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縣法院關於發佈《關於做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民事案件“雲庭”互聯網庭審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


昌黎縣法院關於發佈《關於做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民事案件“雲庭”互聯網庭審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


昌黎縣法院關於發佈《關於做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民事案件“雲庭”互聯網庭審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

昌黎縣人民法院 關於做好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民事案件“雲庭”互聯網庭審操作規程(試 行)

(2020年2月20日昌黎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



為規範疫情期間運用雲庭系統開展網上庭審工作,利用互聯網技術解決民事糾紛,方便當事人訴訟,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提高訴訟效率,結合互聯網開庭特點和我院審判實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做好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加強和規範在線訴訟工作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經審判委員會討論,制定本試行庭審操作規程。

一、疫情期間網上立案方法

(一)電腦端

當事人和代理人可以通過互聯網直接登錄本院官網,進入網上訴訟服務中心,選擇網上立案,點擊鏈接進入河北電子法院(http://www.hbdzfy.gov.cn/),按提示點擊操作,即可實現案件的網上起訴、受理、送達地址確認等流程。

(二)移動終端登錄

1、在手機等移動終端可以關注昌黎法院微信公眾號,在公眾號中點擊“司法服務”,進入河北移動微法院,按提示進行網上立案。

2、通過微信小程序登錄河北微法院、河北微訴訟按指引操作,填寫信息和提交材料完成即可實現網上立案。

二、利用雲庭系統互聯網開庭審理案件範圍

本院管轄的小額買賣合同、服務合同、勞務合同、保險合同、小額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婚姻家庭糾紛、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等案情相對簡單、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雙方當事人自願配合參加網上庭審的一審民事案件。  

三、庭前準備

(一)場地要求

1、法官開庭場地要求

為了維護司法權威和庭審的嚴肅性,法官應當在審判法庭或無干擾的辦公室進行網上開庭工作。

2、當事人場地要求

訴訟參與人應當選擇安靜、無干擾、光線適宜、網絡信號良好、相對封閉的場所參加庭審,不得在網吧、商場、廣場等影響庭審音視頻效果的場所,以及其他有損庭審嚴肅性的場所參加庭審。訴訟參加人參加庭審,應當確保面部完全顯示在視頻畫面的中心合理區域。

(二)設備硬件要求

1、法官端

(1)使用互聯網法庭設備進行庭審。

(2)使用外網臺式電腦連接互聯網登錄雲庭系統(電腦系統要求win7以上,配備麥克風和攝像頭、音箱)或使用筆記本電腦(自帶攝像頭和麥克、揚聲器)登錄。

2、當事人端

(1)當事人或代理人使用電腦連接互聯網,點擊以下鏈接https://kdocs.cn/l/srPOtiluV?f=504,登錄查看互聯網庭審(當事人端)使用手冊,按提示下載並安裝“當事人端”的客戶端軟件(電腦系統要求win7以上,配備麥克風和攝像頭、音箱),下載安裝後需要升級到最新的版本,輸入手機短信提示的會議碼即可登錄使用;使用自帶攝像頭和麥克風的筆記本電腦可以按上述方法直接登錄使用。

(2)能使用微信的安卓、蘋果系統的智能移動終端,打開微信,進入微信小程序,查找“雲庭”,進入該界面後用手機短信收到的會議碼登錄“雲間審判系統”即可進入案件的庭審界面。界面清晰簡單,具體操作請詳細閱讀《當事人端的使用手冊》。

(三)注意事項

1、當事人應當文明著裝,出庭律師應當穿著律師出庭服裝並佩戴徽章,法人的出庭人員應著正裝;

2、訴訟參與人在庭審活動中,應當尊重司法禮儀,遵守法庭紀律,舉止得體,坐姿端正;保持通信設備靜音或關閉,不得鼓掌、喧譁、隨意站立、走動、吸菸、進食、撥打或接聽電話、故意脫離視頻畫面、錄音錄像、使用微信、微博等傳播庭審活動。庭審過程中,訴訟參與人應當全程保持現場安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網上庭審區域和庭審視頻畫面。

3、證人出庭作證的,不得旁聽法庭審理,不得與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於同一場所參加庭審,但證人可以在線作證。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明確允許他人在自己選擇的場所旁聽庭審的,應當經過法庭許可,並提前提交旁聽人員的身份資料,經核實身份並批准後方可旁聽庭審。

