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催促開工的話,出現疫情後項目經理該不該擔責任呢?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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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是項目經理責任,跟現場安全事故一樣,甲方催促開工,催進度是常態,他們是最想早日投產的,但是一旦發生現場事故他們也是跑的最遠的,所有責任都是施工單位的。同理現場出現疫情責任還是項目經理的。所以不論甲方怎麼催進度,一定要把控好安全,否則項目經理一生就完了,很難翻身的。


廣華


關健時期、特殊時期,有的甲方催促開工不奇怪。項目經理可以陳述厲害,同時保留證據。如果甲方不同意、一意孤行,項目經理可酌情處理。

開工後,沒事萬事大吉,倘若不幸言中,發生預料之事,此責應由甲方承擔。如果上級追究,項目經理可呈上證據,此事與項目部無關,讓主管部門追究甲方責任。同時,項目經理應舉一反三,儘管沒有直接責任,可是一項之“長”怎可不講原則、堅持原則呢。儘管不是失職,也有贖職嫌疑。因為,不據理力爭,不堅持原則導致項目部直接或間接的損失肯定不小。就是甲方按照規定賠付一些損失,不足以彌補。又如何重新樹立自已辛苦得來的品牌和聲譽?如何在職工面前交待?

所以,不論何人何職,都不能超越制度和規則,岡顧事實,一意孤行,置公共利益於不顧。項目經理責任大如天,什麼事都“順”著甲方,毫無底線的執行,其結果是首先受害,後害別人。

2020.2.10.


留名何益


開工?!這是哪裡?當地住建部門有文件嗎?

如果沒有文件私自開工的話,那問題就大了,不但住建部門會收拾你們,就是公安部門也有可能會收拾你們,不管是甲方還是乙方一併收拾,說不定還有可能把整個項目給封掉!!!

小不忍則亂大謀,不要著急嚴格按政策執行吧!有政府文件的趕緊按政策文件提前準備,力爭早日順利開工!!!



地產開發於哥


是要擔責的。

畢竟項目經理是第一責任人。

甲方催促復工的話,首先復工手續、復工準備應提前做好。儘量做到對疫情的提前控制、避免。


哇好黑啊哥


如果沒有按照當地政府的通告提前開工,項目經理肯定有責任的。在現在這種情況下提前復工絕對會被舉報,並且會加大處罰力度(特殊時期特殊對待),建議和甲方協商工期順延,按照國家規定此次疫情可定性為不可抗拒事件,可以順延的。




匆匆那年802300


疫情期間,建設工程能否開工,應當根據當地政府的政策規定,甲方無權單方面未經政府主管部門同意要求開工。工期應當順延。


陳俊律師876滬


開工首要條件就是滿足各地相關復工文件的要求!而且必須經過街道,政府,衛生,建委驗收合格後才可以復工!而且多地都出臺了出現感染一律按責任事故罪定罪!所以項目經理肯定是跑不掉的


沐灬沐


開工前與甲方簽訂一個提前復工協議,將可能引發的法律責任,簽訂在協議中。如不懂可聘請律師參與擬訂協議。這樣可免除責任,也可恢復生產,大疫面前,支持響應政府號召,復工複復產。


刀指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第一桶金2


公司負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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