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男子罹患重疾,申請理賠被拒!法院:必須賠並豁免後期保費

今天小編給大家分享一個重疾險理賠案例“住院花100多萬,保險公司認為不是重疾,不能賠付”,這到底是怎麼回事,請跟著小編往下看。

案例詳情

黃先生今年55歲了,在2014年7月份的時候,經過業務員的推薦,他在武漢某保險公司給自己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險。這款保險的保額為20萬,交費時間15年,由於投保的年齡比較大。所以交納的保費比較高,每年大概有1.7萬元。

每年交1.7萬元,要總共交費15年。保障和保費出現了嚴重倒掛的情況,這份保險可能是兩全型保險或者萬能險之類。


55歲男子罹患重疾,申請理賠被拒!法院:必須賠並豁免後期保費

2015年11月份的時候,黃先生感覺自己的身體很不舒服,然後送往附近的醫院進行搶救,經過醫生的診斷,確診患了重症胰島炎。醫生要求立即進行住院治療,僅僅才5個月,整個治療花費100萬。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黃先生的病情得到了很好的控制,他想起來自己之前有買過保險,於是讓家人幫忙找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足足等了一個月,沒想到保險公司發來了拒賠通知書,拒賠的原因是急性重症胰島炎根本就不在重疾險的保險範圍內。

拒賠的詳情

1、黃某和保險公司訂立的是“重大疾病保險”合同,合同中約定了賠付的病種。

2、黃某所患的疾病是“急性出血性壞死胰腺炎”非合同條款約定病種。

黃先生心裡很不爽,當時買保險的時候,告訴過自己,如果只要得了重大疾病保險就一定會賠,為什麼這次生了大病保險卻沒有賠呢? 黃先生沒有辦法只得將保險公司告上法院。

55歲男子罹患重疾,申請理賠被拒!法院:必須賠並豁免後期保費

案例分析

法院在調查了相關的情況之後,做出了這樣的裁決。

1、法院查明,雙方保單上面的簽字以及風險提示筆錄,並不是黃先生個人簽名而是由保險代理人羅某代簽的。

2、這個保單的代簽人不是黃先生本人,羅某作為證人出庭作證,在簽署這份合同的時候,並沒有向黃先生說明這個疾病的保障範圍,法院認為羅某向黃某隱瞞了與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

3、黃某所患“急性重症胰腺炎”,導致黃某住院治療150天,經歷2次大手術,總費用100萬元,完全符合通常理解意義上的“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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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據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當對合同條款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解釋的情況,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該做出有利於投保人被保人以及受益人的判決,也就是說法院一定要向著消費者最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

最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付保險金20萬,同時按照合同約定豁免後續保費。

其實法院能這麼判,最大的問題是業務員違規了,業務員代簽字,並未向客戶講解合同條款。保險合同的簽字一定要消費者自己親自簽名,不能業務員代簽,就算業務員代簽,在代簽之前也要向客戶講明合同條款的相關規定。試想一下。如果當初業務員完全遵守了保險的相關規定,那麼這次理賠的時候完全就是按照保險合同上來,白紙黑字,誰都逃不開,該怎麼判就怎麼判決。

罹患了重疾並不是確診之後就能賠付,而是要看是否符合保險條款的規定。有時候,我們口中的“重疾”並不是保險合同上的“重大疾病”。重大疾病一般具有以下特點:這個疾病比較嚴重、治療費用很高、可能會造成身故、嚴重影響了工作和生活。從定義來看,重大疾病險主要作用是防止消費者因病返貧。

一、重疾險的理賠條件是什麼?

根據重大疾病保險的使用規範可以看出,重疾險的理賠條件主要分為以下這3種:

1、達到診斷標準賠付(確診即賠):惡性腫瘤、嚴重III度燒傷、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等屬於這一類,疾病定義和臨床診斷要求一樣,只要確診就可賠。確診即賠,要求簡單明瞭,這也是“惡性腫瘤”理賠率那麼高的原因之一。

2、患病且達到某一特定狀態:這個理賠條件是非常嚴格的,對於疾病持續的時間以及狀態都有規定,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狀態不能理賠。

3、患病後採用某些治療手段:這一類疾病很好理解,和治療過程中採取的醫治手段有關,比如說冠狀動脈搭橋術、重大器官移植術、終末期腎病等。

再次提醒一下,並不是所有的疾病一確診,就可以拿到保險公司的理賠款。還有是不是“重疾”,請看保險疾病定義。每個人對於“重大疾病”的理解不一樣,保險公司以行業規定為準。

三、重疾險理賠注意事項

1、確診書是重疾險理賠依據

雖然不是所有的重疾確診就可賠,但沒有確診書,保險公司是一定不會賠的。醫院診斷書能夠證明是否患有重大疾病以及是哪種疾病,是被保險人身體狀況最有利證明。

2、準備好理賠材料

重疾險理賠需要的材料有:診斷書、病歷、出院小結、住院小結、各種費用收據明細等,還有各種檢查報告。最重要的是,記得找醫院加蓋公章。

注意:不是所有的重疾都能得到理賠,如果擔心自己所患的疾病,重疾險不能賠付,可以補充購買住院醫療險,這個保險槓桿非常高,通常年交幾百元就可以獲得幾百萬的保障,只要住院產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花費都是可以報銷的。重疾險搭配醫療險,經濟實惠,保障全面,不失為一個好選擇。

寫在最後

出險了,只要所得疾病符合條款規定,保險公司自然會按照要求進行理賠,如果不在條款裡面,很有可能會出現拒賠風險。要知道保險公司也是按照合同來辦事的,白紙黑字寫的很清楚,誰也別想耍賴。今天給大家講的保險理賠案例,並不是說保險理賠難,大家就不買保險了,其實想說的是,購買保險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一定要認真對待。今天就先寫到這裡了,你覺得文章對你有用,歡迎點贊或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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