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有些承包户,将土地卖给别人建房子,如果追究责任,买卖双方谁的过错大?

qzuser


肯定卖方的责任,土地不得买卖,转让承包可以,国家对农民土地承包期延迟三十年,包出去又可以收回,国家有权征收士地,农民不得买卖土地


发167972686


根据河北省任丘市出岸镇小关村实践经验告诉你,没事儿,啥事儿没有,2003年,我承包了村里十亩土地,50块钱一亩,前几年有人办厂,我以两万块钱一亩,卖了五亩,有的人生气,告了一年,省、市、县、乡,反了一年,最后落了个党内警告,没事儿了,只要记住,我不是卖,只是转租或者以地入股,没事儿,绝对没事儿。


微尘5666


农村有些承包户,将自己的土地卖给别人建房子,如果上级追查下来,要是看那方承担主要责任问题,按照责任大小的视角去分析这个问题,无怪从以下三个方面去看:

一.合法转让土地

如果是土地承包户将自己承包的土地,以合法的手读以合同转让的形式,将土地转让给本组民,或转让给同村农民。自然是买方责任大。土地承包户把土地合法转让出去,买方把转让来的土地私自建房,显然责任在买方,卖方无责任。

二.私自转让土地

村民如果私自将土地转让出去,那么承包方要承担全部责任。我国《土地法》明确规定,承包户不得私自将土地经营杈转让给其它村民。承包方知法犯法,把土地私自转让,造成买方在土地上建造房屋的严重后果,承包户将承担主要责任。

三.追究责任

土地一切归国家所有,承包户只有经营权、管理权,没有私自转让的权利,承包方私自把土地转让出去,实际上土地性质并没有改变,私自转让合同是无效的。两方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土承包方私自将土地转让严重违规,必须纠正过来。如果明知对方买地建房,一旦房屋拆除后,承包方负责将土地恢复原貌。

买方明知私自将转让来的土地是违法无效的,而且还在违规的基础上,私自搞违章建房,必须无条件拆除,拆房所产的费用一切自理。

当然了,村民委员会平时对本村土地监管不利,严重失职,造成了村民在土地上违章建房的后果,应承担相应责任。

总之,土地是不能私自转让的,也不能私自建房,一旦造成不良后果,不仅经济造成重大损失,还要还要追究相应的有关责任,得不偿失。


沙尘暴5478


农村有些承包户将土地卖给别人建房,如何追究责任?买卖双方谁的责任大?

关玉良简答如下.

国家土地法明确规定,土地国有化。农村土地国家授权,由村集体管理,获得土地的人,是村集体组织中的农业户口,相关土地的发包,宅基地使用,发証,确权,申请翻建,新建房等一切事物,由县,乡,村,三级共管。手续严密,审批严格,有一整套科学管控流程,尽乎完美!

一,集体土地,只有本村农业户口的人,才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土地流转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

土地承包权人有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流转权。但是,土地不是私有财产,不充许买卖!如有发生买卖,买,卖双方都是违法行为!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沒有买卖权。

二,本题中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卖给别人建房,只要是承包地都不许买卖的。建房,改变了土地用途,更不充许,卖者违法,买者也违法,如果买卖双方沒有向村,乡,书面申请,仅是私下成交,而买方又沒向村,乡,县,申请建房手读,更谈不上批准。就私自建房。这是错上加错.罪加一等。是严重违法!!

三,造成这种局面买卖双方是法盲,也许是明知故犯,村委会不作为,失职,失查,都耍承担责任!

四,如何外理。

①视土地属性,是口粮田,还是坡耕地,还是河滩地,面积大小,对.环境保护的破坏程度,处罚权在县,乡,。

②如果买方是城市户口,与村集体无任何緣份,私自建成没有任何手续的房屋,只能是折除新房,铲平基地复耕,建房者还得承担罚款!

③,如果是本村农业户买的,还符合一户一宅规定,上级对这类向题处理会轻些,新房能否保住在两可之间,但罚款是免不了的。

④村委会严重失职,上级会追责,结合目前反腐,要严查是否干部有贪腐行为!更甚者,是否有黑恶势力做保护伞!

