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要彩禮是不是陋習?

不吃豆瓣醬


在雙方小康家庭沒有彩禮一說,也沒有加名一說,還沒有給了彩禮就是對女方的尊重和重視一詞,在重慶主城區都是這樣的,原來我們連聽都沒聽說過什麼彩禮,更本不懂彩禮是幹嘛的?現在還是似懂非懂。是不是我們都傻呀?我們找老公,找有上進心的,陽光的,三觀一致就行。其於的還真沒想過。


莉姐3587


結婚要彩禮是不是陋習,這要有個“度”,適度的彩禮當然不是陋習,是一種禮節性的習俗。一旦過度,那不但是陋習,簡直就是一種危害了。


我們中華民族歷來是禮儀之邦,文明源遠流長,自古以來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也是社會發展的需要。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有些地方特別是偏遠落後地區,卻出現了彩禮錢遠遠高於當地生活水平的現象,娶一門親要搭上幾代人的收入,我認為這樣的彩禮就是陋習。


我一個同事娶了個媳婦是山東莒縣的,女姊妹三個還有一個弟弟。女孩的父母把兒子娶媳婦的彩禮分擔到三個女兒身上,每個女兒出嫁,婆家必須拿出十萬彩禮錢,留下五萬,其餘五萬算作女兒的陪嫁。我同事家在當地算是小康家庭,十萬元本來不算什麼,但是這麼赤裸裸地講條件,總是感覺彆扭。為此,它的父母對親家一直有看法,逐漸捎帶著對媳婦也有了不滿。本來高高興興為兒子娶媳婦,卻總有一絲遺憾夾雜在裡面,這樣的彩禮不是陋習是什麼。


當然,兒子娶媳婦,父母根據自己的實際生活水平準備一定的彩禮是必要的,這不僅是一種禮節,更是對女方的一種尊重。畢竟,女方父母從小把女兒撫養大不容易,等到女兒長大成人能掙錢了,也到了出嫁的年齡。大多數為人父母的心情,並不希望女兒能為自己掙到多少錢,只希望婆家能像自己一樣善待女兒就行。即使男方給了彩禮錢,多數會如數退回,即使留下一部分錢,也陪嫁給了女兒。那些仗著女兒強迫男方拿彩禮錢的畢竟是少數人,或者是少地方的習俗。


由此可見,結婚要彩禮是不是陋習有個“適度”來衡量。不超出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適度的彩禮是對對方的尊重,是必要的。而一味攀比,強迫對方,甚至超出對方的承受能力,那真得就是一種陋習,甚至危害社會了。


石徑斜


彩禮有兩個時間節點,一是男女雙方訂婚時給的,一是結婚時候給的禮金和禮品。男方送給女方後,通常用於準備婚禮,佈置嫁妝,婚禮用品,婚後生活等等。

談及是不是陋習,那則看雙方的經濟條件是否可以輕鬆負擔,或女方是否強索於男方,或是否因於彩禮而影響男女雙方或親家之間感情。

昨天剛從媳婦的老家回來,她們豫東農村近幾年愈演愈烈的彩禮習俗我認為就是陋習(首先聲明,我當年娶媳婦進門,其家人甚是開明,只要我倆過的好,禮金可以說僅象徵性的表示了一下)。

按目前的禮金習俗,訂婚一個是八萬八或十八萬八,另一個是必須農村有新建樓房兩三層(30萬左右,好的40萬有餘),還需買車(次則麵包,甚則必須轎車),家裡有房,縣城還得有套商品房。

按上述標準,簡直把男方父母為難"致死"(確實聽說過幾起悲劇),本來孩子結婚成家是天下美事,結果卻因結婚致使父母老來窮困潦倒,甚至負債累累。

我問:現在不是出臺農村禮金限制性政策了嗎? 答曰:現在咱們農村都興這,誰能管住啊!

悲哉! 農村彩禮如此讓並不富裕的男方家人負重,不為陋習,何為陋習?!


懷舊影像


不算,雖然我沒有要彩禮,但是彩禮在結婚上面是作為禮節和被重視的感覺,彩禮過去陪嫁再陪過來給年輕人,年輕人結婚才開始是比較有經濟支持的,再生孩子很需要錢的,我們也是結婚就生了孩子,再加上事業剛起步,那個時候真的好難喔,好在現在熬過來了!當初沒有要求彩禮和婚禮,也是因為對方父母說沒錢,可是生了孩子需要花費的時候真的是很大也沒人幫忙,還好我們熬過來了!但是還是勸沒有結婚的不要裸婚!實在太難熬了,這麼說吧!我在哺乳期間生病都怕去醫院,要太多彩禮不陪嫁不可取,以自己實際情況來定吧!


