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享受孤獨的人,就不配擁有自由嗎?你怎麼看?

黃金牛1


我覺得孤獨也是一個人的個性。

在自已享受孤獨和寂寞時。同時也給自己帶來了精神自由。

孤獨是人的最大自由。但與不配擁有是不相沖的。孤獨是自己的權力。自由也是自己的權力。

有些人喜歡孤獨。享受個人的精神境界。逍遙自在。什麼事情都是放在心裡。從不願意說岀來跟別人分享。哪怕是最親的人。

其實享受孤獨是一種姿態。也是一種意境。一種更好的自由。也是人生最好的修養和修行。

並不是世上所有的人都能夠承受住孤獨的。它是需要有一種堅韌的意志和耐心。





雪山頂上的蘭花草


孤獨,才是治癒庸俗的良藥

大學時期,有一位傳播學的老師曾講過一個理論,叫做“沉默的螺旋”。

這個理論描述了這樣一個現象:

當一個人想要表達時,如果發現自己的觀點不受大眾歡迎或無人理會。

即使他非常贊同這個觀點,也會保持沉默或趨於附和。

當一個人正在做一件事時,如果發現其他人都在做另外一件事。

即使他很熱愛目前的事物,也會迫於環境壓力而選擇放棄,甚至還會加入其他人的隊伍。

在那堂課的最後,老師告誡我們:

“沉默的螺旋之所以會形成,就是因為人們太懼怕孤獨,更不願承受孤軍奮戰的寂寞。

可是,一味地壓抑自己的真情實感去融入人群,也註定會在人海茫茫中蹉跎了心智,最終走向庸俗。”

記得當時班上有一個女同學,她和老師所描述的現象特別符合。

每次人們談論明星、綜藝等話題時,她卻常常抱著幾本書細細品讀;

等到女生們都開始互相攀比化妝品和衣服時,她卻又整日呆在圖書館裡。

曾幾何時,每每看到她形單影隻的身影,總感覺她孤獨得彷彿身處於另外一個世界。

直到她考入更高的學府繼續深造,而其他人卻徘徊在分岔路口迷茫焦慮時,才慢慢意識到:

或許正是因為她始終堅守著這份不太合群的孤獨,才避免落入了那些庸俗的陷阱。

正如作家王開嶺所說:“人群,往往是人的墳墓。”

世界太過喧囂嘈雜,越急於合群的人,越容易走向迷失。

唯有在孤獨中尋找到真正的渴望與熱愛,才能理清人生,讓生命變得豐富而精彩。


z小鋼炮


孤獨分為主動與被動兩種。因性格內向,不願參加社交交流,而產生了寂寞無聊是被動型,但今天的互聯網給這一類人提供了廣泛的交流平臺解決孤獨問題。亦有人不願參加無效社交,不喜喧鬧吐槽而願意自己學習思考,提高素質這是慎獨是主動型。同時也享受著真正的自由。自由從來不是抽象產物。是要受法律制約,道德監督。所以自由的底線是法律,高點是道德。一個人在社會中生產生活,與他人他事相互交融,相得益彰就有了廣泛的自由。自由源於自律,沒有自律便沒有自由。


用戶1068887067017


孤獨與自由是兩個概念。或者說孤獨是一種變態的自由。

孤獨是由於個人內心封閒,內向所致。不合群,不隨眾。這是由於先天性格缺陷或者由於遭受某種挫折打擊所導致的心理性"疾病”。也許是陽春白雪,曲高和寡,而所思所想所行所動不被眾人理解而導致的“行為怪異”。

自由則是"隨心所欲",放縱自己的奔激情,個人的言行不受世俗禮儀所約束,當然自由也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的釋放自我。

但有的時候兩者又是和諧統一的體現在特定的時候,特定的個人身上,在特定的孤僻環境下,個人可以率性而為,最大程度呈現自我,展示自已真實的一面。

因此說孤獨是自由在特定條件下的表現形態。


l湖湘客






大有可為888


孤獨不能稱為享受,只是人們一種無奈的生活狀態。自由是一種權利,只要沒有被法律剝奪,都可以享受自由。

把孤獨作為享受的人,是對人生看開的人,無論在什麼狀態下都自由自在的生活,不被人左右,自行發揮。這也算是孤獨卻享受自由的一種人生意境吧。


如意125025957


孤獨,意指,自己,情緒,壓抑。自由無限循環,,,有了孤獨的生活嚮往自由的生活,也就是快樂,,,兩者都是人物。事物的表現,有了孤獨,不能自由,這說不通的,,,


立春葉綠


孤獨和自由不是一個話題,應該分開理解。孤獨,為何孤獨?交際圈小,或根本沒有交集,不與人交流,不主動接觸社會主流,早晚會被邊緣化,被孤立!

而自由就是有自主的空間與時間,能夠任意操作的社交場合,遊刃有餘地主動接納新鮮事物,充分利用和享受美好生活。


巨龍china騰飛


只要和另一一個人在一起,他就或多或少對你的生活有制約,所以自由和孤獨同在[耶]


why吳俞軒


我看凡是孤獨的人由不得自己不孤獨,不是不得已,沒辦法,誰願意孤獨,至於不能享受孤獨的人,不配擁有自由,這個講的人沒權力,孤獨可以是一種享受,那是因為習慣了孤獨,而習慣了孤獨的人自然能獲得自由,配不配自由,別人無權干涉,干涉也無用,也干涉不到,而且這個習慣了享受孤獨的人,不但自由,並且還很自在,自由自在享受孤獨的人別人又拿他她怎麼的,她他就喜歡並能享受孤獨又自由自在,誰能有本事阻止他她,又有誰能阻止得了,再說不能享受孤獨的人就不配擁有自由,誰有這個權力,即便是不能享受孤獨的人,自由不自由,也只有這個不能享受孤獨的人有權力,也只有這個不能享受孤獨的人自己說的算,他要自由就自由,不要自由就不要自由,權力完全掌握在這個不能享受孤獨的人手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