4、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員違反法庭紀律,破壞法庭秩序、妨礙訴訟活動順利進行的,庭審錄音錄像可以作為追究其法律責任的證據。對違反在線庭審法庭紀律的人員,應當予以警告;對不聽警告的,予以訓誡;對訓誡無效的,責令其退出在線庭審;對拒不退出在線庭審的,可強行關閉其語音、視頻功能;嚴重擾亂庭審秩序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訴訟參與人在庭審過程中因技術、網絡故障等客觀原因導致退出庭審的,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應當宣佈休庭,可給予其合理時間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後繼續進行庭審。

6、除經查明確屬網絡故障、設備損壞、電力中斷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外,當事人不按時參加庭審的,視為“拒不到庭”,庭審中擅自退出的,視為“中途退庭”。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四、書記員進行前期準備

(一)書記員註冊、新建雲會議和登錄雲庭

1、註冊新建會議

書記員點擊https://kdocs.cn/l/sDbBTQng2?f=504鏈接,打開互聯網庭審(法官端)使用手冊,進入鏈接的網頁,出現雲會議系統登錄界面,本院法官和書記員登錄賬號、密碼詢技術管理人員。

2、新建會議,進行網上庭審排期

(1)被告送達確認後,書記員即可進行庭審排期,也可在當事人庭前會議質證完成後登錄雲間會議系統,輸入賬號和密碼後進入會議界面(書記員可以新建自己的賬號和密碼),點擊新建會議進行庭審排期。排期時間和會議碼由系統自動發送短信至法官、書記員、各方當事人和代理人預留的手機號碼中。

(2)新建會議注意事項:

①、必須在會議名稱處輸入“完整的案號”便於系統識別和統計。

②、獨任審理的案件,法官角色錄入為“審判長”,否則系統不識別,其它按提示填寫完整後點確定提交。

③、若需改期,則需重建新會議,前次排期會作廢。

④、新建會議時間長度應該比實際開庭用時略長,書記員根據案情掌握,否則可能需重新開始。

⑤、創建新會議時,每起案件平臺都會通過手機短信給書記員發一個會議號,登陸時輸入會議號即可。還有一種登陸方式是用書記員自建的賬號密碼登陸。書記員通常存在要處理多起案件,故應以自己預設的賬號密碼登陸,登陸後再進入當前需開庭的案件。

3、點擊鏈接https://kdocs.cn/l/selHVWiyv?f=504,進入互聯網庭審(庭審管理)使用手冊,該手冊第一頁鏈接的網址,下載安裝雲庭客戶端到準備開庭使用的電腦。法官、書記員、各方當事人和代理人預留的手機號碼會接收到短信提示,短信中載有案號、當事人姓名、排期開庭時間和登錄會議碼,法官用會議碼即可登錄雲庭客戶端系統。

4、當事人、代理人登錄方法:

(1)電腦端

點擊鏈接https://kdocs.cn/l/srPOtiluV?f=504的內容:互聯網庭審(當事人端)使用手冊,下載安裝雲庭當事人端的客戶端到電腦,然後用會議碼登錄即可。

(2)智能移動終端

打開微信,進入微信小程序,搜索“雲庭”,打開“雲庭”界面,輸入會議碼可登錄,如果法官把當事人和代理人的手機號提前錄入,該手機號和登錄的微信號是綁定的,法官在線時當事人和代理人打開雲庭可以直接進入案件庭審界面。如果同一個當事人有多個案件選擇當前開庭案件進入庭審界面。

(二)網上庭前會議

可視案件需要安排雙方當事人在線進行庭前會議,可通過遠程視頻、語音或圖文等在線方式或微信進行證據交換,固定雙方無爭議事實,提前確定爭議焦點,在法院主持下進行在線調解。庭前會議可以通過在雲間會議系統預約會議或微信完成。

(三)網上庭前測試

開庭前,書記員和技術人員檢測確認使用的網絡條件、設備、場所符合網上庭審需要,聯繫各方當事人庭前測試聲音、畫面、庭審功能使用和視頻流暢程度等。

五、網上庭審

(一)庭審前準備

1、書記員提前到庭檢查網絡環境、音響、攝像頭、遠程庭審系統等軟硬件,確保開庭按期進行。

2、書記員應當引導雙方當事人和代理人正確登錄雲庭系統,庭前進行測試,保證通話和視頻信號良好;確認當事人已在線閱讀訴訟權利義務、廉政監督卡、申請回避告知、法庭紀律、操作指南,當事人應當確認送達地址和聯繫方式。

