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縣:民政辦事指南

1.殘疾人證辦理程序 本人攜帶醫療鑑定證明書,身份證(鑑護人身份證)、戶口本、3張2寸免冠照片,再到新邵縣政務中心大廳殘廢人聯合會窗口申請辦理,經醫院鑑定評殘等級後,在所在社區(村)委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方可辦理。

2.申請城鄉社會救助保障對象程序

向村委會申請—審核—公示—入戶調查、初審—縣低保聯合審核小組進行統一審核—通過農村商業銀行發放保障金。

3.城鄉大病醫療救助工作流程

本鎮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病種:惡性腫瘤、白血病、尿毒症、其它重大疾病(當年承擔醫療費自付部分在1萬元以上且影響家庭基本生活) 其中需要攜帶戶口、身份證複印件、低保證、特困人員供養證複印件、縣級以上醫院醫療診斷書及病史資料原始件、縣級以上醫院住院醫療費收據原件、社會互助幫困情況證明、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證明。

辦理地點:便民服務大廳

辦理時間:每週一至週五 8:00-12:00 14:30-17:30(冬季)

每週一至週五 8:00-12:00 15:00-18:00(夏季)

聯繫電話:0739-364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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