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人:即日起,進所有小區(村)要掃“穗康碼”

2月23日,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出《關於啟用“穗康碼”加強居住小區(村)管理工作的通知》,決定在全市啟用“穗康碼”加強居住小區(村)管理。

@廣州人:即日起,進所有小區(村)要掃“穗康碼”

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市所有居住小區(村)根據省、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工作要求,使用“穗康”微信小程序獲取“穗康碼”實施通行認證管理。已經在使用通行碼的區,要與“穗康碼”對接,實現平穩過渡。

二、全面實施人員通行認證管理,通行人員(包括車輛駕乘人員)均需出示“穗康碼”方可進入居住小區(村)。

老人、兒童以及其他不具備使用智能終端設備條件的人員,可以由共同居住的成年親屬代為獲取“穗康碼”或直接向所在居(村)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線下申報後領取人員通行證。

居住小區(村)出入口合理設置防控卡點,確保全面實施人員通行認證管理,同時繼續嚴格落實體溫監測措施,對駛入居住小區(村)車輛的駕乘人員實行逐車、逐人核查。

實施人員通行認證管理後,居住小區(村)無須再對經過認證的通行人員進行信息登記。

三、各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要迅速動員,充分發揮街(鎮)、社區(村)、物業服務企業、社會組織等的作用,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3日內,全面完成本區居住小區(村)內所有居住人員個人健康自查上報以及人員通行證的辦理工作,全面啟用“穗康碼”實施通行認證管理,落實情況及時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社區農村防控組。

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結合部門職責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積極使用“穗康碼”及相關技術手段拓寬、深化其在各項疫情防控措施中的應用,及時做好有關部署,制定相關工作指引,進一步抓實抓細疫情防控工作。

各單位在進行“穗康碼”的推廣應用過程中,要切實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和信息安全管理,嚴格規範個人信息登記採集和授權使用,避免個人信息洩露和不當使用。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廣東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結束之日。

@廣州人:即日起,進所有小區(村)要掃“穗康碼”

居住小區(村)人員通行認證管理工作指引

一、適用範圍

本市居住小區(村)人員進出小區(村)實施認證管理,即每名居住人員均需出示本指引規定的“穗康碼”或人員通行證後方可進入小區(村),實施人員通行認證管理後,無須再對居住人員進入進行信息登記。

二、認證通行方式

(一)憑“穗康碼”通行。居住小區(村)人員應通過微信“穗康”小程序進行“健康自查上報”,並憑獲取的“我的穗康碼”進入小區(村)。

(二)憑證通行。老人、兒童以及其他不具備使用智能終端設備的人員,可以由共同居住的成年親屬代為線上申報或直接向所在居(村)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線下申報後領取人員通行證,憑證進入小區(村)。

三、辦理方式及其流程

除老人、兒童以及其他不具備使用智能終端條件的人員可線下申報外,其他居住人員一律採取線上申報方式。

(一)線上申報流程。

1.進入微信小程序。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穗康”,進入“健康自查上報”,點擊登錄進入用戶健康自查信息填報頁面。

2.填報信息。進入健康自查上報頁面後,如實填寫“基本信息”“是否常住廣州”“近期是否在廣州”“近一個月旅居史”“近期接觸史”“個人健康狀態”和“是否有如下症狀”等字段信息後,再點擊“提交”即完成信息上報。

3.“穗康碼”生成。完成健康自查上報後,系統將自動生成“我的穗康碼”,點擊“我的穗康碼”即可顯示。系統默認穗康碼有效期為7天,過期後需重新進行健康自查上報獲取新的穗康碼。

4.“穗康碼”管理。“我的穗康碼—穗康碼管理”可以對本人及他人的穗康碼進行管理,他人的穗康碼可通過“健康自查上報—為他人上報健康狀況”生成,也可通過“穗康碼管理—掃一掃”直接添加。

5.“穗康碼”應用。居住人員可以通過出示“我的穗康碼”進入小區(村),也可以通過同行人員出示“他人的穗康碼”進入小區(村)。

6.特別規定:由共同居住的成年親屬代為線上申報的老人、兒童以及其他不具備使用智能終端條件的人員,如需申領人員通行證,可以憑其親屬提供的“穗康碼”及本人照片向所在小區(村)物業服務企業或居(村)民委員會申領。

(二)線下申報流程。

老人、兒童以及其他不具備使用智能終端設備的人員,可以直接進行線下申報健康狀況,並申領人員通行證。其中,有物業服務的小區(村),向物業服務企業申報;無物業服務的小區(村),向居(村)民委員會申報。

居民健康自查申報表的遞交、證件的領取應儘可能通過非接觸方式進行。確不具備條件的,應採取電話、微信預約上門辦理的方式進行,並嚴格落實個人安全防護措施。

1.小區(村)公告。物業服務企業、居(村)民委員會應提前公告領取或下載申報表、填寫表格、遞交表格以及領取人員通行證的具體方式、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

2.填報信息。申報表可由親屬或工作人員代為填寫。交表時應同時附本人照片。

3.核發人員通行證。物業服務企業、居(村)民委員會應對健康自查申報情況進行逐一核證無誤後,簽發人員通行證。

四、相關要求

(一)人員通行證由各區自行設計和監製,並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制定人員通行證核發指引。

(二)各小區(村)應因地制宜減少出入口和設置防控卡點,確保全面實施人員通行認證管理,同時繼續嚴格落實體溫監測措施。

(三)實施人員通行認證管理期間,設置有車輛出入自動感應系統的小區(村)應當暫停使用自動感應放行功能,對進入車輛駕乘人員實行逐車、逐人核查。

(四)各單位在進行穗康碼的推廣應用過程中,要切實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和信息安全管理,嚴格規範個人信息的登記採集和授權使用,避免在工作推進中發生個人信息洩露和不當使用。

來源 | 羊城晚報·羊城派

審籤 |吳瑕

實習生 | 梁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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