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冲击下,如何合法降低用工成本

2月19日,财富管理公司宜信财富举办的中小企业抗“疫”系列直播节目,邀请了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程阳律师就“疫情冲击下,如何合法降低用工成本”这一话题进行了主题分享和互动对话。


程阳律师长期专注于公司、劳动法律事务领域,尤其在劳动法领域有很深的造诣,听完分享后个人感觉受益匪浅,部分干货提炼如下:

要点速览

● 灵活用工的政策如何有效利用

● 薪酬调整需关注哪些重点

● 轮岗轮休与待岗的制度如何制定

● 疫情期间企业是否可以裁员

以下是程阳律师在直播节目上的详细分享内容:


● 防疫第一

现在,不管怎么样防疫防控是第一位。如果现在我们做得不到位,就有可能因确诊疑似等情况导致我们很多问题。

我身边就已经有这样的公司。员工上班之后被确诊了,他密切接触的200多个员工全部都被隔离,导致公司无法复工。所以公司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尽量减少这种可能性,包括员工在过往行程当中的排查,尽可能清楚了解其生活轨迹、身体状况等等。像那个员工是春节期间参加多次聚会,然后在聚会过程中确诊的,这是我跟大家分享的第一个案例。

第二,很多企业复工之后情况可能不一样,比如说受影响比较大的行业,类似于酒店、旅游行业,可能在短期之内没有办法恢复经营。那在这种情况下就面临着成本问题,比如有个五星级酒店春节期间一天只有两个人入住,那对酒店来说成本就太高了。所以后来差不多200多名员工都最终选择了无薪休假,相当于就不发薪资跟企业共度难关的这种方式。

昨天国务院也发布了一个好消息,就是社保有些企业可以缓交,有些可以免交,大型企业减半交,这对很多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所以我们应该随时关注房地政策。

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只看法律规定就太被动了,更多的应该是在这个限度之内跟员工达成更多的一致意见,大家绑在一条船上。总体来说,我们花多大的时间和精力去跟员工沟通,以及怎么样的沟通方式,直接决定我们处理效果,建议不要站在对立面去考虑这些问题。


● 对话律师

01 疫情影响复工,多协商


主持人:员工因为疫情原因无法复工或到岗,用工关系和工资待遇该如何处理?

律师:这个企业有很大的自由选择权。

首先,对于这些没有回来的员工,我们要看他是因为什么原因没有回来,不排除一些员工因为担心不愿意回来。所以,我们可以要求,如果你回不来的话,你需要开相应的证明或者给我提供相应的资料,去当地居委会也好,村委会也好,或者是这种防御站也好,类似这些东西,对员工毕竟有个管理。

第二,企业可以跟员工协商,对他做一些年休假或倒休。因为这部分钱不是我一定要给他的,然后我可以让他把假都休完。我还可以给网上安排工作等等,都没有问题。

如果说企业无法在网上给员工安排工作,也就没有办法在家办公,这就需要看公司工资结构是否做拆分的,比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之类,这样企业可以不用发他绩效工资之类。假如说公司这些东西都没有,

那我们可以跟员工去协商说这种情况之下我可能只发待岗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标准的70%啊,这个都是可以做协商的。

主持人: 员工特别担心在路上被感染,自称身体虚弱或者无法按时返岗,这个如何应对?

律师:这个问题是复工之后首先面临的问题。首先,从人之常情的角度来说,我们都可以理解。但是从法律上来讲,在上下班途中感染了是算不上工伤的,因为上下班途中只有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啊,这些才算工伤,那这个肯定不算那种事故伤害。也就是从法律角度来讲,这种情况肯定不构成工伤。

但是现在从国务院出台的政策,可以看出政府要求复工的压力还是比较大的,因为没想到复工率这么低。所以,不排除接下来政策走向过程中,可能就会认定这个感染算工伤,就是解决大家的这个后顾之忧,然后提高这种复工率。

在政策没有出台之前,单位肯定得上工伤保险。

上了工伤保险之后,假如真确诊了的话,他很多钱实际上也是由医保来报销的,在这块公司没有必要有太重的负担,也可以跟员工去讲清楚。只要公司给你上了保险,就是确诊完所有的钱都是国家来出的,实际上你并没有太多的一个担心,解决后顾之忧就好了。

主持人:如果员工复工后感染肺炎怎么办?

律师:第一,如果说他确实感染这个新冠状病毒了,这个我按照国家政策正常给他发工资就好了。但如果真是这样,对我们公司最大的影响,是对我们公司现有员工、现有的工作状态会不会有影响,这个是比较大的问题。

如果个体只是感染的话,实际上不是太大的一个问题。所以我还是建议说我们一定要做好安全防护,可能有的员工只是普通的感冒,那我们也尽量在这个时间点不要让他上班。

他是在家确诊就不是问题,但是它一旦是在单位确诊,那么曾经跟其他人接触过,我们单位的人全都是密切接触者,会很麻烦。这不是一个员工的事儿,这是整个集体的事儿,在这个时刻是这样的。

主持人: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缩短了劳动者时间,公司是否也需要相应减少薪资发放?是否可以降低工资标准?

