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水滸傳》中的“江湖行走”描寫

江湖行走屬於行走文化中的一個部分。《水滸傳》中的江湖行走描寫眾多,主要集中在前八十二回宋江部被招安前“天罡地煞歸水滸”這一過程中,受招安之後徵遼、徵方臘即轉入軍旅生活描寫。江湖行走分為行走與居止。水滸人物在行走中展現個性,實踐人生價值,遊走於命運之間,最終迴歸梁山泊。水滸中的場景描寫成為旅途故事的重點,也由此產生了四種遭遇。從符號學的角度來說,“江湖行走”是一個穩定的“結構”,一個狹小的符號系統,也有著自己的寓意。這套系統表達了人對自身自由的熱誠和嚮往。這套系統的原始動力是人對自由的追求。《水滸傳》“江湖行走”所蘊含的精神意蘊有四種:自由精神、神秘意味、冒險意識、俠義精神。這套符號系統對後世俠義小說產生了重要影響,併為它們所模仿、借鑑和發展。

《水滸傳》江湖行走中的“行”與“止”

行走文化,“是指伴隨著行走規範與行走工具、行走設施等相關事象出現的風俗文化事象”。《水滸傳》的江湖行走是包括在廣義的行走文化之內的。不過它的特殊之處在於水滸中人面對的是“江湖”這個相對隱蔽、邊緣的社會。據何心和陽健雄二位先生統計,從王進私走延安府時算起,到宣和二年孟夏四月吉旦梁山泊大聚會,梁山泊好漢為聚義一路花了八年多的時間。實際上《水滸傳》的敘事時間要大於這個時間(二位先生推算王進私走延安府是在政和二年,然而第三十五回宋江回到鄆城縣,宋太公說道“我如今為何喚你歸來?近聞朝廷冊立皇太子,已降下一道赦書,應有民間犯了大罪,盡減一等科斷,俱已行開各處施行。”按《宋史》卷二十一《徽宗三》:“政和五年二月乙巳,立定王桓為太子。甲寅,冊皇太子,赦天下。”宋江回到鄆城是在政和五年春二月。從王進出走到宋江在鄆城二月被捕,故事已發生了五年,時間線索清晰,故筆者以為王進事應在政和元年甚至還要靠後一些。)。梁山泊好漢大聚義以後還有一些江湖上的行走活動,一直持續到全夥大招安為止。


淺談《水滸傳》中的“江湖行走”描寫

《水滸傳》中的江湖行走是指以江湖作為人物活動背景的、帶有鮮明個性特徵的行走。它與“行走江湖”不同,前者重在“行走”,後者重在“江湖”,而此處的江湖不過是行走的背景,它重在“行走”。它也與一般意義上的行旅、旅行不同,它有著自己的特殊性,即生活的不穩定性、生存環境的不安全感、暴力與信義並存。 江湖行走與軍事行動也不同,軍事行動是軍事集團作戰的需要,這與個人行走於路途之上有很大區別。

江湖行走與一般的行商、遊學、探親訪友及戍役不同,主要在於水滸中人面對的是充滿不確定性的“江湖”,“江湖是官府和法律難以管到的地方,有時江湖根本就拒絕官府的介入,或者官府因為沒有能力而不主動介入。”行商、遊學等皆是正常的社會活動,它們的行旅活動從行旅主體、行走和居止禮俗、行走工具、人生追求及結夥團隊與否等都與水滸行走不同,雖然他們在路上面對的問題(如自然災害,虎患、盜匪等)也並不比水滸中人少。

  • 一、行走主體不同

《水滸傳》江湖行走的主體是僧道、罪犯、下級官吏和無正當職業者,作為行旅主體的商賈、士子、官僚,在《水滸傳》裡多成為被打劫的對象,梁山泊大聚義後,他們的情況才有好轉,但官員除外。“原來泊子裡好漢,但閒便下山,或帶人馬,或只是數個頭領,各自取路去。途次中若是客商車輛人馬,任從經過;若是上任官員,箱裡搜出金銀來時,全家不留。”士子游學大約只有“不得第的秀才”王倫一人,“原來王倫當初不得地之時,與杜遷投奔柴進,多得柴進留在莊子上住了幾時;臨起身又齎發盤纏銀兩,因此有恩。

  • 二、是否遵守行走的禮俗

士子、商賈出門遠行,都要選一個黃道吉日,並且有一定的 禮儀,俗語所謂“三六九,往外走”、“送行的餃子接風的面”,如《蔣興哥重會珍珠衫》中商人蔣興哥“

決意要行,瞞過了渾家,在外面暗暗收拾行李。揀了個上吉的日期,五日前方對渾家說知。”而好漢們很多都是在突發事件的情況下才選擇出門的,不過簡單收拾一下東西,如魯智深打死鄭屠後,“回到下處,急急捲了些衣服盤纏,細軟銀兩,但是舊衣粗重都棄了。提了一條齊眉短棒,奔出南門,一道煙走了。