⑤现实中,农民法律意识很強,发生这种事情是极个别的!村委会也很认真监督管理!要论责任大小,还是卖方责任大,买方损失大,实际是双方都违法,违规,都是各打五十大板,都赔了夫人又折兵!村委会有权收回这块土地!!


关玉良


土地是国家的,一代传一代的。革命先烈用生命保存下来的土地寸土寸金是交给后代繁荣昌盛,无人敢欺,无人敢掠夺而去,交给国家是希望国家人发奋图强。买卖违背初衷规划运用显见是对国家不敬,双方如同废约,各负其行为过失,公共集体收回土地。希望作为国家人知福其享,珍爱土地。作为承包土地的拥有权不要换钱作秽,建房应听从土地管理局批权,都是为爱护公共土地的开发应用,不守规矩规范行为,超出乱支土地应受相应责任自当,应该要让双方都偷鸡不成失把米,另入正道寻自生。公共秩序的财物拥有权未通过申请,依法依规依自然的正确发展方向,私大于公共设施拥有的公权力是不行的。公权力必需是共同认可的平均权,谁违规私占多占就浪费有限的土地,破坏良好的生态环境。法制国家就应该顺应逐良发展的责任导向。


光明使者231182166


农村有些承包户,将土地卖给别人建房子,如果追究责任,买卖双方谁的过错大?

是这样子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农户土地是归农民集体所有,承包户只有经营使用权。经营使用过程中既不能改变土地的性质,更无权买卖的。你说的有些承包户把土地卖人修建房子去了,这是一种违规行为。

因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第二条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如果追究责任,买卖双方谁的过错大?

如果是私下买卖承包地去建房子的话,不管是卖方还是买方都是要承担责任的。一旦追究责任,承包方需要将土地恢复到原貌,买方将房子拆掉。情节严重的,当地政府可能也会做出其它处罚。

总的来说,私下买卖承包地和在承包地建房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是不允许的。所以大家不要做这些违法违规的事情哦!

我是【三农老二】,今天就回答你这吧,希望对你有点帮助。如果你在三农方面还有什么疑问,【三农老二】欢迎你随时提问,有问必答。


三农老二


首先大家要明白一点的是,土地的买卖与违规建房是两码事,违规建房法律后果通常都是购买方承担,土地承包户卖土地一般没人会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承包户将土地卖给本村村民是合法的。也可以依法过户办理确权登记手续的,至于买土地的村民将购买来的土地建房子是否依法按照农村建房的审批程序办理与否,与卖土地的人是没有半毛关系。本村人购买本村人的承包地建房,特殊情况下也是可以批建的,并不是绝对不能修建,购买本村承包地私自违规建房,如果追究法律责任,只能追究违规建房的责任,违规建房与合法卖土地的一方是没有关系系的。



承包户将土地卖给非本村人员建房也要分情况。比如土地承包户将土地卖给非本村人员,非本村人员通过地方土地管理部门同意,依法办理农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建房,这也是合法的,不会被追究什么责任。如果土地承包人将承包地卖给非本村人,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土地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这种不受法律保护体现的是不能过户确权登记,土地被征收时购买土地的人无法获得征地补偿,对于卖地方来说,万一购买方反悔,打起官司来法院会支持退土地退款。对于非本村人员私自将违规购买的土地建房的,违规建房有被依法拆出的风险,即使不被拆出,修建的房屋也不能办理任何手续,这就是违法买卖土地建房的后果。



综上所述,承包地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是可以转让出售的,在法律不允许的条件下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违规购买农村土地建房一般来说卖方不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但购买方的的权益和违规建房财产没有法律保障,如果要追究违规建房,违规建房轻则罚款,重则强制拆出违章建筑,对卖家没什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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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在农村把自己承包的基本农田卖给别人搞非法建筑的事情确实有,处理起来也比较麻烦。

按照法律规定就是买地者拆除违法建筑,把土地恢复原状,再有承包方继续耕种。这是从法律意义上的解决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上有许多要解决的矛盾,比如说买地方买地所出的钱不能顺利要回怎么办?有的买地者是盖民居住的,如果他们已经迁居此处,而他的原居住处也已经处理,这该怎么办?我们总不能把他们一家强行赶出来吧。

