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證治病藥品
如頭痛,須用川芎。如不愈,各加引經藥∶太陽,川芎;陽明,白芷;少陽,柴胡;太陰,蒼朮;少陰,細辛;厥陰,吳茱萸。
如頂巔痛,須用 本,去川芎。
如肢節痛,須用羌活,去風溼亦宜用之。
如腹痛,須用芍藥,惡寒而痛,加桂;惡熱而痛,加黃柏。
如心下痞,須用枳實、黃連。
如肌熱及去痰者,須用黃芩。肌熱,亦用黃 。
如腹脹,用姜制濃樸(一本有芍藥)。
如虛熱,須用黃 ,止虛汗,亦用。
如脅下痛,往來潮熱,日晡潮熱,須用柴胡。
如脾胃受溼,沉困無力,怠惰好臥,去痰,用白朮。
如破滯氣,用枳殼,高者用之。夫枳殼者,損胸中至高之氣,二三服而已。
如破滯血,用桃仁、蘇木。
如去痰,須用半夏。熱痰,加黃芩;風痰,加南星;胸中寒痰、痞塞,用陳皮、白朮,多用則瀉脾胃。
如腹中窄狹,須用蒼朮。
如調氣,須用木香。
如補氣,須用人參。
如和血,須用當歸,凡血受病者,皆當用當歸也。
如去下焦溼腫及痛,並膀胱有火邪者,必須酒洗防己、草龍膽、黃柏、知母。
如去上焦溼及熱,須用黃芩,瀉肺火故也。
如去中焦溼與痛熱,用黃連,能瀉心火故也。
如去滯氣用青皮,勿多服,多則瀉人真氣。
如渴者,用幹葛、茯苓,禁半夏。
如嗽者,用五味子。
如喘者,用阿膠。
如宿食不消,須用黃連、枳實。
如胸中煩熱,須用梔子仁。
如水瀉,須用白朮、茯苓、芍藥。
如氣刺痛,用枳殼,看何部分,以引經藥導使之行則可。
如血刺痛,用當歸,詳上下,用根梢。
如瘡痛不可忍者,用寒苦藥,如黃柏、黃芩,詳上下,用根梢,及引如眼痛不可忍者,用黃連、當歸身,以酒浸煎。
如小便黃者,用黃柏;數者、澀者,或加澤瀉。
如腹中實熱,用大黃、芒硝。
如小腹痛,用青皮。
如莖中痛,用生甘草梢。
如驚悸恍惚,用茯神。
如飲水多,致傷脾,用白朮、茯苓、豬苓。
如胃脘痛,用草豆蔻。
凡用純寒、純熱藥,必用甘草,以緩其力也。
寒熱相雜,亦用甘草,調和其性也。中滿者禁用。經雲∶中滿者勿食甘。
用藥凡例
凡解利傷風,以防風為君,甘草、白朮為佐。經雲∶辛甘發散為陽。風宜辛散,防風味辛及治風通用,故防風為君,甘草、白朮為佐。
凡解利傷寒,以甘草為君,防風、白朮為佐,是寒宜甘發也。或有別證,於前隨證治病藥內選用,分兩以君臣論。
凡眼暴發赤腫,以防風、黃芩為君,以瀉火;以黃連、當歸身和血,為佐;兼以各經藥用之。
凡眼久病昏暗,以熟地黃、當歸身為君;以羌活、防風為臣;甘草、甘菊之類為佐。
凡痢疾腹痛,以白芍藥、甘草為君;當歸、白朮為佐。下血先後,以三焦熱論。
凡水瀉,以茯苓、白朮為君,芍藥、甘草為佐。
凡諸風,以防風為君,隨治病為佐。
凡嗽,以五味子為君;有痰者,以半夏為佐;喘者,以阿膠為佐;有熱、無熱,以黃芩為佐,但分兩多寡不同耳。
凡小便不利,黃柏、知母為君,茯苓、澤瀉為佐。
凡下焦有溼,草龍膽、防己為君,甘草、黃柏為佐。
凡痔漏,以蒼朮、防風為君,甘草、芍藥為佐。詳別證加減。
凡諸瘡,以黃連、當歸為君,甘草、黃芩為佐。
凡瘧,以柴胡為君,隨所發時所屬經,分用引經藥佐之。
以上,皆用藥之大要。更詳別證,於前隨證治病藥內,逐旋加減用之。
東垣報使
太陽∶羌活,下黃柏。
陽明∶白芷升麻,下石膏。
少陽∶上柴胡,下青皮。
太陰∶白芍藥。
少陰∶知母。
厥陰∶青皮,上柴胡。
小腸膀胱屬太陽, 本羌活是本方。
三焦膽與肝包絡,少陽厥陰柴胡強。
陽明大腸兼足胃,葛根白芷升麻當。
太陰肺脈中焦起,白芷升麻蔥白鄉。
脾經少與肺經異,升麻芍藥白者詳。
少陰心經獨活主,腎經獨活加桂良。
通經用此藥為使,更有何病到膏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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