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新說事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疫情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辭退處在醫療期的員工,用人單位要辭退員工需要滿足特定解除條件。所以,如果在疫情期間被裁員,屬於違法裁員,被裁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下列情況,單位可以裁減。
1.公司資金鍊斷裂,申請破產的;
2.勞動者疫情期間違反國家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的
3.勞動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的。
4.公司進行戰略調整,勞動者本人不適合新工作崗位的。
5.公司響應國家號召,疫情期間實施遠程協調辦公,但勞動者常不在崗,不但工作沒效率,還給公司帶來諸多負能量的。
6.符合《勞動法》三十九條情形的。
因此,被裁者在獲知自己被裁後,先弄清楚自己為什麼被裁。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同時,積極尋求新的工作,或考察市場自主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