  • 三、行走工具不同

士子、商人行走多有代步的工具,如驢、騾、車、馬、轎等,而江湖行走多是步行,很少騎馬坐轎乘車。

  • 四、人生追求不同

人生追求不同。商賈求利,唐代柳祥《瀟湘錄·鄭紹》中的商人鄭紹,自謂道:“餘一商耳,多遊南北,唯利是求。”遊學求官,如唐代範攄《云溪友議·李義琛》講李義琛兄弟三人赴京應試,“

次潼關,大雨,逆旅,主人鄙其貧,辭以客多,不納。”“進退無所舍,徙倚門旁。”“有咸陽商客見而引之”,後李氏得官報恩。水滸中人被社會主流所摒棄,林沖道:“以先在京師做教頭,禁軍中每日六街三市遊玩吃酒,誰想今日被高俅這賊坑陷了我這一場,文了面,直斷送到這裡。閃得我有家難奔,有國難投,受此寂寞。”(第十一回)秦明道:“閃得我如今有家難奔,有國難投,著我上天無路,入地無門!”(第三十四回)李雲道:“閃得我有家難奔,有國難投!”(第四十四回)呼延灼道:“不想今日閃得我有家難奔,有國難投。卻是去投誰好?”除了“逃生不避路,到處便為家”的暫時逃命外,他們多數還是想為從新躋入朝廷而不斷奔走。

  • 五、是否結夥行走

士、商為了安全起見,多結夥行走,特別是一些盜匪、虎狼多發地區。甚至客商和書生還有僕隸跟從服侍。如“伏到午時後,一夥客人約有三百餘人,結蹤而過,林沖有不敢動手,讓他過去。”(第十一回);景陽岡一節,店小二特別強調官府榜文,“可教往來客人,結夥成隊,於巳、午、未三個時辰過岡,其餘寅、卯、申、酉、戌、亥六個時辰,不許過岡。更兼單身客人,不許白日過岡,務要等伴結夥而過。”(第二十三回)水滸中人除非有軍事行動,多是單身行走,而武松獨上景陽岡是按自己以往的行走習慣,並非有意使氣。


淺談《水滸傳》中的“江湖行走”描寫

在《水滸傳》裡,故事人物的行為不外乎“行”與“止”兩方面,“行”即行走,“止”即居止,也就是他們居住和停留的場所。《水滸傳》以梁山泊水滸寨為敘事場景的中心,一百單八將在“眾虎同心歸水泊”之前,雖然人生遭際不同,卻都是一個在不斷流動的過程,這也是王學泰先生視《水滸傳》的主題為“遊民說”的主要依據之一。江湖好漢在不斷的社會流動中尋找機會,他們不可能有正常的家庭生活和穩定的職業,所以他們的傳奇故事也往往發生在不斷的“運動”中。這不僅是話本小說吸引讀者的需要,更是一種理所當然的“人”、“事”安排。水滸故事的發生地域涉及大半個中國,《水滸傳》中有關江湖行走的部分集中在前八十二回,宋江部受招安後即是軍旅生涯了。夏志清先生在論《水滸傳》一書時說道,“在這個充滿傳奇式冒險的世界裡,最有象徵意味的是英雄們畢生奔波不停的道路,其次是英雄們打尖吃喝的客店。”“道路”與“客店”實際上是“行”與“止”的具體表現。

江湖行走中的“行”

水滸人物江湖行走中的“行”,可以從民俗學的角度對行走文化事象進行分析,行走文化包括行走的禮俗、行走的工具、行走的設施、行走職業者等五類

  • 一、行走的禮俗

(一)出門送別。除了事發突然的逃犯、官定日期的官差人員和罪犯外,一般出行的人都會看個日子,選個吉利的日期,先前一日燒了神福,當日拜辭親人和家堂 ,然後出發。如第六十一回盧俊義去泰安州,“第三日,燒了神福給散了”“次日五更,盧俊義起來,沐浴罷,更換一身新衣服,取出器械,到後堂裡辭別了祖先香火,出門上路。”即使囚犯命運不濟,也會有親友來置酒相送,如林沖刺配滄州,(董超、薛霸)“二人領了公文,押送林沖出開封府來。只見眾鄰舍並林沖的丈人張教頭,都在府前接著,同林沖兩個公人,到州橋下酒店裡坐定。”武松被張都監害流配恩州,“

兩個公人監在後面。約行得一里多路,只見官道旁邊酒店裡鑽出施恩來,看著武松道:‘小弟在此專等。’”宋江刺配江州,“當下兩個公人領了公文,監押宋江到州衙前。宋江的父親宋太公同兄弟宋清都在那裡等候,置酒相請管待兩個公人,齎發了些銀兩與他放寬。教宋江換了衣服,打拴了包裹,穿上麻鞋。”。

