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的威力一般是越大越好,為什麼二戰後步槍的威力都變小了?

閃擊伯爵2


太遠了要大炮做什麼?一槍5000萬米?合適的距離讓士兵最快的:潑最多的子彈。戰爭不是一個人的事情。士兵只需要精確的潑子彈就好。


傲嬌的小毛驢子


其實,早在一戰前,日本軍隊就已經先知先覺地知道了大威力步槍子彈威力過乘的問題。

日本陸軍裝備的制式步槍,其鼻祖是德國的毛瑟步槍,口徑7.92毫米,具備射程遠、彈丸威力大的特點,同時發射時後坐力也特別大,不適合身材矮小的日本軍人使用。



因此,在槍械結構不變的前提下,日本軍工將毛瑟步槍的7.92毫米口徑,縮小到了6.5毫米,研發了當時全球口徑最小的步槍彈,其他槍械的口徑基本上是8、7.92、7.7和7.62毫米。

二戰時期,是5發栓動步槍的黃金時代,德軍裝備的毛瑟98K,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口徑仍然是7.92毫米,有效射程高達800米以上,但射擊精度卻極高。

由於當時沒有研發專職的狙擊槍和狙擊彈,德國軍工就將槍管精度較高的毛瑟98K挑選出來,裝備了觀瞄器材,就成了一把具備狙擊功能的狙擊槍,給前線的盟軍官兵帶來巨大的威脅。


毛瑟98K,作為栓動步槍的巔峰之作,仍然活躍在網絡遊戲中,以至於許多人已到了論5發栓動步槍,言必稱毛瑟98K的地步,可見此槍對後世軍迷的影響力之大,其知名度和美譽度也非常高。



但毛瑟98K與其前身步槍一樣,存在7.92毫米子彈威力過大的問題,因此,德國軍工在全世界率先發明瞭減裝藥的7.92毫米步槍短彈,同時研發了發射減裝藥短彈的30發彈匣供彈的STG-44突擊步槍。

STG-44步槍具備了5發栓動步槍的威力,以及20/30/32/35發彈匣供彈衝鋒槍兇猛的火力,是一把劃時代意義的步衝合一的步兵槍械,深刻影響了戰後步槍的發展。

戰後以發射7.62毫米中間威力步槍彈的AK-47步槍,以及以發射5.56毫米小口徑步槍彈的M-16步槍為代表,中間威力步槍彈和小口徑步槍彈,一直是步槍的主流發射彈藥。

相對於大威力栓動步槍有效射程動輒800米以上,發射中間威力步槍彈和小口徑步槍彈的槍械,其有效射程通常為400米左右,這個距離也是戰時普遍開火的距離,威力較之大威力步槍彈有極大降低。

但相應地步槍的後坐力降低了,射手容易掌控槍械,由於槍身的縮短,重量輕了,也便於攜帶;此外,步槍的射擊精度也提高了,得益於新材料和新工藝的廣泛運用。


國平軍史


其實呢,一發5.56*45mmNATO和一發.30-60子彈打在人體內的效果差不了太多。一種屬於全威力彈,一種屬於中間威力彈。全威力彈是二戰以及二戰之前使用的,那些栓動步槍都用的全威力彈,而中間威力彈是現在突擊步槍所使用的。

從子彈上看,全威力彈裝藥更多,射程更遠,這是那會兒的需求所定的,畢竟那會兒交火就看射程,一戰時期在戰壕裡,有足夠的時間瞄準,磨磨唧唧的兩個戰壕對射。而中間威力彈出現在二戰中,STG44是一個成功案例,而後來,受到STG44的啟發,各國也都開始裝備了使用中間威力彈的突擊步槍。

全威力彈,可以應用於栓動步槍和半自動步槍,美軍的M1903春田步槍和加蘭德步槍使用的都是.30-60,效果非常好,射程和威力都可以滿足,尤其加蘭德的半自動射擊方式,讓美軍爽的不得了。但是,如果是應用於突擊步槍,那這個效果簡直就是讓人想死的節奏了。美軍的BAR自動步槍,使用的同樣是.30-60,後坐力巨大,讓射手非常難受。那個裝藥量,後坐力根本就低不下來。