一般情况下,这种私自买卖土地现象,大部分都是买方为主动方,他们因种种原因希望得到这块土地而不顾法律法规,执法部门严肃执法,拆除其违法建筑合法合理,但有时候也要合情,也得容他们找好重新安置地方,不要弄得太难看,理性执法,即把工作给做了,也维护了执法者的形象。

买地者是主动违法者,明知顾犯,遭受损失是自找难受,怪不得别人。因此,在拆除违法建筑上要积极主动,不要心存幻想,对抗执法,那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尊守法律,做一个守法公民,决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不要让自己的财产蒙受损失。


忙碌快乐农家人


我回答一下,可以肯定地说卖承包地的责任大,买承包地建房的将承收巨大损失。相关领导也要受到相关纪律的处分,因为它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还违了法。

大家都知道我国属于土地资源稀缺的国家,我国目前人均耕地不足1.5亩。所以我国一直坚持18亿亩耕地红线不能破。对耕地的保护是非常严格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这是我国土地管理的一贯原则。

农村承包户的地一般属于耕地,耕地的所有权始终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承包的土地只有使用权,使用权以村集体所定的合同规定一般为30年。国家规定严禁耕地作为建设用地使用。如果承包人将耕地卖给其他人,用于建房,这是违法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采取下列处罚措施处理:一是要求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二是对相关违法人员并处罚款.三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法的规定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请求责任者予以赔偿.

所以说这样的事,不但要追究买卖人之间的责任。管理人员至少会受到行政处分,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大家要懂法,农用土地不能随便买卖去进行建筑。不然会吃官司的。

[我是农人潘哥,一名热爱三农的退伍军人,喜欢我的观点或文章记得点赞加关注哈!]


农人潘哥


如果承包户将土地卖给别人建房子,追究责任的话,买卖双方都存在过错,但是这种过错是因为承包户(下称承包方)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卖给买方而引起的,实际上损失最大的是买方。

一、承包户将土地卖给别人存在两点过错。

过错一,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承包地不得买卖”之规定。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的,同时是土地的发包方,农户作为承包方通过承包发包方发包的土地获取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因此,承包方无权将自己所承包的土地卖给他人,私下买卖土地无效。

过错二,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承担的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发包方将土地发包给承包时,双方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承包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不仅将自己所承包的土地私自卖给别人,还因自己的过错导致买土地的人,在土地上建起了房子,导致土地用于非建设,改变了土地的用途。

二、土地的买方存在的过错和承包方存在的过错一是一样的,那就是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承包地不得买卖”之规定。

三、责任的追究。如果像提问中这样的现象发生,在追究责任时,一般情况下会责令承包方拆除土地上面的房屋,恢复土地原貌。因为,虽然承包方将土地卖给了别人,但是这种买卖土地的行为不被认可,土地的性质也不会因此而发生改变,土地的所有权还是村集体的,土地的承包方也不会改变。

那么承包方就要履行他承包土地的义务,即“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要想达到这样的效果,就必须拆除地面上所建的房屋,而且必须是土地的承包方自己想办法拆除,如果承包方拒不执行的话,会有相关部分进行强拆,造成的损失由存在过错的人自行承担。

土地承包方和买土地的买方都存在在过错,损失也由他们双方各自承担,但是拆房买方肯定不乐意,因为他又投入在土地上建了房,但不管他乐意不乐意房子是必须要拆除的,这样最后的结果就是土地承包户退还卖土地的钱款,至于因拆房造成买方投入建房的损失则无法保障,所以土地的买方的损失也就是最大的。

综上所述,承包方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卖给别人建房子,他们双方都存在在过错,如果说谁的过错大点,我认为是承包户的过错大点,因为他如果不点头同意的话,买土地的人是不会取得土地,也不会在土地上面建房子的,但实际上损失最大的还是买土地的人。这个提问也警醒我们,农村土地不能买卖,私下买卖也不行,风险和损失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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