(二)接風洗塵。在山東河北一帶,有兩個地方是江湖好漢最喜造訪的,一是橫海郡柴大官人莊,一是鄆城宋家莊。原因在於柴進、宋江不管客人是什麼身份,一律熱情接納,好酒好飯管待,臨行再送銀兩。梁山泊上的頭領下山,回來後也都擺酒迎接。宋江流落江湖後,憑藉他在江湖上的人脈,從橫海郡到孔家莊、清風寨,所到之處無不盛情款待。

(三)挽留客人。一再挽留客人是待客熱情的表現,武松流配孟州路經十字坡,留在張青家裡,“次日,武松要行,張青那裡肯放,一連留住,管待了三日。”宋江要去清風寨探望花榮,“自此兩個(宋江、武松)在孔太公莊上,一住過了十日之上,宋江與武松要行,相辭孔太公父子。孔明、孔亮那裡肯放,又留住了三五日。宋江堅執要行,孔太公苦留不住,只得安排筵席送行了。”

(四) 行走的禁忌。強人路上相見,互相行禮,下拜只能稱“剪拂”,取吉利之意。在飲食方面的禁忌,只有戴宗不吃葷酒,拴上甲馬後要念咒語,到晚“投客店安歇。解下甲馬,取數陌金錢燒送了。”中途休息時,“脫下杏黃衫,噴口水”。他的這些儀式不能改動,也不能冒犯。

  • 二、行走的工具

《水滸傳》中的行走多是靠步行,其原因除了古代水陸交通不便、好漢們的身份特殊(僧、道、犯人等)外,步行無疑更能表現他們武藝高強的一面(腳力)來。從客觀上說,步行會延長小說的敘事時間,是故事場景的輪換不致於過快。所以走路簡捷、快速也會是一項特殊的才能,如戴宗,綽號神行太保,“原來這戴院長有一等驚人的道術:但出路時,齎書飛報緊急軍情事,把兩個甲馬拴在兩隻腿上,作起神行法來,一日能行五百里;把四個甲馬拴在腿上,便一日能行八百里。”至於“甲馬”,周寶珠先生以為,“紙馬,古又稱甲馬,是畫在紙上供神佛用的馬。”“......《天香樓偶得》(清代虞兆隆著)雲:‘俗於紙上畫神佛塗以紅黃彩色而祭賽之,畢即焚化,謂之甲馬。以此紙為神佛之所憑依,似乎馬也。’”梁山英雄排名榜上的地劣星霍閃婆王定六,也是“因為走跳的快”。戴宗的座次也高於張順兄弟和阮氏三雄這些水上英雄。除了步行,行走的工具有轎、車、船、馬等。


淺談《水滸傳》中的“江湖行走”描寫

(一)轎。轎子是一種比較高級的交通工具,一般除了官員,平民不能坐轎,《宋史》卷十八《哲宗二》記載,紹聖二年,“六月壬辰,禁京城士人輿轎。”《水滸傳》中的轎多是二人抬轎,渭州府尹去拜訪老種略相公,“府尹隨即上轎,來到經略府前,下了轎子,把門軍士入去報知。”宿太尉去西嶽華山時除了坐船就是坐轎;女子外出也可坐轎,潘巧雲去報恩寺是坐轎;好色的王虎聽得說有轎子從山下過,“想此轎子必是婦人,便點起三五十小嘍囉,便要下山。”(第三十二回)果然是劉知寨的夫人。坐轎的好漢並不多,魯達去五臺山出家,“趙員外與魯提轄兩乘轎子抬上山來,一面使莊客前去通報。”魯智深在桃花莊,“太公叫莊客安排轎子,抬了魯智深,帶了禪杖、戒刀、行李。李忠也上了馬。太公也坐了一乘小轎。”晁蓋等人上梁山泊入夥,“小嘍囉抬過七乘山轎,(晁蓋等)七個人都上轎子,一徑投南山水寨裡來。”

(二)車。車子除了裝運貨物,也可以坐人。車子有手推車和太平車、江州車兒。關於太平車,宋代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三《般載雜賣》曰:“東京般載車,大者曰太平,上有箱無蓋,廂如構欄而平,板壁前出兩木,長二三尺許,駕車人在中間,兩手扶捉糸安鞭駕之。前列騾或驢二十餘,前後作兩行,或牛五七頭拽之。車兩輪與廂齊,後有兩斜木腳拖,夜,中間懸一鐵鈴,行即有聲,使遠來者車相避。仍於車後系驢騾二頭,遇下峻險橋路,以鞭諕之,使倒坐糹垂車,令緩行也。可載數十石。官中車惟用驢差小耳。”;江州車,是晁蓋諸人偽裝成販棗商人時所用車。宋代高承《事物紀原》卷八《小車》條有“(三國時的)流馬,即今之獨推者是,而民間謂之江州車子。按《後漢·郡國志》,巴郡有江州縣,是時劉備全有巴蜀之地,疑亮之創始作之於江州縣當時云然,故後人以為名也。”太平車是一種大車,裝載量大,所以盧俊義去泰安州用太平車,梁中書派楊志送生辰綱原打算也是用“十輛太平車子”;而顧大嫂派人接樂大娘子是手推車。林沖被魯智深救後,因腳傷走不得路,坐的車應該是一種小車,“行了兩程,討了一輛車子,林沖上車將息,三個跟著車子行著。”“跟著車子”說明還是有畜力拉著的。徐寧被賺上梁山,“只見路旁邊三四個頭口,拽出一輛空車子,山東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背後一個人駕車;旁邊一個客人,看著湯隆,納頭便拜。”“頭口(音 gu,輕聲)”指大牲口,這應該是一種大車,坐四個人也不妨事。