小圓臉恩恩


我有女兒!我會要彩禮!但不會獅子大開口的!彩禮我會如數的給女兒存起來!做為以後婚姻保障金!男方對閨女好!會取出來共同用,對我們不好,閨女心裡應該也有些安全感吧!至於嫁妝,我會給女兒買的!陋習不陋習的要理智對待吧!男方希望不給,這也是態度問題!叫彩禮一分都不想給,男方人品有問題!甚嫁!個人意見!


簡單女子37988610


中國人結婚,女方要彩禮,男方看嫁妝,真的是由來已久了。是不是“陳規陋習”另說,我個人以為,之所以會產生這種社會現象,原因大概有三:

第一,對婚姻的重視。

過去,嫁漢嫁漢穿衣吃飯。女人經濟不獨立,小時候由父母撫養,出嫁後由婆家養。所以,對於女方父母來說,這麼多年把女兒養大,平白送到婆家,多少心理不平衡。所以,向男方索要一些彩禮,也是情有可原。

而男方家出於對婚事的尊重,畢竟是添人進口的喜事,也願意出一定數額的彩禮錢。這屬於兩情相悅的事。

第二,過去人都窮,把女兒嫁給有錢人家,也算一種託付。由於男方家經濟條件好於女方家,為了讓兒媳在婆家安心的過日子,也願意出一些彩禮,作為對“親家”的安撫。

第三,現如今的彩禮,有點變質了。女方家向男方要彩禮,已經沒有情意成份感。而是赤裸裸的價碼交易。給不到一定數額的彩禮錢,就甭想結婚。

婚姻的事,得有商有量,彼此雙方都能接受,才會皆大歡喜。而現如今成了結婚前的“必要條款”,這可就成了社會問題了。

難怪有人說:生女兒是“招商銀行”,生兒子是“投資銀行”。哈哈!



皛舒


歷史的看彩禮不是陋習。但是放在今天現代法治社會則是不折不扣的陋習!與男女平等的時代精神相違背。早就應該被扔進歷史的垃圾箱。

關心彩禮的人應該知道彩禮的歷史起源!在古代彩禮是必須的。因為那個時候女人沒有地位,屬於男人的附屬品。女人甚至沒有離婚的權利。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想回趟孃家還要看婆婆的臉色。彩禮具有買斷的意味!

然而,時代發展到今天。上述的狀況已經消失了。結婚都是小兩口單過。房子大多由男方提供。想回孃家,隨時回孃家。再也不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了。而且法律也規定了。雙方父母都要贍養!彩禮已經失去了存在的法理依據。所謂的人家養大女兒不容易如何如何?這句話放在封建社會是成立的。因為要買斷嘛總得有個價兒!現在還這樣說,就不合時宜了。因為現代婚姻已經沒有包辦一說了。都是自由戀愛結的婚。應該以愛情為基礎。如果以女兒養大不容易而向男方索要錢財是無理的下作行為!難道一個男孩子養大就很容易?可能更不容易吧?

當然,如果彩禮作為習俗。人們圖個吉利。討個口彩也未嘗不可。法律也默認!原則上得在男方家庭經濟能力承受範圍之內。比如幾萬塊錢。但是現在的彩禮隨著拜金思潮的興起明顯已經變了味。相互攀比。動輒幾十萬上百萬的!導致男方家庭債臺高築。傾家蕩產。和古代結了婚就能過一輩子不同。現在的離婚率大家都知道。關鍵是將近80%的離婚都是女方提出來的。許多婚姻都是站點式的婚姻。結了婚一兩年就要離。彩禮基本上不退,或者很難全額退還。男發家庭落了個人財兩空!安全感更無從談起。

彩禮是不折不扣的陋習。它成為許多女方家庭借婚姻之機斂財的手段和工具。特別是那些只要彩禮沒有嫁妝的。當然,這種陋習如果能在男人經濟經濟能力範圍之內。尚可勉強接受。否則。就應該立法取締。受到嚴厲打擊。

有人說現在是賣方市場。男多女少。有時候我想現在放開二胎了。人們的思想也不像以前那麼重男輕女了。十幾20年後。男女比例持平時,甚至女多男少時。難道女生還要倒貼嫁人嗎?就像印度那樣?

至於有的女人說。結婚之後生兒育女,給男人傳宗接代。操持家務。伺候公婆……簡直不值一駁。現在的男人文明程度與封建社會時代不能同日而語。做家務的男人越來越多了。所謂的伺候公婆也就是說說而已。公婆伺候兒媳婦的有多少?太多了。許多孩子都是公婆帶大的。所以不要把傳統女性美德都強加到自己身上作為索要高額彩禮的藉口。其實你們說到做不到。關於生孩子警告更是滑稽可笑。我相信更多的女人是因為自己想做母親了。想有個孩子疼愛才生孩子的吧?怎麼成了是給公婆生的呢?至於孩子的姓氏。那是夫妻商量的結果。現在許多孩子不就隨媽媽姓嗎?