(二)宣告法庭紀律

除宣告常規庭審紀律外,應當特別告知如下事項:1.網上庭審需保持網絡暢通,除了查明確屬技術、網絡故障等原因導致庭審無法正常進行外,若庭審中原告擅自退出的,按撤訴處理;被告擅自退出的,按缺席繼續審理。訴訟參與人在庭審活動中,應當保持通信設備靜音或關閉,不得鼓掌、喧譁、隨意站立、走動、吸菸、進食、撥打或接聽電話、故意脫離視頻畫面、錄音錄像、使用微信、微博等傳播庭審活動。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員違反法庭紀律,破壞法庭秩序、妨礙訴訟活動順利進行的,庭審錄音錄像可以作為追究其法律責任的證據。對違反在線庭審法庭紀律的人員,應當予以警告;對不聽警告的,予以訓誡;對訓誡無效的,責令其退出在線庭審;對拒不退出在線庭審的,可強行關閉其語音、視頻功能;嚴重擾亂庭審秩序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庭審過程中,訴訟參與人應當全程保持現場安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網上庭審區域和庭審視頻畫面。

(三)檢查訴訟參加人出庭情況

1、如有一方訴訟參加人未到庭的,應當即時查明原因,並報告審理法官處理。核對訴訟參加人的身份。通過在線出示身份證件等方式完成當事人身份認證。有證人、鑑定人、勘驗人、檢查人等出庭的,對其身份進行在線識別認證後,告知其在線等待,等候登陸傳喚。

2、提示訴訟參與人在庭審過程中因技術、網絡故障等客觀原因導致退出庭審的,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應當宣佈休庭,可給予其合理時間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後繼續進行庭審。

(四)書記員向審判長或審理法官簡要報告到庭的訴訟參加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以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五)正式開庭

1、法官入庭並宣佈開庭

審理法官登陸雲庭平臺,點擊“開始庭審”、敲擊法槌,宣佈開庭。

2、法官確認訴訟參加人的身份

審理法官詢問到庭當事人是否與庭前書記員核對一致,詢問各方當事人對對方出庭人員的身份是否有異議。

3、宣告案名、案由、審理程序、審判組織和互聯網審理方式

主審法官宣告:本院在互聯網法庭公開審理原告XXX訴(與)被告XXX…(案由)一案,依法適用XX程序進行審理。

4、其他告知事項

雙方已通過電子方式對訴訟中的權利義務和庭審過程中注意的事項進行閱讀確認,確認對審判員、書記員不申請回避,審理法官將上述情況告知後讓雙方當事人進行確認,不再重複告知。

(六)法庭調查

1、當事人陳述

審判長或審理法官宣佈開始法庭調查,並詢問原告起訴的請求、事實與理由是否與訴訟平臺上提供的一致,有無補充或修改。沒有補充或修改的,不再當庭陳述,但原告應簡要概述起訴內容。

審判長或審理法官詢問被告答辯請求、事實與理由是否與訴訟平臺上提供的一致,有無補充或修改。沒有補充或修改的,被告應簡要概述答辯內容。

2、歸納爭議焦點

審判長或審理法官歸納並宣佈雙方爭議焦點。爭議焦點已提前在訴訟平臺歸納並送達給雙方當事人的,視情進行修改、補充或刪減。

爭議焦點確定後,要求各方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發表辯論意見。

如果當事人對案件事實沒有或者基本沒有爭議,且根據當事人陳述即可直接認定全案事實的,即可宣佈法庭調查結束。

3、舉證質證

審判長或審理法官詢問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是否與訴訟平臺上或庭前證據交換時提供的一致,有無補充或修改。沒有補充或修改的,不再一一陳述。

審判長或審理法官宣佈由對方當事人質證,引導當事人圍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針對證據證明力有無以及證明力大小,進行辨認與辯駁。審理法官應將雙方無爭議的證據予以固定,並引導雙方僅圍繞有爭議的證據發表質證意見。

