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業主說疫情這段時間沒上班,讓物業免這個月的物業費,合理嗎?你怎麼看?

mingxuan


不合理,也不合法。物業收物業費是有法律依據的,收取標準也是經過有關部門已發審批的。因為物業在疫情期間是提供了超值服務的,所以這些業主提出免除這個月的物業費是不合理,並且是無理要求。


一時5


疫情期商業關閉,小區封閉,人們紛紛宅在家裡躲避這場疫情給人們帶來的災難,很多人在想,這段時間我沒出門,似乎物業也沒提供什麼幫助,那麼,這個月物業費是不是就不用繳納了?

我相信這樣想的人不在少數,在日常生活中,物業主要負責本小區內的安保、衛生、環境以及對公共設備維護的相關工作,看似沒幹什麼,但的確和我們的生活環境息息相關,疫情期間,物業肯定不能休假,要配合社區人員對小區進行進出人員的管理;雖然人們都不出門,但日常生活垃圾還是會產生,所以不可避免的就是要及時清理小區內的垃圾,這些都是物業部門的相關工作,當然還有一些物業部門的日常工作,就不一一列舉了.

所以,對於免除疫情期間的物業費,沒有理由,也沒有根據,誠然,有些小區的物業部門服務非常不好,我們可以向當地的物業管理部門進行投訴,但不繳納疫情期間的物業費實在不合適.


帶著儒意去遠航


是物業沒上班嗎?

如果是物業不上班,適當減免物業費是應當的。

但是由於業主不上班,減少了業主收入卻讓物業承擔,這沒有道理。

雖然大多業主都不喜歡自己家的物業,但是疫情當前,很多物業很負責。就拿我們小區的物業來說,每天進行消殺工作,屬於增加了額外的工作,而且消毒物品有些可能也是物業採購。

而且保安還配合社區進行著登記測溫。在東北這麼冷的天確實很辛苦,要給物業的辛苦點贊。

下面的圖是我們業主群裡的截屏。





下午四點半666


疫情期間物業公司的人員一直是在上班的,而且工作強度比平時有增無減。既要協助社區工作人員摸排清查,又要在小區出入口測溫檢查出入證,還要負責小區公共區域的消殺,可以說是連軸轉了,免物業費這個說法,我認為是不合理的。


曌天涯


個人認為是不合理的。物業在正常情況下春節假期都有安排人員上班,包括對小區的管理,車輛的進入停放,小區的清潔衛生等日常工作的管理,更何況這次疫情的發生,給物業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不僅要對進入小區人員的登記管理,還要對進入人員的體溫測量,碰到配合的還好,如果遇到一些不講理不配合的人來說,物業的工作人員還要隨時耐心的解釋和勸導,有時還會受到人身攻擊和暴力襲擊,承受的壓力也是可想而知的。疫情之下,小區的消毒工作也是重中之重,通常都是大範圍的消毒,這無形之中又增加了物業人員的工作量。最關鍵的是還要配合街道或者社區對小區每戶業主或租戶的情況模底,這個工作量是非常龐大的,特別是一些沒有電梯的小區,那對物業工作人員的考驗是嚴峻的,如果有被隔離的居民,物業還要對其日常生活物資進行定期的採購,確保居民的正常生活,這些工作量可是比正常的工作量要大很多,所以說不交費用確實是不合理的,不能因為自己看不到,就輕易的去否定物業的管理工作。







我是黃建平


只有無賴和最不要臉的人才會有此想法!你是眼睛瞎了嗎?我們在家不出門小區物業的工作人員哪一個閒了,打掃衛生,進出小區登記,保安二十四小時值班,小區內定時消毒殺菌難道他們不需要工資不需要養家?


猛犬卡斯羅


因為疫情的影響,導致很多公司都頂著很大的壓力來運營,但是也不能要求物業公司來免物業管理費,可以一起坐下來商量下,這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可以延緩定個時間,等疫情過了,再補交,或者商量後,可以減半,這樣來定,總之,雙方商量最重要,和平解決。


X小丁D


不合理!原因如下:

第一物業屬於一年365天不休息的行業,服務從不間斷。當然這裡是指認真履行服務協議的誠信企業。

第二疫情期間物業公司除了做好本職工作及協議內約定服務外,還超出了邊界成本,衝在防控第一線,已經超出了服務的本職工作。延伸到附加值服務,充當了一定的社會責任、小政府行為。全國各地小區業主爭相慰問並送了慰問品,這就是最好的道德共鳴現象和證明。

既然享受了服務及本職服務之外的延伸服務,就應該按時繳納物業管理費。同時各地方政府都出臺了相應的補貼政策來支撐物業的運行,包括倡議書倡議黨員幹部提前繳納和繳納13個月物業費就是最好的體現。


周愛國


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如果由於物業的原因,導致小區管理不好,提出這種要求可以理解。

但是疫情期間,物業顯然是在以往的工作上付出更多的努力和貢獻,沒有要求業主加錢就不錯了。

由於自己單位沒有發工資就要把責任推給物業,可以說是無理取鬧的一種行為。

不做過多的評論,這個本身就是沒有意義的一個舉動。


喵小迪


業主說要想減免一個月的物業費,肯定是不合理的,畢竟你這個理由是不充分的,只能因為你不上班兒可以往後拖延一些時間,再交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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