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瀋陽市法庫縣公安局依法查處一起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違法行為人李某某(男,30歲)被警方依法處理。
2月15日16時許,法庫縣公安局十間房派出所接到報警稱,一男子辱罵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接警後,十間房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並依法將違法行為人李某某傳喚至公安機關審查。
經查,當日15時許,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在十間房鎮拉馬溝村監測點對李某某進行體溫檢測時,該人拒不配合,並撕扯警戒線、辱罵現場工作人員。
2月16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法庫縣公安局對違法行為人李某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五百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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