而中間威力彈不一樣,裝藥少,即便射程短了,沒關係,交火距離畢竟也變短了。5.56*45mmNATO在其有效射程範圍之內,殺傷力足夠用,並不存在說威力太小打不死人這類情況的出現。而且後坐力小,三發點射和全自動開火,後坐力比.30-60小多了。使用中間威力彈,殺傷力夠用,射速也加快了,射程也可以滿足,而且還可以攜帶更多彈藥。

(SS109 / M855 5.56×45mmNATO的殺傷)

而且,全威力彈和中間威力彈之間還有一個問題,叫做威力過剩。這個問題是在一戰中就出現了,但是沒能解決,二戰末期才解決的。意思就是,全威力彈,裝藥太多,射程太遠,隨隨便便五六百米的有效射程,而這個距離壓根看不清人,最主要的是,交火距離壓根就沒這麼遠,普遍是三四百米。而三四百米這個距離上,要求的是射速了,即便機槍可以有足夠的射速,但是仍然不夠,而衝鋒槍使用的手槍彈,裝要少,射程近,射程還夠不著。

比較明顯的就是東線德軍和蘇軍在前期交火中,總是抱怨打不過蘇軍的SVT半自動步槍,就是這個交火距離上,半自動步槍比德軍的98k拉大栓快多了,德軍被打的懷疑人生。而後來,德軍推出了G43,後來又推出了使用中間威力彈的STG44突擊步槍,又給蘇軍打的懷疑人生。也就是說,突擊步槍,是徹底的解決了全威力彈威力過剩的問題。


軍武文齋


因為需要自動射擊,曾經美國人想要一種威力又大射程又遠的自動步槍,然後他們造出了M14,然後在步槍選型之中M14除了單點射精度尚可之外,長點射和自動射擊的成績簡直慘不忍睹,被中間威力彈按在地上摩擦。

我給你舉幾個例子你看使用全威力彈的機槍,有腳架而且體積重量較大,所以連射時穩定性當然可以,但步槍不行啊,步槍由於是步兵拿著行動的,所以體積重量自然都不能大。那要是子彈威力大了,用遊戲玩家的話來說就是,你準備怎麼壓槍,一輪射擊估計要打到天上去。

所以想要精度那就只能砍子彈的威力了,於是就出現了中間威力彈。

然後再來說說5.56 5.8 5.45,和7.62 7.92.這些口徑,前者其實並不比後者小,兩者同屬於中間威力彈,只是前者的彈頭更小重量更輕對士兵來說減輕了彈藥負重。

5.45X39和7.62X39都是中間威力彈,使用者分別是AK74和AK47,7.62X54則是全威力彈,使用者是莫辛納甘。這裡還提一下7.92×33中間威力彈,使用者是納粹德國的STG44自動步槍。


開著皮卡打坦克


相對於二戰期間那些使用全威力步槍彈的“拉大栓”,戰後成為主流的使用各種中間威力步槍彈、小口徑步槍彈的突擊步槍在威力上確實要小上不少,老式栓動步槍的有效射程可以達到600~800米,而今天的各種突擊步槍基本上也就是300~400米左右的有效射程,所以,只是從有效射程來看,今天的步槍在威力上也確實要比老式步槍小很多,那麼,為什麼會出現步槍威力被削減的這種變化?原因是什麼?

▲全威力步槍彈和中間威力步槍彈

根本原因就是隨著戰後科技井噴式地發展,大量高效的殺人武器開始大量湧現,以及隨著軍隊摩托化甚至機械化的逐漸普及,已經從根本上改變了未來戰爭的作戰形式,同時帶來的,還有步兵之間的作戰形式即交戰距離的變化,這個距離相對於二戰包括二戰之前的時期已經被大大降低,以前那些動不動就七八百米有效射程的老式步槍在威力上明顯出現了嚴重的過剩,對戰場的適應性已經完全跟不上這些變化。

因此,直到二戰後,各國才開始真正地重視“步槍威力過剩”這個問題,而今天大行其道的各種中間威力彈藥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慢慢取代了老式標準裝藥的步槍彈,逐漸成為主流步槍彈藥的。

