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行選定評審專家抽取方式

天津市財政局日前下發了《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政府採購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津財採〔2020〕2號),要求加強政府採購開標評審活動管理。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期間,天津市各類政府採購項目的開標和評審活動,原則上應當暫停或延期,由採購人自行決定。已發佈採購公告且明確開標和評審時間的政府採購項目,採購人應當及時通知採購代理機構通過“天津市政府採購網”依法發佈更正公告予以延期,並以適當方式通知所有獲取採購文件的潛在供應商。

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期間組織評審活動的政府採購項目,建議採購人參照財政部《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以自行選定評審專家的抽取方式為主。對個人身體情況欠佳,拒不佩戴口罩、體溫異常或近14天內有湖北及較重疫區的旅行史,或有與發熱病人接觸史的評審專家,採購人或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參照評審專家迴避制度,要求其迴避或不邀請其參與項目評審活動。 (整理/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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