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潤 談判能力


思維導圖|劉潤 談判能力

原文摘要

定位調整偏見

社會心理學家曾作過一個試驗:在召集會議時先讓人們自由選擇位子,之後到室外休息片刻,再進入室內入座,這樣5-6次,發現大多數人都選擇了他們第一次坐過的位子。

大家被自己的心理的“錨",定在那個位子上了。一旦“錨定”了,後面的各種討論、決策,都很容易受到這個“錨”的影響。

把談判戰場,直接定位到對方的底線,然後在此定位附近小範圍拉鋸,這種通過定位效應,獲得對自己有利談判結果的方法,就叫做:定位調整偏見。對方只能在定位附近波動,但很難調整定位本身。

運用“定位調整偏見”的三個原則

第一,爭取先開價。

很多人在談判時喜歡問:你覺得多少錢合適?你的底線20萬,你希望對方出個30萬,然後自己竊喜著答應了。

這種情況,在真正的談判中幾乎不會發生。你讓對方先開價,就是給對方使用“定位調整偏見”的機會。他可能會報5萬,把談判戰場定位到你的底線以下。

所以談判時,應該爭取先開價。

第二,越極端越好。

買家用的就是極端報價策略,把談判“錨”定在了低價區間。

反過來,賣家也一樣。非常高的價格就是“錨”,一是穩定住了自己的贏利空間,二是為顧客創造出虛幻的“折扣”和“優惠”,讓顧客為自己爭取到的低價產生成就感。

但是,在商業談判中,極端“價”有時可以超越“價格”,用在一些其他“等價條件"上,比如工作範圍,項目工期,品質標準等。你可以試著在“等價條件”上,提出“無理要求”。

價格我們先放一邊,但這個項目,我希望能在30天內完成。

對方一口鮮血,這是一個計劃半年的項目啊。其實你真正在乎的是價格。然後,你在項目工期,工作範圍,品質標準上的一點點艱難地讓步,都可以讓對方用別的條件買回去。比如:我可以降低一些質量標準,從6-sigma,降為5-sigma,但我需要在預算里扣除質量準備金。

第三,留還價餘地。

當然,你也要避免一種情況:你開了一個看似毫無誠意的價格,別人一怒之下,拂袖而去,或者衝過來把你打一頓。

所以,你開價之前要提醒、或者暗示對方,你開的這個價格還是有商量餘地的。對方知道即便你的價格很荒唐,也會在他心中錨定,影響下面的談判。

定位調整偏見,是一種談判技巧。利用先入為主的定位效應,把價格談判、或者條件談判,直接錨定在對方的底線附近,然後拉鋸,它是一種在信息不對稱、利益不一致的談判中,爭取自己最大利益的方法。

美國前國務卿基辛格說:開價的技巧,在於你可以提出一個極端到令人難以接受的開價點,你越漫天要價,那麼對方越是有可能把你“真正”的要價看作是讓步。

權力有限策略

什麼叫“權力有限策略”?權力有限策略,就是告訴對方,我後面還有一個“沒有露面的人”,他是最終的決策者。雖然他給了我足夠大的談判權力,但如果談判條件超出了我的權限,我還是需要向他請示。

受限的談判權力,才會有真正的力量,比全權談判者,更處於有利的狀態。

權力有限策略的四種限制方法

第一,金額的限制。

這也是最常用的“權力有限策略”。他給談判設定了一個最低目標,比如“成交價格最多不能超過每件100元”,並用“對不起,我要和領導商量一下”作為盾牌,保護這個目標。

很多人喜歡在名片上印“董事長&CEО",這雖然看上去很牛,但也會讓你在談判的時候,失去退路。

可以試著在名片上印“創始合夥人”,它同樣可以讓你有談判的資格,但遇到艱難的問題時,你可以有餘地和對方說:“對不起啊,這個問題很重大,我必須尊重我的幾個合夥等,我去打個電話”

第二,條件的限制。

條件的限制,更加容易使用“權力有限策略",你可以大方地說:金額可以談,但“服務費用佔開發費用的15%”的這個條件不能談,誰來都不能談,這是我們一貫的原則,因為它有關項目最終質量。如果要打破這個原則,我們只能回去開會討論了。

相對於金額,件的限制,更容易被對方理解和接受。

第三,程序的限制。

“我可以原則上答應你,但所有新產品上線,都要運營部門簽字同意。我把我們剛剛談完的參數指標整理一下,請運營部門今晚 班看一下,明天給你最終答覆。”