米尼步槍彈

但是在這裡要聲明一下的就是,二戰後只是開始真正地重視“步槍威力過剩”這個問題,並且實現了在單兵武器彈藥上的改革,而不是在二戰後才開始有這個想法的,因為意識到“步槍威力過剩”這個問題其實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那個時間節點

,為什麼這麼說?首先,自從出現了定裝彈藥、錐形彈頭和無煙火藥後,步槍射程的發展就開始變得一發不可收拾,舉個例子,19世紀中葉的米尼.1857步槍,它的有效射程不過200米左右,而僅僅過了幾十年,從19世紀末開始,步槍的有效射程就已經發展到超過了700米,這個射程,早就已經遠遠超過了當時步兵的交戰距離。

▲1888年的鈍頭彈丸和1903年的尖頭彈丸

所以,嚴格來講,

最早開始意識到“步槍威力過大、射程太遠”這個問題並不是二戰後,而是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那個時期,為什麼?因為在當時就已經出現過一次削弱傳統大威力步槍彈的舉動,也就是“6.5毫米步槍彈”風潮,在那個時候,出現了瑞典的6.5x55mm步槍彈、意大利的6.5x52mm卡爾卡諾步槍彈以及日本的6.5x50mm有坂步槍彈等。因此,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其實就有國家開始有意識的削減步槍彈威力了,除此之外,蘇俄的自動武器之父費德洛夫在研製自動步槍時,也曾意識到,傳統的的大威力步槍彈用在單兵自動武器上,會因為後坐力太大而出現明顯的精度問題。

▲6.5x50mm有坂步槍彈(中)

那麼,既然早就意識到了標準裝藥的步槍彈威力過剩,為什麼直到二戰後,中間威力彈藥才開始普及併成為主流呢?原因主要有這幾種:

1、首先是當時的軍方高層受到傳統守舊思想的影響,畢竟彈藥改革是有風險的,可以直接影響到一個國家的軍隊的戰鬥力,直接把步槍的射程從800米降到300~400米跨度太大;

2、就是在沒有大規模換裝武器之前,生產另一種規格的步槍彈會影響到軍隊後勤補給問題,但是武器的換裝又需要很長的時間;

3、早期的戰爭中,步槍除了需要對付敵方步兵之外,當時的飛機和裝甲車輛也一樣是需要步兵對付的目標,而原本用步槍對付這些目標就已經很吃力了,繼續減小彈藥的威力明顯不現實。

因此,只有到了二戰後,科技的發展從根本上改變了現代戰爭的作戰形式,才迫使傳統的大威力彈藥退出了單兵武器的舞臺,在現代戰爭中,超過400米的目標直接用各種重火力砸過去就行了,步槍連插手的資格都沒有,這麼說吧,以前的火力輸出能力不行,所以需要儘可能地追求步兵的火力投送範圍,典型的就是一戰時期的,通過馬克沁機槍或者是步兵集的曲射來打擊千米之外的目標,而隨著科技的發展帶來的就是人類火力輸出能力的指數級上升,步兵的交戰距離被大範圍壓縮,這個時候還使用全威力步槍彈對於單兵作戰來講完全是利大於弊的,全自動武器的普及也註定了全威力步槍彈遲早會在步槍領域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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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以後的武器發展,是往均衡的方向發展,不再追求單件武器的極限殺傷,而是更多考慮到使用習慣,穩定性,後勤等諸多因素的一種平衡。

舉例來說吧,卡爾98K,就是吃雞遊戲裡的大狙,設計的時候其實是二戰早期德國陸軍的標準步槍,射程和精度都很好,但是比起蘇聯和美國的半自動步槍和後期的衝鋒槍,在實際戰鬥中,其火力跟自動步槍完全不可相提並論。

二戰以後,武器更強調夠用就好,像卡爾98K這種精度在一千米以上的單發步槍就徹底落伍了,雖然直到今天,其射程和精度依然可算優秀,使用7.62mm子彈,威力也非常不錯,但是作為步槍,已經完全被淘汰了。取而代之的自動步槍,雖然威力和精度下降,但是穩定性,射速都是秒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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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戰時期的一個英軍突擊加強班,已經是具備現代化步兵的雛形了,這些人當中除了左三肩上扛一挺“劉易斯機槍”之外,其他人都使用“裡·恩菲爾德7.7毫米”步槍,有機槍和步槍與現代步兵班的基本裝備沒有區別了。

