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口罩發“疫情財”——瀘州市首例虛假銷售口罩實行詐騙案男子被判刑](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疫情防控期間
一“罩”難求的現象依然嚴峻
最近有幾張照片
在微博裡轉發的火熱
![用口罩發“疫情財”——瀘州市首例虛假銷售口罩實行詐騙案男子被判刑](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沒錯,這一個個新奇的“口罩”,讓人覺得好笑又心酸。
然鵝,就在這眾志成城、同舟共濟
打響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時
有人竟利用疫情防控時期
口罩等物資匱乏之機
實施詐騙犯罪行為...
下面,先通過一組漫畫
給大家還原一下
龍馬潭區法院今日審理的
被告人鄭世紅犯詐騙罪暨
瀘州市首例虛假銷售防疫口罩詐騙案
繼續
滿滿的都是套路,有木有!
那麼,被告人鄭世紅的行為
將會受到怎樣的法律制裁呢?
在線雲審 公開透明
2月21日,瀘州市龍馬潭區法院採用“雲上法庭”遠程視頻提訊系統,公開開庭審理了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鄭世紅涉嫌詐騙罪案,並在中國庭審公開網同步直播,當庭判決被告人鄭世紅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二萬元。該案系我市首例涉及疫情防控的虛假銷售口罩詐騙案。
快審快結 當庭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2月1日,鄭世紅在微信群中發佈口罩銷售信息,陳某遂添加鄭世紅的微信聯繫購買口罩。鄭世紅向陳某提供虛假的身份證及虛假醫療器械生產產品登記表,並寄出少量口罩騙得陳某的信任。陳某後通過微信支付鄭世紅2.8萬餘元口罩購買款,鄭世紅收款後未寄出口罩並將陳某的微信拉黑。
法院審理認為,鄭世紅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實施詐騙數額較大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其繫累犯,且系在疫情防控期間防護器材短缺的情況下,利用群眾急於購買口罩加強自身防護的迫切心理實施詐騙,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並給他人造成財產損失,根據《刑法》及兩高兩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的規定,依法應從嚴從重處罰。龍馬潭區法院綜合考慮被告人鄭世紅還具有的自首、自願認罪認罰、自願退賠等法定、酌定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等量刑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為依法從嚴從快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為,龍馬潭區人民法院指派專人跟進案件,確保收案後24小時內完成立案、送達、庭審並作出判決。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法官溫馨提示:
疫情當下,口罩等防護物品緊缺,廣大群眾購買時務必提高警惕、注意甄別,儘量通過正規、可靠途徑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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