(三)船,也是《水滸傳》裡重要的交通工具,渡江過河,運輸貨物都要靠船。古代多用帆船。楊志從江南運花石綱、郭盛販水銀都是走黃河這條水路(黃河可能是淮河之誤),都離不開船;宋江過潯陽江、張順過揚子江也是靠船;至於梁山泊用船更是常事。《水滸傳》裡的船,官船相對民船要好得多,也大一些,特別是有一種海鰍船,供官軍徵梁山泊用。

(四)馬在古代主要用作軍事作戰(在整個宋代,朝廷用馬是嚴重不足的。),在平民旅行中也有很大的作用,但也侷限於大戶人家,對於江湖行走中人來說,騎馬代步的機會並不多,王進私走延安府時,家裡應該只有一匹馬,只能讓母親騎乘,“王進自去備了馬,牽出後槽,將料袋袱駝搭上,把索子拴縛牢了,牽在後門外,扶娘上了馬。家中粗重都棄了,鎖上前後門,挑了擔兒,跟在馬後。”魯達走到代州雁門縣,遇到金氏父女,趙員外“先使人去莊上,叫牽兩匹馬來。未及晌午,馬已到來。”施老管營聽得武松打敗蔣門神、兒子施恩重霸得快活林酒店後,“自騎了馬直來店裡相謝武松,連日在店內飲酒作賀。”“當日施恩正和武松在店裡閒坐說話,論些拳棒槍法。只見店門前兩三軍漢,牽著一匹馬,來店裡尋問主人道:‘那個是打虎的武都頭?’”張都監是軍方官員,軍隊馬匹盡有,用來請武松也合情理。除了馬,驢騾牛也是重要的代步工具。如晁蓋等人火併王倫後,“晁蓋與吳用、公孫勝、林沖飲酒至天明,只見小嘍囉報喜道:‘三阮頭領得了二十餘輛車子金銀財物,並四五十匹驢騾頭口。’”

  • 三、行走的設施

行走設施包括道路、橋樑、旅館、渡口等。

(一)道路。《水滸傳》裡的道路可分為驛道和小道。驛道又稱官道,為大路,安全性高,也有酒店旅館驛館可供來往客人安歇食宿;而小路就就危險得多了:“小路走,多大蟲,又有乘勢奪包裹的剪徑賊人。

(二)橋樑。《水滸傳》裡涉及橋樑之處的描寫比較多,就其種類來說,有獨木橋、闊板橋、石橋、浮橋(又稱滑橋)、吊橋等。就其名目來說,汴梁城有天漢州橋(楊志賣刀處)、金梁橋(董將士在下開生藥鋪)、太平橋(張小閒)等;泰安城有迎恩橋(任原住在下面的客店裡),渭州的狀元橋(鄭屠店),陽穀縣的獅子橋(西門慶在其下的酒樓裡吃酒被殺)等。書中常用“橋下”一語,大約是指橋的高度來說的,《清明上河圖》裡的橋,稱之為“虹橋”的,比兩岸的地面要高出許多。至於鄉間的橋,一般比較簡陋,不是很高,如武松等五人“行至浦邊,一條闊板橋,一座牌樓,上有牌額,寫著道‘飛雲浦’三字。”


淺談《水滸傳》中的“江湖行走”描寫

(三)渡口。《水滸傳》裡的渡口,較為有名的有梁山泊渡口,位於金沙灘,供梁山泊人員來往之用;雙林渡口(燕青射雁處);潯陽江、揚子江、渭河、黃河皆有渡口。一些做私商買賣的強人也會沿江邊拉些客商上船,稱為“私渡”,“有那一等客人,貪省貫百錢的,又要快,便來下我船。”(張橫語)。這些不從渡口上船的客商往往有性命之虞。

  • 四、行走職業者

《歧路燈》第四四回稱之為“俗語說,‘艄、皂、店、腳、牙’——艄是篙工,皂是衙役,店是當槽的,腳是趕腳的,牙是牛馬牙子。天下這幾行人,聰明的要緊,閱歷的到家,只見了錢時,那個刁鑽頑皮,就要做到一百二十四分的。”,《兒女英雄傳》第三回說道:“世上最難纏的無過‘車船店腳牙’。”“車船店腳牙”指的是交通運輸中的五大行業,“車、船、店”較容易理解,“腳”指的是由憑體力幫客商運輸貨物的人所組成的行當,即“趕腳的”,包括轎伕、腳伕;“牙”指貨棧,《水滸傳》裡還沒有出現,故本文不論。這一節主要分析的有轎伕、車伕、船家和腳伕。一般這些處於社會下層的勞動者都比較老實可靠,誠實守信,為維繫生存而奔走,也比較膽小。但也有強人混跡其中。

