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天津:嚴禁利用肺炎疫情進行商業炒作發佈虛假違法廣告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1月31日公佈《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廣告監管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依據《廣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廣告監管工作公告如下:

一、嚴禁發佈妨礙社會公共秩序的廣告,確保正確的廣告導向。

二、嚴禁利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行商業炒作發佈虛假違法廣告。

三、嚴禁為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發佈廣告。

四、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要嚴格按照審查批准的內容發佈,禁止未經審批或者篡改審批內容發佈上述類別廣告。

五、廣播、電視、報刊、網站、APP、微信公眾號、戶外等各類媒體,要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廣告發布審查,自覺履行主體責任。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廣告監測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各類虛假違法廣告。廣大群眾發現違法廣告線索可撥打88908890或12315電話予以舉報,也可直接向轄區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對發佈虛假違法廣告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重從嚴從快予以查處,並向社會公開曝光。對違法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