這就是用程序的限制,獲得迴轉餘地。

第四,法律的限制。

“我們必須要在中國合法經營。剛才的條款,我全部同意,但還有一些合規性的擔心。合規部門那些同事,整天給我們找麻煩,很難搞,你懂的。我請他們在不改變條件的前提下,再看一遍條款。”

合規、財務、法務等部門,常常為公司背黑鍋。但是,卻可以成為“權力有限策略”中非常重要的“不露面的人”。好好感謝他們吧。

權力有限策略,就是通過設定一個真實,甚至虛構的“不露面的人”,限制自己談判的權力,從而給予自己在關鍵問題上,外表柔軟,內心堅定地說“不”的能力,讓對方大傷腦筋,做出最大可能的讓步,

談判期限策略

談判期限策略,充分利用“時間”對雙方的不對等價值,獲得談判優勢。

談判期限策略的兩個方法

第一,戰略延遲。

如果時間拖得越久,對方越不利,你就可以用“戰略延遲”法,直到對方迫於時間壓力,必須儘快達成一致時,你就獲得了談判的優勢地位。

談判之前,你可以充分了解對方的“談判期限”,它們可能是:對方國家的節假日,比如聖誕節;公司的現金流,決定下一輪融資的最晚時間;對方鎖死的發佈會日期,軟件平臺上線日期等。

第二、最後期限。

如果時間的延遲,對自己更不利,你可以反向使用“談判期限策略”,設定“最後期限”。

這就是“最後期限”:把時間的壓力,放到對方身上。

談判期限策略,就是充分利用“時間”對雙方的不對等價值,獲得談判優勢。如果延長談判時間,對自己有利,就用“戰略延遲"法;如果延長談判時間,對對方有利,就利用“最後期限”法,倒轉優劣

出其不意策略

經過訓練的警察或者律師,會循循善誘,讓犯罪嫌疑人不斷往自己編撰的故事上,添磚加瓦,描繪細節,構建摩天大廈。然後在關鍵時刻,抽掉這個大廈最底層的一塊磚,令其轟然倒塌。

“出其不意策略”,也可以用在商業談判中,打破對方的談判邏輯,擊穿對方的心理防線,令其立刻處於巨大的談判劣勢中。

“出其不意策略”的三種用法

第一,吃驚。

運用“吃驚”法,最好的時機,是臨近談判結束,比如四天談判的最後一天,對方突然亂了陣腳,卻沒有足夠時間重新組織談判策略。這就是所謂:正兵貴先,奇兵貴後。

第二,撤退。

當對方有A、B兩個方案,而你喜歡A方案的時候,可以試著圍繞著B窮追猛打,造成對方以為你對B志在必得,從而把A作為墊背選項。然後,你可以及時撤退,選擇A。這就是“撤退”法。

第三,轉身就走。

“轉身就走”法,要想讓對方“出其不意”,有一個重要的前提,就是對方認為你一定會買,這時轉身就走才能出其不意。

那麼在轉身就走之前,如何製造對方認為你一定會買的感知呢?還記得第2課講的“沉沒成本”嗎?讓對方付出最大的沉沒成本。不斷和對方聊,詢問各種問題,讓她投入大量的時間

雙贏談判

其實到現在為止,我們講的四個談判策略,都屬於談判的兩大流派“零和談判”和“雙贏談判”中的零和談判派。

這世界上,有很多談判確實是零和談判,比如房產出售,商品買賣等等,你多拿一元,對方就必須少拿一元。我們講述的四個策略,都是教你,如何在零和談判中,獲得對自己最大的利益。

“雙贏談判”:除了我要多拿的第一選項,和你要多拿的第二選項,談判雙方共同尋求,我們都要多拿的“第三選項”。

雙贏談判的兩個基本思路

第一,做大增量。

雙贏談判的目的,不是分蛋糕,而是做大蛋糕,是在不損害他人的前提下,改善自己的,或者彼此共同的利益。這種整體更加獲益的狀態,又叫“帕累托最優”。

雙贏談判的本質,是不斷尋找“帕累托最優”

第二,互補存量

東航也需要優質的內容,而《5分鐘商學院》的內容正好與旅客對商業內容的需求互補,所以經過雙贏談判,東航決定免費刊登,當然《5分鐘商學院》也不收稿費,實現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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