(一) 轎伕。如在清風山,劉知寨夫人被宋江救下,“那婦人拜謝了下山,兩個轎伕也得了性命,抬著那婦人下山來,飛也似走,只恨爺孃少生了兩隻腳。”“眾人見轎伕走得快,便說道:‘你兩個閒常在鎮上抬轎時,只是鵝行鴨步,如今卻怎地這等走的快?’那兩個轎伕應道:‘本是走不動,卻被背後老大栗暴打將來。’眾人笑道:‘你莫不見鬼?背後那得人。’轎伕方才敢回頭,看了道:‘哎也!是我走的慌了,腳後跟只打著腦杓子。’”“鵝行鴨步”與“腳後跟只打著腦杓子”寫出轎伕在不同的時刻兩種不同的步態:安閒與惶急。又如楊雄叫轎伕把轎子抬到翠屏山,然後讓他們山下等著,“楊雄道:‘你只顧且上去。轎伕只在這裡等候,不要來,少刻一發打發你酒錢。’轎伕道:‘這個不妨,小人自只在此間伺候便了。’”“卻說這兩個轎伕在半山裡等到紅日平西,不見三個下來。分付了,又不敢上去。”

(二)車伕。車伕可以是自己推車,亦可以是駕車,在古代也有一定的技術要求。盧俊義路過樑山泊,“卻好行到林子邊,只聽的一聲呼哨響,嚇的李固和兩個當直的沒躲處。盧俊義教把車仗押在一邊。車伕眾人都躲在車子底下叫苦。”這些車伕都是駕駛太平車的,所以一遇到強盜就下車躲避。

(三)船家。一般渡口處都有渡船,也有一些漁船也可用來渡客,撐船的人叫梢公,李立曾說他“專在揚子江中撐船梢公為生,能識水性。”童威、童猛“專販私鹽來這裡貨賣”,二人卻不是載客為生;張橫、張旺、孫三載客卻是劫殺;這些都是一些水路上的特例,實際上大多數撐船的人還是可靠的,所以宋江在李立安排下,“宋江自和兩個公人下船,投江州來。這梢公非比前番,拽起一帆風篷,早送到江州上岸。”

(四)腳伕。腳伕指搬運貨物行李的伕役,他們在《水滸傳》裡的交通運輸上起的作用很大,他們扛抬貨物、翻山越嶺比車子更有機動性,但也更為辛苦。楊志去東京求職,'“今來收得一擔兒錢物”“僱倩莊家挑那擔兒”,這個腳伕是臨時僱用,不像是職業腳伕;腳伕應有自己的職業特徵,所以楊志建議梁中書不要用太平車送生辰綱,“點十個壯健的廂禁軍,卻裝做腳伕挑著”;盧俊義去泰安州,“討了十輛太平車子,喚了十個腳伕,四五十拽車頭口,把行李裝上車子,行貨拴縛完備。”梁山泊好漢江州解救宋江、大名府解救盧俊義有一部分就是扮作腳伕,(江州)“只見法場南邊一夥挑擔的腳伕,又要挨將入來。”

江湖行走中的“止”

“止”,指的是江湖中人賴以棲止(居住和停留)的場所,在《水滸傳》裡主要包括寺、廟、林子、農莊、旅店酒館等。就數量來說,“店”和“廟”是江湖行走中最重要的休息場所。


淺談《水滸傳》中的“江湖行走”描寫

一、寺庵。古代的旅店包括寺院旅舍在內,一般的寺院除了允許本門僧眾掛搭外,也有專供來往旅客食宿的地方,一般不收房錢,但旅客會拿出一部分錢當做香火錢給予寺院。接待賓客的地方叫知客寮,有知客僧專管此事。所以魯智深來到瓦罐之寺,先投知客寮去。至於書生、落魄客商寄寓寺院的描述,在《水滸傳》裡是沒有的。《水滸傳》裡的重要寺庵有觀音庵、五臺山文殊院,東京大相國寺,杭州六和寺等。

二、廟。廟是民間信仰活動最為集中的場所,所以《水滸傳》裡出現了大量的廟宇,依祭祀對象不同,有土地廟、城隍廟、文廟、山神廟、靈官廟、龍王廟、烏龍神廟、白龍廟、玄女之廟、泗州大聖廟、西嶽華山金天聖帝廟、東嶽天齊仁聖帝廟、張順廟、靖忠廟等等(王平先生在《“靈官殿”小考——兼及成書時間問題》一文裡,認為“《水滸傳》第十三回和第十四回都寫到了劉唐醉臥靈官殿,這應是靈官信仰在民間較為普遍所致。有關靈官之名及其事蹟、信仰的記載都大量出現於明永樂年間之後,因此關於靈官殿的細節應視為推斷《水滸傳》成書時間的重要參考依據。”

