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在一老小區做了兩年,虧損兩年,合同到期,準備撤離,業主想留下物業,怎麼辦?

元成蹊


這個我很有發言權,我來說個真實的!

簡單一句話就是價錢抬高一點。

我大概前年裝修房。交錢說好的也訂了合同。

但是完工以後問題出現了。因為原材料和人工問題。如果按合同付錢。承包方肯定虧錢。

後來我是這麼對他說的。那你賠錢肯定不行。

你說的成本價我給你。

後來皆大歡喜。他沒有賠錢。我當了好人,也沒有多給錢!!!!




春風十里我是上帝


我有個朋友人緣不錯,又熱心,跟大部分小區居民都認識,比較熟,跟物業也比較熟,他們是個老小區,人也不是特別多,物業不掙錢說是還有輕微虧損,想走,小區居民聽說後,叫我朋友代表居民去跟物業談,要求提高物業費,別走,據說物業不願意漲,具體為什麼不清楚,看著比較奇怪。


禽學苦練


得看是什麼樣的小區,小的小區或者老舊的小區估計是真賺不到什麼錢。我們以前小區就是這樣,要求漲錢業主不同意,結果是物業果斷撤出,後來社區管了一年,態度不好不說,一年後也不願意了,業主自己管了一年,也搞不下去了。現在又換了一家物業來管,彼此關係特和諧,基本沒聽到有不和諧的事情發生,有什麼事業主也能平心靜氣的商量了,前段時間水管爆了,搶修期間,大家都是好言好語的詢問,超過了時間大家也體諒,沒有說什麼難聽話,放以前可是難免的。這樣和諧的關係我覺得挺好的,彼此互相理解,好好做事,就沒有處不好的。



翩翩紅葉飛


人員太多 虧損 我家小區沒有保安 都開除了 有一個掃樓梯滴 一個往外倒立幾桶滴 掃樓梯一個月輪不到一次 倒垃圾桶的 往回撿破爛 放在小區大門的崗亭裡 給不給開資不知道 對了還有3個經理 追繳物業費 準的這樣 小區原來的自行車棚給拆了 畫停車位了 原來我們小區 停車不要錢 滿院子廣告牌 這都是錢 你那虧損 就是狼多


用戶130104352974


物業在一老小區做了兩年,虧了兩年,這一點也不奇怪,可能還帶有一定的普遍性。很多業主認為物業是個暴利企業,是欺壓業主的蛀蟲,這是對物業的極大誤解。

事實上,很多物業公司其實活得很艱難,尤其是一些老舊小區、規模較小的小區,比如房改小區、安居小區、安置小區、回遷小區等。這些小區的物業費標準非常低,通常只有幾毛錢,一般在0.35元~0.8元,如果是建築面積10000平方米的小區,物業費收入每月只有3500元~8000元,說實話,只夠請兩個打掃衛生的。即使是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的小區,每月也不過1.75萬~4萬的物業費收入,這個規模的小區,除了保潔,還需要配備保安、維修人員、管理人員等,各位看官可以自己算算是個什麼狀況,如果物業費6毛以下基本上也是捉襟見肘。大型小區建築面積5萬以上,且物業費在0.7~0.8元的,情況略好。正是因為物業費收入低,有些不負責任的物業或者承包給個人的物業,為了賺錢,就拼命壓縮人員、降低服務標準,也難免令人痛恨。

老舊小區一般規模都比較小,物業費又低,所以一般很少有物業公司願意接手。如題主所說的情況,如果想留住物業,唯一的辦法就是設法增加物業的收入,有三個途徑可以考慮:

一是適當增加物業費標準,當然需要業主大會來決定;

二是看一下能否利用小區設施爭取一些樓道、戶外廣告收入,用以補充物業費的不足;

三是利用小區道路或者空閒位置規劃一些停車位,實行收費,收入用來補充物業費不足。

如果以上幾種辦法都行不通,物業撤離在所難免。那就考慮業主自治,或者聯繫社區,看社區是否願意接管。


小豬房論


我住一個老小區,5棟多層,每棟三個單元,總面積18900平米左右,三供一業改造後從今年開始按0.5元每月的標準收物業費,百分之一百收取的話每月能收9500元,一個車收60元,能收3000元。放了一個快遞櫃200元,一個飲水機,估計100元。全部收入不到13000元。物業僱了兩個老頭看門,兩個保潔。不算其他人員要10000,公共電費怎麼也要1000吧,不到百分之七的稅700元,每個月能賺1千元。這就是物業公司的現狀。如果不是政府有政策個人老闆誰願意幹?


