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離婚和別人同居算犯法麼?會有什麼處罰?

成喜英


這現象雖然不能說普遍存在,但人數卻已非常的多……

因為一般而言,這不算違法,就算起訴離婚,也不會追究刑事責任,最多在分配財產時會有所考慮。(特殊情況例外)。


皇家師爺


夫妻感情不和,還沒離婚就和他人同居,算不算犯法?是否會被追究重婚罪?

正確答案:這種情況有兩種可能,關鍵看和他人同居時,是否以夫妻名義。

第一種情形:如果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或者周遭鄰居證明他們是夫妻關係,就涉嫌重婚罪。

第二種情形:雙方不以夫妻名義,甚至在搞偷偷摸摸的地下工作,那就不可能構成重婚罪。

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呢?下面做一下具體分析。

一,根據馬斯洛原理,溫飽問題解決後,人們精神方面的需求就會提高,湊合的婚姻就再也難以維持。

隨著國民經濟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提高,人民大眾的精神方面也更自由了。

比如,法律規定的“婚姻自由”,包含了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但是,現實中人們不僅很少行駛結婚自由的權利,離婚自由的權利更是一直被束之高閣,極少發揮其作用。

不過,今天卻又完全不一樣了。

如今,不僅結婚自由了,比如有人閃婚,才認識幾天連雙方父母都沒見呢,就結婚了。

沒過幾天,結婚證還沒有焐熱呢,又閃離了。

貌似,這自由就有點過分了,不過總歸不過是好聚好散罷了,

有的就更離譜了,還沒有正式離婚,就又和他人同居生活。

有人就會比較好奇:這種情況是否屬於重婚呢?是不是可以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二,重婚罪必須同時存在兩個婚姻關係,而並要求兩個婚姻關係都是合法有效的。

我國的婚姻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事實婚姻,一種是法定婚姻。

94年2月1日之前,沒有進行婚姻登記,但是存在事實同居關係的,會認定為事實婚姻。

94年2月1日之後,就不存在事實婚姻這一說了。

而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是:

1、按照字面意思理解,重婚罪應該有兩個婚姻關係存在。

2、前面有一個合法的婚姻存在,不管是事實婚姻還是法定婚姻都可以。

3、至於後面一個婚姻關係,不一定必須是法定的,也不一定是事實婚姻。關鍵點只有一個——向外界公開表示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就有可能構成重婚罪。

當然,還有另外一種情形存在:

因為,現在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信息並非全國聯網,所以有可能之前已在某個地方登記結婚了,但是到新疆或者甘肅等地方,還可以再登記一次婚姻關係。

這種情況,就是存在兩個從形式上來看完全合法的婚姻關係,屬於最典型的重婚罪。

所以,

根據文章開頭描述的情況,已有一個婚姻關係存在,之後又與他人同居,就不一定必然構成重婚罪。

因為,後面的同居關係是否以夫妻名義對外聲稱,或者鄰居是否認為他們存在夫妻關係,這個事實就比較關鍵,需要調查清楚才行,畢竟“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

經過調查,如果後面的同居關係存在以夫妻名義對外宣稱,或者周邊鄰居確實認定他們就是夫妻,此時就可以認定他們涉嫌重婚罪。

三,重婚罪屬於刑事案件,一旦構成就會被判刑,會失去自由,也就說已經從道德瑕疵,上升到了犯罪。

下面,我們來仔細分析一下法律都是如何規定的。

《婚姻法》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該法條裡面包括了我國婚姻關係裡的三大基本原則:

1、兩個人之間不僅結婚時是自由的,離婚時也是自由自願的,不得有任何強迫行為在內。

2、一夫一妻,一個人只能有一個配偶,即便再有錢、再漂亮,也不能存在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的情況。

3、在家庭裡,夫妻之間的地位是平等的,一個人並不比另外一個地位高。當然平等也是多方面的,不僅僅是地位方面,也表現在對於家庭財產的支配等等方面。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

根據該條規定,如果一方存在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的,另一方(也就是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上述規定,不僅有配偶者明知故犯,需要追究重婚罪,另外一方如果明知他人已經有配偶了,卻不管不顧仍要和別人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溝通生活的,也會被追究重婚罪。

被追究重婚罪的,儘管法律明確“處二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時間過程一般會判一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如果處理得當,判處緩刑的可能性也是比較大的。


鄒玉傑律師


不會,不過只要不是在未離婚的情況下再與其他人結婚,這樣在法律上講觸犯了重婚罪了,只是同居,法律上還定不了罪,只是在古代時候的人對於這樣的行為是浸豬籠方式了,他們那時思想很保守封建。如今是法制社會了啊!不過如果讓你的配偶知道了並用這個理由提出離婚的話,就算你個人不肯,也沒用,申請當方面離婚也會用定期分居式3年左右,如還是堅持決定離婚,那你堅持也沒有用,也會生效離婚。除非你配偶知道後不和你離婚,又或是你想要在結婚必須先離婚,沒有離婚不能再結婚,只是同居定不了罪,這樣說你能理解嗎?希望能幫到你。不過我除了幫你回答問題以外,我還想提醒你一句哦!這類家庭感情事情比較複雜麻煩,一定要謹慎處理才好,不然後果會比較嚴重的。家變是有可能的呢。三思而後行吧!請別怪我多嘴說這句哦!祝你好運吧!


勇77050323


如今,不僅結婚自由了,比如有人閃婚,才認識幾天連雙方父母都沒見呢,就結婚了。

沒過幾天,結婚證還沒有焐熱呢,又閃離了。

貌似,這自由就有點過分了,不過總歸不過是好聚好散罷了,

有的就更離譜了,還沒有正式離婚,就又和他人同居生活。


瀟灑人玍


這現象雖然不能說普遍存在,但人數卻已非常的多……

因為一般而言,這不算違法,就算起訴離婚,也不會追究刑事責任,最多在分配財產時會有所考慮。(特殊情況例外)。


古月凡58


這個主要看同居對象。如果對方是軍人配偶可能構成破壞軍婚罪。若果對方是普通人則不違法,在離婚時可以作為過錯方對方可以提出賠償。


毋龍飛律師


未離婚和別人同住,你這是犯了非法同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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