律师:当然没有问题,你的工资是你劳动报酬所得,那你付出少我自然而然报酬就会少。

最好的方式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如果说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话,你也需要去告诉他说我要这么执行了,然后他也这么默认了,这件事情事情就可以了。不太建议悄无声息的就这么做了,也没有一个说法。我刚才提到跟员工协商,因为劳动关系也是一种协商关系,在这种特定情况之下协商会更重要。只要能协商成都可以。


02 远程办公,更应该考核结果


主持人:员工远程办公,如何进行绩效管理?

律师:首先是考勤。对于大部分工作岗位和大部分工作人来说,时间是我们保证工作量的前提,如果说没有时间的保证,实际上我们很难保证说他有一定的工作量,所以这个特殊时期需要加强考勤。考勤方式有很多,比如钉钉、微信都可以。

第二是考核。考核一定要跟我们平时的考核有差异化。越是在家办公,任务跟结果考核就越重要,过程考核反倒没有原来重要。因为我们过程监控不到,所以我们一定是个结果导向的,比如说结果导向的可跟踪方式就变成日报、周报等等。

在家办公方面,我建议公司要做两种两种考虑,一种是工作量是否真的饱和。假如说我工作量本身不饱和,我可以在家办公,缩短工作时间,我的报酬本身是可以相应偏低的。也就是我原来一天可以工作8小时,但是现在在家办公,我4个小时就够了,那我就同步缩短工作时间和报酬。

另外我可以综合用休息日,比如说现在我一周在家办公,我可能4天就好了,我不需要5天,等我复工之后,我让他一周工作6个小时。然后这些方式都可以并行着用,就是不要用单一方式,

因为单一方式在一定情况之下很难满足公司的各种需求。

疫情冲击下,如何合法降低用工成本


主持人:公司远程办公期间,能否强制员工使用部分年假?

律师:可以的。因为根据职工年休假条例,年休假是由公司安排并征求员工意愿,就是说你可以征求她的意愿,如果不同意,公司是可以强制做安排的,这是主流性的观点,大家基本上都是这么认知的。

也有极个别地方是要经过员工同意,但是那个只是考虑员工意愿,所以公司只需要去做一件事情就好了,就在安排年休假之前征求一下他的意见与意愿,就把这个动作做了,他同意或不同意都不重要,是我们可以做安排的。

安排年休假你不能只说一句话,你需要给他发通知,要告诉他这个是年休假,否则人家认为这是福利假期。所以这两点是需要去做一下,最关键也是希望能够让员工理解现在的困难,共同度过这个难关。

主持人:您觉得哪些行业适合员工共享?有哪些灵活用工政策推荐给我们的企业家朋友?

律师:比较适合员工共享的,第一肯定是人员密集型的行业,这是很重要的一个特点。第二,工作内容相对来说比较机械,相对比较容易上手。第三,人员本身流动性比较大的行业,就是互相之间的替代性比较强,这些特征的行业实际上都可以用员工共享。非这些特征的行业实际上很难用这种共享的方式去做。

关于其他灵活用工方式,目前劳动关系比较僵化,因为我一旦跟企业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我的工资、社保、待遇都是法定的。所以现在很多企业都在变所谓的合伙人,就是我跟企业之间不再是强制雇佣关系,而是一种合作性的关系或者是雇佣加合作的方式。很多企业为什么放出期权、设奖金池、风险承担池,实际上都是在弱化劳动关系。像类似这种方式可能适合一些创业企业、智力性行业,所以不同的行业可用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我们可以做多种的尝试都没有问题。

主持人:远程办公或在线办公,有什么比较好的远程考勤制度?

律师:我们现在考勤方式是定点考勤。所以你得在家,你别上班的时候在外飘着。定点是一个方式,比如说早上几点打卡,晚上几点打卡,但是这种方式可能根本就没用,我自己去设置一下程序可能都能完成。所以有的公司会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去给你打电话,以及要求视频会议的方式去给你做考勤。比如一天我两次要求你开视频会,如果你都不在或都不接,我可能就会视同你旷工,所以需要加一些这种手段。

另外,我觉得公司可以两种考虑,一种是你要考虑员工本身自不自觉,如果员工是比较自觉的话,你不需要用这样的一种方式。同时你要考虑自己的工作量,如果工作量确实充分,你用工作考核就好

实际上对于大部分地企业来讲工作量是不饱和的,所以才要用这种方式。我还有一个建议给到大家,在家办公我可能只要她一天工作一小时,在这种情况之下我可以弄成在家值班,因为值班的话,值班报酬和值班待遇是可以双方协商

,可以给比较低报酬,这也是一种降成本的方式。所以还是取决于我们自己的工作量,工作任务,我是什么样的目标,这些手段我们都可以综合去用。

主持人:远程办公模糊了下班界限,是否合法?

