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检察院批捕一起殴打威胁防疫人员、破坏防疫设施的寻衅滋事案


瑞安市检察院批捕一起殴打威胁防疫人员、破坏防疫设施的寻衅滋事案

2月20日,瑞安市检察院依法对防疫期间殴打威胁防疫人员、破坏防疫设施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经初步审查认定:瑞安市平阳坑镇南山村应镇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对村里的各处卡口进行严格管控,仅预留朝阳路卡口供村民出入。2020年2月2日12时许,犯罪嫌疑人周某某骑电瓶车欲外出时发现卡口(非朝阳路卡口)被封死而心生不满,为发泄因疫情带来的烦躁情绪,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用电瓶车撞、手扒等方式破坏该卡口设置的防护栏并对前来制止的卡口值守人员潘某某拳打脚踢,被人劝阻后,又欲用石头和竹椅砸,被人劝阻未果。随后,犯罪嫌疑人周某某骑车回家持西瓜刀(经鉴定属于管制刀具)返回现场欲砍潘某某,并对其实施威胁恐吓,后被村民及出警民警及时制止控制。此事引起大量群众(大部分未戴口罩)围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初步鉴定,被害人潘某某左额部、左眼部、左胸部软组织擦挫伤,左侧第三前肋骨骨折,其损伤程度已构成轻微伤。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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