依筆者之見,就靈官殿這一描寫來看,《水滸傳》成書,似更符合明代弘治年間的情形。

其實,“靈官廟”在元代中期成書的《胡海新聞夷堅續志》前集卷一的《中興名將》一文裡即以出現,文曰:“韓蘄王之夫人,京口娼也。嘗至靈官廟伺候賀朔,忽與廊柱下見一虎蹲臥......”;《中興名將》原文出自南宋羅大經《鶴林玉露》丙編卷二“鄿王夫人”條:“韓鄿王之夫人,京口娼也。嘗五更入府,伺候賀朔,忽於廟柱下見一虎蹲臥,鼻息齁齁然......”由“廟”演變為“靈官廟”有一個具體化的過程。從這裡可以看出,把“靈官廟”與《水滸》的成書時間聯繫起來,理由還不夠充分。) 還有一些不知名字的“小古廟”,也可安身休息。中國的民間信仰眾多,有很多民間神,江湖行走中人對這些神都很尊崇,也在旅途中祈求神靈護佑,這與他們有一種不安全感關係甚大,如林沖去打酒,“行不上半里多路,看見一所古廟。林沖頂禮道:‘神明庇佑,改日來燒錢紙。’”。

除了精神上的撫慰與指導作用,如玄女廟、烏龍神廟之於宋江等人,廟在水滸敘事裡是僅次於客店的休息場所,廟裡一般得有廟祝,但是書裡的廟大多比較破敗、積塵甚厚;只有岱廟、西嶽廟富麗堂皇。劉唐為了見到晁蓋,晚上宿於靈官殿;李逵殺虎之後宿於泗州大聖廟;林沖宿于山神廟,“入的裡面看時,殿上做著一尊金甲山神,兩邊一個判官,一個小鬼,側邊堆著一堆紙。團團看來,又沒鄰舍,又無廟主。”武松逃出孟州後,“望見一座樹林裡一個小小古廟。武松奔入裡面,把朴刀倚了,解下包裹來做了枕頭,撲翻身便睡。”燕青、李逵為了抓到董海、王江,“當晚兩個且向山邊一個古廟中供床上宿歇。”聖手書生蕭讓在濟州“州衙東首文廟前居住”文廟是祭祀孔子的廟。這些廟以山神廟和土地廟最為常見,現在農村地區還都可以見到,逢年過節也會有人去獻供。《水滸傳》中卻沒有今日在鄉村常見的關公廟,甚為可怪。筆者以為這與《水滸傳》的成書時間有關。《水滸傳》應該是關公信仰極其普遍、關王廟大量出現之前成的書,否則書中大量的廟宇描寫中,不可能沒有一處提到關王廟。據包詩卿的研究,“明代以前,關羽信仰只是初步地確立起來。從其地位來說,還是不能超過諸葛亮;從廟宇的分佈來看,主要集中在“燕趙荊楚”之間。”“嘉靖年間是關羽信仰迅速普及和廟宇大規模興修的關鍵時期,......到嘉靖中後期,關羽祠祀已是‘廟祀亦遍天下,與孔子等。’”

這就透露出兩個重要信息:一、《水滸傳》的作者不是“燕趙荊楚”人;二、《水滸傳》的成書應該在嘉靖之前。

三、林子。林子可以作為旅途憩息的地方,特別是在夏天,如楊志一行人去東京送金珠寶貝,走到黃泥岡,酷熱難耐,坐在林子下乘涼;但是旅行中如果沒有房屋寄宿,在林子裡也可以將就過夜,如楊志去二龍山,“行了一日,看看漸晚,卻早望見一座高山,楊志道:‘俺去林子裡且歇一夜,明日卻上山去。’”沒有想到魯智深也在這裡過夜,於是二人結識了。林子可以是來往旅客休息的地方,也是命案多發的地帶,如赤松林、野豬林等。

四、農莊。如果沒有找到旅店過夜,旅客可以找莊戶人家借宿,依例拜納房金,不過《水滸傳》裡的莊戶人都很厚道,一般都以禮相待,不要報酬,還管待飯食住宿。王進和母親去延安府,借宿在史家莊;魯智深去東京,在桃花山借宿;宋江等三人去江州,借宿於揭陽鎮穆家莊;燕青、李逵離開東京回梁山泊,傍晚借宿於四柳村和離荊門鎮不遠的一個莊院等。這些大莊院的主人一律是老太公,心地善良,而且都盡力招待求宿之客。投宿之人心存感激,往往憑自己本事為房主排憂解難,如王進收史進為徒,魯智深痛打周通,燕青、李逵解救被搶的民女等。