律师:如果说远程办公模糊了下班时间,同事他也模糊了上班时间。

我们只要建立相应的加班审批制度就好了,就是说你的加班不是由你自己说了算,我的加班是需要公司做审批的,如果不审批的话,我不为你加班就好了,就能解决他那个背后的困惑了。

主持人:远程办公期间万一发生意外,如何界定工伤?

律师:对这个问题我们做过研究,我可以跟大家分享一下。

工伤的一个核心问题就在于说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发生的伤害就叫工伤。

所以他在家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就算工伤。但是我在家办公我自个儿切菜,然后把手指都切掉了,这个肯定就不是工伤。所以核心还是看在家他受伤这件事情本身工作有没有关系,如果跟工作没有关系就不算,如果跟工作有关系的话就会构成工伤,谢谢。


03 关注政策,利用好各种制度


主持人: 如何看待某传媒公司裁员降薪、末尾淘汰问题?是否合法?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律师:首先我可以先回答,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就是三种方式都不合法。其次,我不认为这种方式是真正的降成本的方式。

第一,现在解除合同,不管是什么性质、什么方式,是一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而这笔经济补偿金是很高的一笔费用。补偿金要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乘以他在上一年度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算。

要裁几百个人的话,可能经济补偿金就得上千万。所以在资金链紧的情况之下,还用这样的方式是不明智。

第二,我身边有很多公司,很多高管都是自愿降薪的,都不需要去强制。这就看你公司和高管之间有没有绑定,以及大家对未来到底有多大的自信,这一点很重要。你用强制的方式去给高管降薪,不是一个很明智的选择,就相当于你日后的干部没有了。

第三,强制的末位淘汰一定是违法的。但是我身边也有一些公司,一直都执行强制的末位淘汰,但从来没有发生过争议。这就跟你公司的管理文化是相关。比如说公司原来是狼性的文化管理,只要你用这种方式,大家不觉得是什么问题。但是如果你公司从来没有用过,就一定会发生很多纠纷。而一旦发生纠纷之后,你可能还不只是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他可以以未足额发放工资、违法解除合同去要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你还面临着极端集体事件的可能性。

类似这种情况比较好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呢?可以参考酒店行业,就是大家协商,比如说我可不可以保留劳动关系,只给你发最低工资等方式去度过这一关,而不是现在拿一笔很多的钱让他走。所以要整体长远去考虑这个问题去算这笔账,而不是说我现在立马把它砍掉,而且在这个时间节点是极容易引起政府的一些动作,完全没有必要。

我们要能够和关键的骨干员工达成共度难关的共识,然后多采用灵活变通的办法,比如共享员工,把员工当资金一样流动起来,或者是短期来进行协调相应的轮岗和轮休的,都是比较好的办法。

主持人:减少发放薪资周期是否可以?

律师:可以没有问题。比如说我公司现在不是不给员工钱,而是我工资两个月、三个月或者4个月之后发是没有问题的,这个是可以跟员工去做协商的。

所以我觉得我们现在要考虑清楚的一个问题,我是短期之内解决现金流以及短期成本问题,还是我确实不需要这些人的问题。如果说我不需要这些人,我可能需要让他走。如果是短期问题,我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去解决,而不是让他走的方式去解决。然后我们现在让人走,实际上也不是一个特别好的时间节点,和员工谈起来的难度会非常大,因为现在不好找工作。那你还不如用其他的方式,可能日后大家好找工作的时候,那个时间节点都不用你让他走,他可能自己会选择走,所以我们得综合去看。

主持人:企业想要合规合法采用轮岗轮休政策共度难关,您建议企业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轮岗轮休转换成法律语言的话,它实质上就是一种劳动合同的变更。我可能变更的、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相应的工作待遇也就变了。如果有可能,最好的方式是大家签一个协议,甚至员工写一个单方的承诺自己愿意。

假如这两种方式都做不了,那公司也需要发一个通知来说明在什么时间节点我要实行轮岗制,怎么排班,工作量怎么计算,怎么考核,怎么发钱,这是需要给大家说清楚的。因为如果你不说清楚,轮岗轮班很容易视为正常上班,然后就意味着你根本达不到薪酬变化、成本降低的目的。如果要实现就必须考虑好清楚你是怎么排班、怎么算绩效,这是我给大家的一些意见。

主持人:最近国务院下发通知,可对部分企业免除社保,想请您分析一下,作为用工企业该怎么做,该去找哪个部门,需要准备什么样的资料?