庭前當事人已在訴訟平臺輸入質證意見的,詢問當事人有無補充或修改。沒有補充或修改的,不再一一陳述。

網頁等在線證據,應當庭登陸進行展示;證人出庭作證的,可由審判長或審理法官發送庭審碼傳喚其登陸並在線作證。鑑定人、勘驗人、檢查人出庭的,參照證人出庭的方式執行。 

當事人對證據原件有異議的,可指令其於庭後指定時間內到法院現場確認並發表補充質證意見,確有必要的,可以安排線下庭審進行審理。

法官應當熟悉雲庭系統的功能轉換。雲庭平臺設置“視頻、舉證質證、庭審筆錄、對話”四個功能按鈕,法官在四個功能之間切換時注意避免操作不當下線離開庭審。尤其是舉證質證環節注意提前聯繫,做到能熟練操作。

4、發問和答問

審理法官組織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部分有無問題向對方發問,並指示被問當事人答問。

審理法官根據案件審理的需要,可以向當事人發問。對可在線核驗的基礎性爭議事實,審理法官可視情依職權當庭審查。

案件事實屬要素式、結構化的,可在庭前由雙方當事人在線勾選內容的基礎上,進行進一步調查。

(七)法庭辯論

1、審理法官確認各方當事人沒有新的證據提供和其他事實需要調查後,宣佈法庭調查結束,開始法庭辯論,指示各方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依次進行辯論發言。

經過法庭調查,爭議焦點發生變化的,審判長或審理法官進行補充或修正。

2、簡易程序中一般只進行一輪辯論,確有必要的,可以組織第二輪辯論。

3、對案件事實、法律適用、實體處理當事人均無爭議的,審判長或審理法官向當事人說明後,不再組織法庭辯論。

4、對於簡單民事案件,可以直接圍繞訴訟請求進行庭審,不受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庭審程序限制。對於案件要素與審理要點相對集中的民事案件,可以根據相關要素並結合訴訟請求確定庭審順序,圍繞有爭議的要素同步進行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

有代理人的一方辯論意見可以簡要說明,以代理人聽後線上或線下提交的書面代理詞為準。

(八)當事人最後陳述

審理法官宣佈法庭辯論結束後,由當事人陳述最後意見。

(九)法庭調解

1、徵求調解意願並主持調解

審理法官詢問各方當事人是否願意在法庭主持下進行調解。經確認各方當事人均有調解意願的,主持在線調解。

調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通過雲庭平臺在線確認調解協議內容。

調解不成,或沒有進一步調解必要或可能的,法庭調解結束。

(十)休庭和閉庭

1、對案件事實、法律適用、實體處理當事人均無爭議或爭議不大的案件,可以當庭宣判。

2、案件不能當庭宣判的,審理法官宣佈休庭並敲擊法槌,告知當事人宣判時間,或者交待宣判時間另行通知。

3、庭審結束後,點擊休庭,發起簽名,參加人員需通過手機掃描“二維碼”進行簽名。簽名無顯示,再休庭,按Alt健+F4退出法官戶端,重新登記,再次發起簽名。雙方當事人按提示掃碼進行在線簽名後,審理法官點擊“閉庭”結束庭審,各方當事人退出庭審。

4、雲庭提供語音識別自動生成筆錄,同時提供以庭審錄像替代庭審筆錄功能。

5、根據庭審需要,因故開庭中間可休庭,休庭時間可略長,但千萬不可點閉庭。

6、書記員根據當事人意見修改筆錄,接受簽名;及時下載整理庭審視頻和筆錄按規定隨卷備查。

7、開庭結束後必須在五日內下載庭審筆錄、當事人上傳的證據材料及庭審視頻。其中視頻需超過二十四小時才能下載。 5天后系統會自動刪除相關數據。

六、本試行操作規程自2020年2月20日起實施

本院在做好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的互聯網庭審工作按照此規程辦理。在線訴訟過程和內容應當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訴訟權益,尊重當事人對辦案模式的選擇權,不得突破現行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有關問題由本院審判委員會解釋。



附:鏈接提示

1、互聯網庭審(當事人端)使用手冊https://kdocs.cn/l/srPOtiluV?f=504

2、互聯網庭審(庭審管理)使用手冊https://kdocs.cn/l/selHVWiyv?f=504

3、互聯網庭審(書記員端)使用手冊https://kdocs.cn/l/sKeKHX7U6?f=504

4、互聯網庭審(法官端)使用手冊https://kdocs.cn/l/sDbBTQng2?f=504

5、常見問題解決辦法:https://shimo.im/docs/e15ca08142624385/


昌黎縣法院關於發佈《關於做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民事案件“雲庭”互聯網庭審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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