不論寺院古廟還是林子莊院,都是不得已的情況下的寄宿場所,旅客行走主要歇息的地點還是酒店、客店。


淺談《水滸傳》中的“江湖行走”描寫

五、《水滸傳》裡關於旅行之人食宿歇息的場所名目繁多,有酒店、客店、酒肆、酒樓、飯店、茶坊、村店、村酒店、茶酒店、旅店等等。從功能上說,大體上可分為酒店、客店、茶坊等三種。《水滸傳》寫的是英雄傳奇,人物迴歸的中心是梁山泊,在那裡“大碗吃酒,大塊吃肉,論秤分金銀,量身穿衣服”,似乎是人生的極樂世界。在迴歸山泊的過程中,他們一路上也大多能吃善飲,酒量驚人,所以書中寫酒店的地方就很多,“酒店”二字出現的頻率遠高於客店(據筆者粗略統計,“酒店”、“村酒店”出現 167 次,“酒肆”出現 27 次,“酒樓”22 次,“村店”出現 21 次,“客店”出現 99 次,“茶坊”29 次,“飯店”4 次,“旅店”2 次,“旅館”1 次。),“酒店”事象極為突出。

(一)酒店、酒肆、酒樓、村店、村酒店,他們的特徵是屋外懸掛酒旗、酒旆、招子,有時也用草帚代替酒旗。他們主要供來往客商旅人飲食;一般是依“酒店”稱呼這一類,但在行文中有變通的叫法,如魯達、李忠、史進“三個人轉灣抹角,來到州橋之下,一個潘家有名的酒店。門前挑出望竿,掛著酒旆,漾在空中飄蕩。怎見得好座酒肆?”“三人上到潘家酒樓上,揀個濟楚閣兒裡坐下。”“酒店”、“酒肆”、“酒樓”三者並用,可證三者實際上是指一種事物。依各自規模的大小,又可細分為大酒樓與普通酒店。較為有名的酒店都以酒樓稱之,如大名府的翠雲樓,江州的潯陽樓,渭州的潘家酒樓,陽穀縣獅子橋下大酒樓等。酒樓的設施比較齊全,如大名府翠雲樓,“原來這座酒樓,名貫河北,號為第一。上有三簷滴水,雕樑繡柱,極是造得好。樓上樓下,有百十處閣子。終朝鼓樂喧天,每日笙歌聒耳。”潯陽樓,“雕簷映日,畫棟飛雲。碧闌干低接軒窗,翠簾幕高懸戶牖。吹笙品笛,盡都是公子王孫;執盞擎壺,擺列著歌姬舞女。”不但美食盡有,而且器皿使用也有講究,“一樽藍橋風月美酒,擺下菜蔬時新果品按酒,列幾般肥羊、嫩雞、釀鵝、精肉,盡使硃紅盤碟。”


淺談《水滸傳》中的“江湖行走”描寫

鄉村酒店,亦稱村店,設施較為簡單,泥牆茅茨;食物品種也不豐富,一般只有渾白酒、茅柴白酒,牛羊肉,一般菜蔬。如五臺山下的小酒店,“傍村酒肆已多年,斜插桑麻古道邊。白板凳鋪賓客坐,矮籬笆用棘荊編。破甕榨成黃米酒,柴門挑出布青帘。更有一般堪笑處,牛屎泥牆畫酒仙。”形象地描述出村店的特點來:白板凳、棘荊籬笆、黃米酒、青布簾子、泥牆。梁山泊李家道口酒店,“乾乾淨淨,有二十副座頭,盡是紅油桌凳,一帶都是檻窗。”(第三十九回)“紅油桌凳”已經是很好的了,曹正開的酒店,使用的還是“桑木桌凳”。

(二)客店、旅店。《水滸傳》裡把管人住宿的店叫客店,不稱旅店,只有在韻文裡有“旅店”一詞出現:“萬里黃泉無旅店,三魂今夜落誰家?”(第八回)宋代的客店主要提供住宿,也提供飯食,不過需要客人自己打火做飯,《夷堅丁志》卷第五《陳才輔》兵卒與犯人投邸店,“買菜作羹,一坐房前,一吹火爐間,一洗菜水畔。”《水滸傳》裡描寫的旅店情況還是合乎史實的。魯智深“自離了五臺山文殊院,取路投東京來,行了半月之上。於路不投寺院去歇,只是客店內打火安身,白日間酒肆裡買吃。”“客店安身”、“酒肆買吃”是魯智深旅行的一貫作法,原因在於客店的飯食較差。時遷等三人頭梁山泊,路過祝家店,店裡肉已賣完,只有一甕酒,他們借了五升米下鍋,吃飯時店家拿出“一碟兒熟菜”給他們下飯,以致時遷偷雞惹禍。但是客店主人對犯人較為寬容,“宋時途路上客店人家,但是公人監押囚人來歇,不要房錢。”