無情168457930


如果如題“物業在一老小區做了兩年,虧了兩年、合同到期,準備撤離,但業主想留下物業”。

這就說明兩個問題:1、是這家物業公司提供的物業服務讓業主滿意,業主希望物業公司能夠繼續提供服務;2、是這個老小區的物業費太低,物業公司虧損,畢竟物業公司是經營企業,必須要有所收益。所以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就是“錢”,就需要物業公司和業主達成一致,重新確定物業服務標準和物業費價格。

簡單來說:就是要麼業主同意增加物業服務單價,要麼就是業主同意物業公司降低服務質量,節省成本,保證物業公司收支平衡!

但從提問中說“業主想留下物業”,加上這是老小區。老周可以推斷這個小區應該沒有成立業主大會、沒有業主委員會;甚至可能這個老小區的物業公司是政府按政策要求引進來的!所以後續老小區業主們如何和物業公司進行溝通、協商就是天大的問題!

畢竟,沒有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代替業主與物業公司溝通,無法核算實際物業管理成本,沒辦法要求所有(大部分)業主同意上調物業服務費單價,這是個死結!

而且,政府在政策推廣期過後一般是不願意參與這些事情,太麻煩、還不討好!

所以,如果讓老周說如何解決,那麼還是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就是熱心的業主儘可能多的一起找政府街道辦或社區工作站,讓社區工作站出面組織成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後與物業公司展開談判確定物業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在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可以請政府街道辦或社區工作站與物業公司協商,給物業公司一定的補貼、或讓業主們稍微上調一點點物業服務費,讓物業公司繼續留下來服務3-6個月,給業主們一定的緩衝時間!

這是,老周想到的合法合規的解決辦法。


老周聊物業


物業在小區做了兩年,連續虧損,難以為繼,合同已經到期,物業準備撤出,業主又想挽留,怎麼辦?

其實這是物業費的問題。業主想少交物業費,可物業費少了不夠開支,物業就只好少用人,在管理上也只能粗放點。一方想少交費,一方想省點錢,管理服務自然跟不上,業主想少交錢享受優質服務,物業想把服務搞好又沒有錢多顧人,形成了惡性循環。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是有業委會的小區,業委會可在徵求業主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大家能夠接受的物業費數額與物業協商,爭取達成一致,如一次不成,可再徵求業主意見,再次協商,力求雙方都能接受。無業委會的小區可暫時選出幾名代表,要求街道辦和居委會出面協調,爾後召開業主大會選出業委會與物業簽定合同。

物業是改革開放後,隨著城鎮化建設興起的行業,雖然存在了幾十年,但由於缺乏監管,又沒有量化的服務標準,造成各物業參差不齊,有好有壞,再加上少數人從中作梗,光想佔光,只要服務,不想花錢,給物業收費帶來難度。從城市發展來看,取消物業是不可能的,今後的物業在組織管理上,會向正規化發展,管理服務會更加規範。物業不僅是城市建設的需要,也是城鄉就業的一大渠道。對物業的有效監管是提升物業服務質量、保證人員素質的保障,可以由街道辦和居委會通過定期檢查和不定期的抽查來促進,不達標的限期整改,連續不達標的辭退。對惡意不交物業費的要有制約辦法,有異議可以提出,合理的給予解決,不合理的駁回,以保證其他業主的公平。


閒客193223645


這問題聽上去像是個神話。物業在老小區物業費加上停車費分成,加上各種七七八八收益一起,居然做兩年,虧損兩年,也是難能可貴。物業虧損的原因通常是支出大於收入,這個良心物業始終堅持合同上的服務標準,要麼物業費定價低了,要麼物業費根本收不上來啊,這種情況雖然極少,但是不無可能啊。

業主想留下物業,首先,親愛的業主們你們物業費都交了嗎?人家物業虧損,搞不好都是你們沒有及時、按期的繳納物業費,活活把人家拖死了,你們這樣還要挽留物業,是想讓物業當活雷鋒嗎?

業主們說,我們物業費都交啦!如果是這樣的話,那肯定是物業費太低了,物業皺著眉頭掐指一算,就算你們100%交齊了,也養不活這麼多員工啊,所以物業死活不願意再幹下去了。這種說虧損,就虧損,說完虧損馬上就走的物業,絕對是物業行業當中的楷模。

那就只剩下最後一條路,漲物業費!流程非常簡單,業委會先把物業從門口拉回來,大家坐下來談嘛!評估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上調物業費方案,然後業委會召開業主大會由全體業主進行表決,通過就繼續簽合同,結束!

不過,業委會有時候也要了解一下週邊小區的行情,同樣情況的小區物業費到底是個啥標準,你要知道,萬一這個物業公司只是虛晃一槍,要走只是一個煙霧彈呢?是吧!


業委會的正確打開方式


其實物業管理沒有那麼複雜。只要把每平方米多少錢,小區的面和是多少平方,100%的收費率,總共能收得到錢,然後要養多少個工人,每個員工的工資是多少?馬上就可以算得出來這個小區是虧損還是掙錢?那些不考慮到物業小區面積,人員工資的發言都是瞎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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