到了連一級的建制,還多了兩挺“馬克沁重機槍”,其它的裝備沒啥變化,也就是說一戰時期由於營連一級的作戰分隊武器裝備過於單調,所以要求步兵所使用的步槍有效射程必須要超過600米才行,步槍射擊的距離越遠就越能減小了火力空擋,否則幾挺劉易斯機槍和馬克沁重機槍會承受很大的火力支援上的壓力,因為是有需要那個時代的步槍都必須是使用:7.62×54R毫米、7.7×56毫米、7.92×57毫米這類的大威力子彈,因為彈殼內發射藥量裝填多、彈頭也重飛行很穩定,所以那個時代的步槍射擊標尺都超過了2500米,在400米距離內打擊單個目標、500米之外採用“超越射擊法”,整連整營的步槍同時射擊,也能起到對付集群目標的能力。


從上往下:春田M1903、三八式歩兵銃、莫辛納甘、裡·恩菲爾德、M1加蘭德、98K,這裡除了“加蘭德”之外都參加過一戰,甚至更早。

由於一戰消耗巨大,歐洲各國的國力嚴重下降,戰爭過去之後在武器裝備研製方面雖然也有些進展,比如說:飛機和坦克...都進行相應的完善,但是步槍由於裝備數量太大、子彈庫存也同樣巨大,各國似乎沒錢進行全面的更換,它們也就隨之進入到了二戰。

到了二戰的中後期由於戰爭催生了武器裝備的發展,步兵連隊的武器種類不在單一,半自動步槍、衝鋒槍,甚至突擊步槍、輕重機槍、60/81毫米迫擊炮、火箭筒,開始大量的裝備到了營連級作戰分隊當中,使得火力打擊有了層次感,由於輕重機槍的普及,200~600~1200米的這些距離由輕重機槍完成打擊任務,超過這個距離有迫擊炮,步槍再像一戰時期那樣打擊600米外目標完全沒有必要了!其實,目視600米外的人和“螞蟻一般大”,被擊中的可能性非常小!這個問題在步槍進入到“來福線”時代就已經被發現了,但在武器裝備缺乏的條件下,也只能讓它去幹這些力所不及的事兒。


美軍二戰中後期連排小隊的部分主要武器,有:“湯姆森衝鋒槍、M1919通用機槍、巴祖卡火箭筒和加蘭德半自動步槍,組成了600米內完善的火力打擊層次,200米內有衝鋒槍、400米內有半自動步槍較精確的瞄準射擊和一般土木工事攻擊武器、400米外有輕機槍打擊集群目標,火力非常完善。

也正是因為裝備種類多了,以前步槍“趕鴨子上架”的用途已經被多種武器所替代,所以二戰之後步槍朝著中等威力和小口徑方面發展,已經不在需要大威力了,步槍能守好400米之內的距離就可以。

至於說現代步兵,除了狙擊手之外,連隊裡所有的人全部裝備自動武器
,並且連隊當中由增加了不少新式武器,比如說:步槍下面可以加掛榴彈發射器,或者乾脆將“榴彈機槍”裝備到連隊,與大口徑重機槍和迫擊炮搭檔構成更加嚴密的火力支援體系。
同時,由於機械化、摩托化、信息化建設水平的提高,步兵機動能力和在與上一級火力支援單位之間的聯絡得到了極大加強,連排級作戰單位,不但可以有坦克、步兵戰車掩護,還可以得到軍屬大口徑火炮和航空兵的支援,進攻和防禦能力都大大的超過了二戰期間,在這種情況下步槍就更沒有必要使用大威力了。


