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萬州企業可申請援企穩崗返還

本報訊(記者 丁靳)2日18日,記者從萬州區就業和人才服務局獲悉,近日市人力社保局、財政局、經濟信息委、醫保局聯合下發了實施援企穩崗返還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萬州將認真組織落實,以切實減輕中小企業負擔,充分發揮中小企業在抗擊疫情中穩定就業崗位的重要作用。即日起,萬州相關企業可進行申報。

“此項政策的返還對象,是我區受疫情影響嚴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中小企業,可享受援企穩崗返還政策。”區就業和人才服務局相關人士稱,但嚴重失信企業不納入發放範圍。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按照工信部等四部委有關規定執行。

他說,享受返還的企業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足額繳納2019年度社會保險費(截止2019年12月31日無欠費);企業2019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超過2019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申報時,失業保險參保人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人數不超過本企業2019年底失業保險參保人數的20%,失業保險參保人數30人以上的企業裁員人數不超過本企業2019年底失業保險參保人數的5.5%。

“按照政策規定,返還標準按3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確定。”這位負責人說,其計算方式為:2019年度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含補繳的歷史欠費及一次性躉交、計提費用)÷12×3×50%。

返還程序:企業向失業保險參保所在區人力社保部門提出申請(申報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30日),區人力社保部門初審後,會同區財政、經濟信息、醫保等部門聯合會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返還企業名單及金額,並將會審通過的企業名單和金額在區人力社保部門或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應明確舉報渠道,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我區將於公示完成後及時將返還資金一次性撥付到企業賬戶。

據介紹,此次返還資金主要用於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職工待崗生活補助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返還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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