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崖: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者绝不手软

在全民齐心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仍有个别群众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视生命健康为儿戏,不仅对自己不负责,更是漠视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月16日,茫崖市公安局花土沟派出所接到团结路社区工作人员报案称:“新疆试修修理厂员工彭某某、任某某、彭某某主动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请出警。”经查,彭某某、任某某、彭某某16日上午从外省返回我地,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三人需要主动居家隔离。社区工作人员在随后的走访过程中发现,彭某某、任某某、彭某某私自外出,而且征得了该修理厂负责人陈某的同意。陈某明知三人正处于隔离期,不但没有阻止而且还同意三人外出,未履行到监督管理责任,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

茫崖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陈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3名私自外出人员已带到指定宾馆进行强制隔离,待隔离期满后,将对3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警方再次提醒:当前正处于全国人民群众齐心协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每个公民都应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从茫崖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发布的决定、命令。每个公民配合各部门的防疫管控工作,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的表现,更是义务所在。对拒不配合、故意阻挠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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