,我們可以說孟子的“性善”還有問題,我們可以把亞里士多的“思辨能力”作為人最重要的能力,這沒問題。或者,從佛教的角度看,所謂的“我這樣做可能更好”的意識只不過是一種塵緣未了,沉淪欲界八苦的表現,並非究竟。在這裡,選擇那條路只能是每個人自作決斷。用勞思光先生的話說,各種精神傳統的“基源問題”本來就不同,在本根上,有無法會通之處。但是呢,從另一方面說,儒家也能在面對這些精神傳統時自圓其說——你想要發展自己思辨能力,追求真理的想法不也是一種“我這樣做可能更好”的意識嗎?你想要消儘自己的煩惱,跳出輪迴的想法不也是一種“我這樣做可能更好”的意識嗎?所以科學、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甚至存在主義、虛無主義、無政府主義,歸根到底,都是人性中這樣一種“我可以做得更好”的意識的顯現,宇宙的生滅流傳,就是這樣一種意識不斷生髮、消散、再生髮,生生不滅的過程,這就形成了儒家的本體論和宇宙論(熊十力先生比較清晰地闡述了儒家這種本體宇宙論。),詳後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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