綜上所述。足以證明彩禮是不折不扣的陋習,特別是高額彩禮。這種危害極大的雞賊醜行嚴重干擾和影響了婚戀市場。搞得社會烏煙瘴氣。使人們不再相信美好的愛情。想娶媳婦就得花大價錢!這是對女性的尊重嗎?


弱者代言人


首先,不要以為所有的傳統都是陋習。

我是一個比較消極的人,恕我把人心想的“壞一些”。結婚這種一輩子的事,還是要做好最壞的打算,能過得好當然是夢寐以求的好事~

如果你是女的,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在要彩禮的時候被男方說“陋習”,那還是慎重考慮是否跟他結婚。

我覺得你應該要彩禮,但是彩禮多少要根據雙方收入和家庭狀況來決定,當然不能獅子大開口,鬧得人家負債累累。

的確有很多女方不要彩禮嫁過去,雖然剛開始男方“可能”會感謝你的“大度”,但是總歸有些人會認為“你是白娶的媳婦兒”,以後你將得不到任何人的尊重,這種情況也是有的。

結婚成本太低,可能會使對方認為“反正結婚也就那麼回事兒”,這個不行就換一個,反正不吃虧。當然有這種想法的人極大可能還有靠著多結幾次婚,結婚多賺“紅包”的沒出息的想法,可笑至極。

當然也有很多人,因為實在是困難,在女方陪伴度過艱難期之後仍然相濡以沫,尊重愛護相守到老,碰到這類男人則不應計較“彩禮”之事。

說白了,如果你是“新時代”的人,彩禮發展到現在的意義,很大一部分是男方為了給女方表示自己的尊重,和在自己心裡的分量,另外,也是一種對女方在“物質上的保障”。

要彩禮,最慘不會人財兩空,至少還有錢可以保障一段時間的生活。畢竟離婚女人的日子不會太好過,帶著孩子的就更不用說了。

如果你是男的,我不知道你是居心何在。是不是想得到肯定→_→“沒錯,要彩禮是陋習”,然後去說服對方不要彩禮。

這樣白娶的老婆,你方是不是感覺撿了個“大便宜”?感覺有心機了。

希望你只是個無知的單純少女,而不是有心機的男子。


童言風語


首先表明觀點:結婚彩禮不屬於陋習。

正常的結婚彩禮不屬於陋習,這種在講究門當戶對的中國人中也是對婚姻,對雙方家庭的一種考察。

首先,舉一個例子,我們山東在全國彩禮統計排行榜(此排行榜娛樂大眾為主,但是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中屬於比較高的,但是,我們那邊卻沒有給雙方父母造成大的壓力。

1.山東人一般以孩子成家立業為撫養義務的結束,在這樣的思想下雙方父母都會存一部分錢,用於這部分支出。

2.山東彩禮是一個禮尚往來的雙向彩禮,自古以來都是男方準備房子(原來都是在宅基地新建,現在有能力的都會付個首付或者是老宅),女方準備傢俱等新家所有應用之物(現在變化挺大,有能力的什麼都給女兒帶回來),男方給的現金彩禮一般都給女兒帶回小家,很多都會添一部分給女兒。

這種是給了小家庭生活的基礎,不存在陋習。

但是,反過來,有些地方(這裡不舉例子,以免不必要的誤會)家裡沒有能力,又沒有女兒,兒子連媳婦都娶不起,賣女兒式的彩禮方式就是陋習了。


A-王芳升18565763596


收彩禮不是陋習,漫天要價,一味要求高彩禮的才是陋習

大家要知道的是彩禮是男方出的,但是相對應的女方會有一份嫁妝,正常的禮數來說就是男方拿過去的彩禮在婚後會被女方當作嫁妝帶過來,這個錢還是到了兩個人自己的家庭中,用作於兩人的婚後生活,這是一個最簡單的彩禮嫁妝流程

但是在這個流程中總有極少數家庭會漫天要價,可能雙方都是正常家庭,各自收支心裡都清楚,男方可以拿出身邊親戚朋友結婚時正常的彩禮錢,但是女方父母卻非要幾倍的抬高禮金,而且這個所延生出來的就是會出現女方嫁妝和男方禮金的不對等,畢竟父母漫天要高禮金,很多時候不是為了女兒,可能是為了自己兒子,家裡有個弟弟就留著娶媳婦,有個哥哥可能就拿去幫著買房買車,這些都是有可能的。畢竟父母真的只是為自己才如勢利的又有幾個,兒女婚後他們也不用再顧及什麼,頤養天年,很多時候是重男輕女的思想觀念導致他們要高價禮金

所以正常的禮金真的不是陋習,這只是男方向女方家庭證明自己有能力去結這個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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