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監獄發生疫情會有什麼後果?

大任悟


如果監獄發生新冠肺炎傳播會有什麼後果,所有猜測都不如現實有說服力。

2月20日,我國浙江跟山東省都發生了監獄傳染新冠肺炎的事件,分別是浙江省十里豐監獄27例,山東任城監獄200例。

目前浙江十里豐監獄已經查明為輸入型病例,山東任城監獄暫時沒有公佈傳染來源。

除了浙江山東之外,湖北省剛剛修訂了2月20日的病例數據,監獄系統增加220例。

也就是說,2月20日相比19日出現的全國確診病例反彈,大部分都是來自於監獄系統。其中十里豐跟任城兩所監獄確診病例就佔了全國確診病例的四分之一。這是非常驚人的數字。

監獄因為場所高度封閉,人員及其密集,一旦出現感染病例未能及時發現並且隔離,那麼一旦開始人傳人,傳播速度和效率都非常可怕,甚至比停靠在橫濱港的鑽石公主號恐怖遊輪還要厲害。因為監獄犯人日常活動、戶外運動、勞作等,都是集體行動,而且犯人必須高度集中,以便獄警管理和指揮。所以一旦出現人傳人,直接就是指數級的,發現時間越晚,撲救難度越大。

更加麻煩的是後續治療,獄警出現感染尚可以通過走正常醫療程序,如果是罪犯被感染後,監獄內的醫療配置根本無法應對,這種時候只能從大醫院組織醫療團隊在監獄進行治療,但監獄的衛生條件跟防護設備等都嚴重不足,而且大部分監獄地處偏遠,交通也十分不便,醫護人員進監獄治療上百名新冠肺炎患者,治療效果姑且不論,醫護人員被傳染的概率也大於在醫院進行治療。

假如將部分被感染的犯人轉移到專業醫院,這時候需要的資源配置尤其是人員調度,就要遠高於普通公民。因為除了要設立單獨的隔離病房,不能跟普通公民一起混住,而且還要有若干名獄警全程輪班陪護,避免犯人治療期間逃脫。

所以昨天出現的監獄幾百例感染,是非常重大的事故和教訓,值得各地管理部門引以為戒,應該繼續加強特殊場合的防疫管理,避免再次出現類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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