律师:首先这个政策的出台是有法律依据的,社保法明确规定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是可以减免的。但是之前非典时期,只出过缓缴政策,没有出过免缴政策,所以这次的这个力度是前所未有的。

这次国家层面出台的免缴政策,医保不在这个范围之内,给我们降低最多的就是养老,12%的比例。现在的免缴的分成两类企业,一类是中小微企业,还有一种大型企业对于中小微的企业的话是按着免缴来的,然后对于大型企业的话是减半来的。要看我们属不属于这类型的一个企业,之后各地都会出政策,所以大家去关注各地人社局的相关的这个信息就好了,因为社保是归人社局或者税务局,就是关注这两个地方。

出来之后会要求你提交相应的手续,而且我推测在细化过程当中可能会跟行业有关系,比如说现在北京社保可以缓缴到7月底,但它规定了十大行业,我相信这次的这个细化过程当中一定会跟行业挂钩,比如说影视行业,旅游行业,就是这种受影响特别大的行业,所以大家随时去关注。

疫情冲击下,如何合法降低用工成本


主持人:因为疫情防控相关企业需要员工加班,这段时间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参考什么比例?

律师:第一,有个别地方政策,因为疫情原因加班政府是补贴加班费的。所以看当地有没有类似这种政策。

第二,加班分三种情况。因为工时制度一共有三种,大多是标准工时,也就一天工作8个小时,还有就是综合工时,比如说,季节性特别明显的行业和岗位可能就适合用综合工时,比如说有忙季有淡季。第三种就是不定时比如说高管人员、销售人员就属于不定时。

不同的工时加班费是不一样的。标准工时,也就是一天8个小时,我超8个小时之后的加班费是按150%来算的,但是我周末加班的话就按200%的

对于综合工时,任何时候加班都是按照150%来算的。不定时是没有加班费的。

所以不同的工时会适用不同的加班费。如果公司本来是标准公司,由于这个疫情的原因,我不得不加班,各地都出台了这种类似由于疫情原因可以去申请综合工时的制度。所以如果从降低加班费的这种成本来说,你是可以申请综合工时,然后日后你没有这么多生产任务的时候是可以倒休回来。

加班费你也不是说一定要去支付,除了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是一定要去支付之外,剩下的我们都可以用倒休的方式来倒休,如果说日后是可以倒休回来的,你就不要去加班支付加班费了,如果你没有办法倒休的,你才需要支付的加班费。

主持人:如果员工感染生病企业能免责吗?

律师:我不太建议在感染疾病的情况下去免责的,但是其他情况是可以的。如果他真的确诊了,公司的免责我不建议有,这是一个社会责任问题,而且你一旦免责我觉得这个条款无效的可能性会比较大一些。

主持人:如果疫情期间员工的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不续签?

律师:劳动合同到期除上海之外,第一次到期可以不续签的,上海是两次机会,其他地方只有一次机会。所以我们要先确认这个劳动合同到期本身是第几次。如果第一次到期不续签没有问题,但需要根据他的工作年限给经济补偿金,而且到期终止一定是提前需要告知员工,要告知结束时间点,避免双方之间又形成事实上的一种劳动关系。除此之外,比如说有一些确诊的员工,这个到期的时间是要顺延到事情结束的,所以会分这么一些情况。

主持人:面向企业家朋友,给几个应对未来用工挑战和合法合规降低用工成本的综合性意见

律师:我归纳这么几条,第一,大家要利用好各种制度,不管是轮岗轮休也好,缩短工时也好,综合利用休假日的这种方式也好,通过压缩时间降低报酬,因为这种方式的话,员工实际上从内心他是比较容易接受的,因为我本身付出就没有那么多,然后我相应的得到也没有那么多,而不是我一定要降低你本身付出应该得的钱,所以这种方式呢,是比较适合大部分企业的一种方式。

第二,不是一定要减员,最重要的是说服员工绑在一起,大家一块去度过这个难关。如果这个前提建立起来的话,暂时无薪也好,缓发工资也好,或者是我奖金不发也好,绩效不发也好,只发基本薪资也好,实际上都是可以去解决的,就是这是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一个前提。

第三,这个阶段会有非常多的优惠政策,要关注政策,把优惠政策用充分了,因为这是国家对于企业的一种补偿。因为企业在这个过程当中除了有自己的经营责任之外,大家是在承担一些社会责任。企业稳定了,劳动关系就稳定了,然后这个社会就稳定了,所以我们实际上是做很大贡献的。那我们就要享受政府给到我们的相应补贴性的一些政策。

再补充一点,我希望大家借这次事情,去看我们现在自己本身公司结构、规章制度,管理成本,管理方式,是不是有一些可以改进的空间,做一些让自己管理更有张力的一些的事情,这是我综合给到大家的一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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