皇家橡樹1972


兔哥回答:首先武器的威力並非都是越大越好,對於步槍這樣的單兵武器夠用、好用一直都是追求的目標,也就是武器的實用性能。武器的威力和種類有重要關係,例如,一支步槍依靠子彈殺傷目標,能夠形成殺傷力即可,沒必要把目標炸的粉碎,反坦克彈藥能夠擊穿坦克殺傷乘員就達到了目的,沒必要把坦克打成碎片。二戰時期的武器彈藥也追求實用性,例如,美軍就為了防止手榴彈威力過大造成自傷而限制爆炸殺傷半徑。對於火炮武器、空投彈藥通常都追求威力大,就是現在也是如此,威力依然是火炮、導彈武器追求的目標。


步槍屬於單兵武器裝備,主要的作用是殺傷人員,步槍的殺傷力就是針對人員的特點而設計的,二戰時期步槍口徑已經是由過去的口徑逐步在減小狀態,早期的步槍,火藥能量以及子彈的速度都落後,需要加大口徑,增加威力才能滿足作戰要求。到了二戰時期,子彈口徑基本上的主流都是7.62毫米、7.92毫米、7.7毫米,還有一個另類就是6.5毫米友坂彈,也就是二戰時期日本三八大蓋使用的子彈。但三八大蓋的小口徑6.5毫米口徑彈和當時的7.62毫米比是有差距的,主要就是威力不足,日本於是研製了7.7毫米口徑的九九步槍,就是這個原因。



二戰結束後,子彈口徑小型化成為一種發展趨勢,步槍口徑小了,整個槍的重量也相應的減下來,而且小口徑子彈重量輕單兵子彈攜帶量相應也增多,而且從資源上也減少用量,成本也必然會降下來。所以說,步槍小口徑的變化,牽動的是整個系統的變化,無論是成本還是重量,意義重大,可以說是革命性的。正是有這樣的優勢,小口徑才得以盛行,於是就有了5.56毫米、5.45毫米、5.8毫米等小口徑子彈。那麼口徑小了威力是不是就小了呢?通過對彈頭優化設計,產生翻滾增加威力,小口徑子彈威力夠用。但不能說小口徑子彈威力優於大口徑子彈,例如5.45毫米、5.56毫米威力大於7.62毫米口徑彈是不嚴謹的,難道只有小口徑子彈會翻滾,大的就不翻滾嗎?只能說是小口徑子彈夠用,這是關鍵。


現在步槍口徑小型化是一個潮流下的發展趨勢,子彈威力夠用就可以,不需要過大,但隨著單兵防護設備的普及,例如,防彈衣、防護用具等等,小口徑子彈有些吃力了,目前,俄美都有要加大口徑的消息傳出來,不用奇怪,這樣的結果也是正常的,小口徑子彈本身就是夠用,威力富餘度並不高,面對防護力的增加,威力不足是一個必然的結果。子彈的翻滾是必須進入身體,子彈並不是切開進入身體,而是撕裂進入,需要在貫穿防護用具後有足夠的存能,近距離問題不大,遠了遇到阻擋後即便貫穿,但動能衰減極快,這也是小口徑子彈固有的缺點。其實,7.62毫米子彈的威力,殺傷力一直都高於5.56毫米口徑子彈,這一點從越戰中就已經有定論,只不過是5.56毫米口徑威力夠用了,即便夠用當然要小口徑子彈不要大口徑子彈,小口徑子彈帶來的好處太多了,是革命性的。

通過上述論述可以看出,子彈口徑大,威力大並沒有錯,只所以選擇小口徑是在夠用的基礎上綜合性的考量,優點多自然被採用,這也是二戰後步槍口徑小型化的由來,而隨著單兵防護技術的進步,當防護能力超過子彈威力時加大口徑也屬於很正常的調整,武器就是這樣,永遠把夠用方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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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哥42928


二戰以後,隨著軍事技術的進步,士兵使用步槍進行交火的幾率在降低。距離近了有衝鋒槍,遠距離打擊有大炮或導彈。步槍不是以威力來取勝的年代了。而是精度,步槍的精度越高,它的後座力越小,那麼它的威力就會下降。威力小了以後才能在彈倉裡放置更多的子彈。實現比衝鋒槍距離遠,精度高,並且能夠連續發射的突擊武器。這就是現代各國為什麼會發展突擊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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