(三)飯店、茶坊。“飯店”在《水滸傳》裡出現了四次,(鄆哥)“將銀子和米把與老兒,便跟了二人(武松、何九叔)出巷口一個飯店樓上來。武松叫過賣造三分飯來,......”(李逵)“走到巳牌時分,看看肚裡又飢又渴,四下裡都是山徑小路,不見有一個酒店飯店。”(李逵)“這腳卻似有人在下面推的相似,腳不點地,只管得走去了。看見酒肉飯店,又不能勾入去買吃。”“時遷卻把空皮匣子明明的拴在擔子上,吃了飯食,還了打火錢,挑上擔兒,出店門便走。到二十里路上,撞見湯隆,兩個便入酒店裡商量。湯隆道:‘你只依我從這條路走,但過路上酒店、飯店、客店,門上若見有白粉圈兒,你便可就在那店裡買酒買肉吃。客店之中,就便安歇。’”從文中看,酒店、飯店、客店分的還是很清楚的,飯店是提供飯食的店,它與酒店、客店的區別在於它主要提供飯食,大約是按時間做飯,也不提供住宿。酒店的食品應該比飯店豐富一些。

茶坊是個供人吃茶談天的地方,茶坊主不但賣泡茶,也賣其它的飲品,如薑茶、梅湯、 和合湯等。茶坊也有大小之分,一般位於城市之中。《東京夢華錄》卷二《潘樓東街巷》載:“舊曹門街,北山子茶坊,內有仙洞、仙橋,仕女往往夜遊,吃茶於彼。”“又東十字大街,曰從行裹角,茶坊每五更點燈,博易買賣衣物、圖畫、花環、領抹之類,至曉即散,謂之鬼市子。”吳自牧寫到臨安的茶肆時說到:“汴京熟食店,張掛名畫,所以勾引觀者,留戀食客。今杭州茶肆亦如之,插四時花,掛名人畫,裝點店面。四時賣奇異茶湯,冬月添賣七寶擂茶、饊子、蔥茶,或賣鹽豉湯,雪天添賣雪泡梅花酒,或縮脾飲暑藥之屬。”史進走到渭州,見一個小小茶坊,正在路口。史進便入茶坊裡來,揀一副坐位坐了。茶博士問道:‘客官吃甚茶?’史進道:‘吃個泡茶。’茶博士點個泡茶,放在史進面前。”西門慶在王婆茶坊,吃了一個梅湯,一盞和合湯,兩盞薑茶。何濤去鄆城縣捉晁蓋等人,先去見知縣,“走去縣對門一個茶坊裡坐下吃茶相等,吃了一個泡茶”,何濤見宋江是在鄆城縣衙門口的茶坊裡。梁山眾人到東京,茶坊是宋江等人的聯絡點,柴進、燕青“當下兩個入得城來,行到御街上,往來看玩。轉過東華門外,見酒肆茶坊,不計其數,往來錦衣花帽之人,紛紛濟濟,各有服色,都在茶坊酒肆中坐地。”“宋江便喚燕青,附耳低言道:‘我要見李師師一面,暗裡取事。你可生個宛曲入去,我在此間吃茶等你。’宋江自和柴進、戴宗在茶坊裡吃茶。”

《水滸傳》裡的店主夥計,如店家、店小二、茶博士等服務經營人員,大多誠信經營、服務周到,一般是先吃飯住宿,臨走時再結賬付錢。他們言語和氣,禮貌待客,盡力為來往客人提供方便。但也有見財起意、殺人劫財的隱匿其中、伺機而作。

總之,行走與居止貫穿於水滸行走文化事象的始終,也是故事人物在一定場景中展開性格的必要條件。行走與居止既是旅人生理本能的需要,也是小說敘事情節發展“張弛有度”的需要

《水滸傳》作為經典之作,原因並不僅僅在於它的故事性,而是敘事之中的細節在給讀者留下深刻印象的同時,深信它所講的故事是真實的;這種細節描寫的深刻性和讀者心悅誠服的接受心理,恐怕是其中豐富的民俗文化事象在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這也使後來的續作和武俠小說難以超越,它們在模仿的同時,只能在某一方面加以深化(即“水滸風格”)——實際上現代武俠小說是“水滸風格”的弘揚,是《水滸傳》江湖行走四種內在意蘊精神在清代被壓抑後的完全張揚。


淺談《水滸傳》中的“江湖行走”描寫

作為“衣食住用行”五大方面之一的“行走”,它在水滸敘事中起著橋樑與扭帶的作用,可以說梁山好漢聚義的過程稱就是一個不斷行走過程,敘事程式化使現象反覆呈現,不過由於文化事象的豐富性,能夠使場景避免單調,增加了可讀性;後來的續書和武俠小說在這些方面可發揮的空間並不大,也許是能力所限,更深刻的原因也許是《水滸傳》歷史文化事象不斷累積的結晶,這種累積具有不可重複性。總而言之,江湖行走在《水滸傳》裡表現的很突出,對這一現象進行研究,是有一定的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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