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市外流入大余人员必须登记备案!


即日起,市外流入大余人员必须登记备案!

即日起,市外流入大余人员必须登记备案!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外流入人员

登记备案的通告

为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市外流入人员登记备案工作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凡市外流入大余人员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到所在工作单位(企业)、社区(村)指定地点登记备案,如实登记备案!填写近期活动行程和身体健康状况;14天内有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与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要主动严格落实隔离措施,所在工作单位(企业)、社区(村)要积极提供相关生活服务帮助。

二、在大余县内接待过市外流入人员的,须主动到所在工作单位(企业)、社区(村)指定地点登记备案市外流入人员相关信息。

三、对因未主动申报或拒不配合、故意躲避登记备案,编造虚假信息欺骗工作人员,拒绝接受防疫检查监测、隔离观察等,造成疫情传染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大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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