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布丨涉嫌受賄等罪名 天津、廣東、海南、江蘇4名廳局級幹部被公訴

中國網2月20日訊 因涉嫌受賄等罪名,日前,天津市人大常委會原委員李國文(正局級),廣東省廣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柯珠軍(正廳級),海南省農業科學院原黨委書記楊文平(正廳級),江蘇省鎮江市政協原副主席王冬生(副廳級)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國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時任天津市西青區副區長,中共天津市津南區委副書記、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柯珠軍,2003年至2019年,利用擔任廣州市南沙開發區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副秘書長,廣州市南沙區委常委、區委辦主任,廣州市天河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廣州市紀委常委、秘書長,廣州市紀委副書記兼預防腐敗局、監察局局長,廣州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楊文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調整規劃、徵地拆遷、工程招投標等事項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楊文平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收土地,致使國家和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非法批准徵收土地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淮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冬生,2001年至2017年,利用擔任丹陽市副市長、鎮江市農林局局長、潤州區區長、潤州區區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接、項目申報、幹部任用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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