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產中大關於員工持股計劃減持股份有關情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物產中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2月21日收到公司股東物產中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以下簡稱“員工持股計劃”)《浙江物產2015年度員工持股計劃減持情況說明》,公司股東存在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減持公司股份的情形。現將相關情況披露如下:

一、員工持股計劃持有公司股份的基本情況

2015年11月5日,員工持股計劃通過非公開發行取得公司股份154,605,616股,並於2018年11月6日解除限售,成為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為7%。經公司實施權益分配轉增、及2019年非公開發行後,公司員工持股計劃持有公司股份數為301,480,952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變為5.955%。

公司於2019年11月28日披露了《物產中大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12月3日披露了《物產中大關於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完成非交易過戶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86),員工持股計劃於2019年11月29日完成非交易過戶登記。上述權益變動後,員工持股計劃僅持有公司股份數為36,099,742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為0.713%,不再是持股5%以上的股東。

二、本次減持股份情況說明

員工持股計劃於2020年2月13日至2月17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集中競價的方式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3,199,742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2608%,交易價格區間5.61元/股-5.67元/股,成交金額74,288,716元。

員工持股計劃雖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但是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問題解答(一)第5點問答內容,“大股東依據《細則》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減持股份至低於5%,自持股比例減持至低於5%之日起90日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繼續減持的,仍應遵守《細則》有關大股東減持的規定”。 員工持股計劃本次減持的比例符合《細則》有關規定,但未提前披露相關減持計劃。員工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此次減持並非主觀故意未履行披露義務,主要系對減持相關規定存在認知解讀不充分所致,將加強對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學習,防止此類事情的再次發生。

特此公告。

物產中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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