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有些人却不尽责,你们怎么看?

星仔生活家


赡养老人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有些人却不尽责,你怎么看。

赡养老人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更是我们应有的责任,有些人却不尽责,这样的人应该不仅仅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唾弃,更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赡养老人是我们应尽责任与义务。

父母给予了我们生命,将全部的爱都倾注与我们,将我们辛辛苦苦的抚养长大,如今他们头发白了,挺直的腰身弯了,他们正一天天的老去,作为儿女们更应该好好的关心爱护他们。

赡养养老人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与责任,这不仅仅是我们中华民族自古以来优良传统,如今更是有法律上的依据的。

都说鸦雀尚只反哺之情,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于情于理之中都要尽自己义务与责任善待自己父母,如果连这应尽义务都在推脱与逃避的话,那么他连鸦雀都不如,这样的人不仅仅要受到社会的指责,更应受到法律上制裁。

好好善待自己父母吧,这不仅仅是责任与义务,其实应该更多的出自内心情感,毕竟作为一个人就是应该有有血有肉有情感的。

“父恩比山高,母恩比海深”作为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感的人就应该之恩图报,好好善待自己父母,他们正在悄悄老去,不要等到相报以晚时。


一抹繁华123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尽心赡养老人的,也有少数不愿尽义务的。

曾经的一个同事,家是农村的,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小日子过的挺不错。

可他很少谈及它的父母,也难得听说他啥时候回去看父母了。

一天,他的母亲找到单位来问他要钱。才知道他父母的日子过得很苦,他也几乎不回去看望老人,也很少给钱。

问其原因,他说当年父母对他咋不好,自己在外闯荡父母也没帮过啥忙。这些年,他对此一直耿耿于怀,所以也很少过问父母的事,也谈不上尽赡养的义务了。

其实,生活中,哪有父母不愿意自己的孩子过的好点,不愿意帮自己孩子的。有时候真的是受各种条件限制,心有余而力不足。

做子女的应该有感恩之心,感谢父母的生养之恩。尽管曾经的日子中有过这样那样的不顺心,但也不应记恨父母,更不能不尽儿女孝道,不管父母。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一个人更应懂得感恩父母,让他们的晚年幸福。


一壶浊酒钓寒江


赡养父母是做子女应尽的责任!

父母从小把我们拉扯大很不容易,等他们老了作为子女赡养是应该的!

不尽责的人我身边也有,我大伯的儿女都不孝顺,因为他们那是拆迁户,每家分的都有房子和钱,儿子是没出息害怕老婆,女儿就想着分钱,我大伯钱也被分没了,就剩下一套六十平方的房子,现在腿是骨头坏死,走路都要靠拐杖,女儿不问,儿子不管,也是没钱看病,唉,遇到不孝的儿女能怎么办,只能自认倒霉,!


家有小蓓馨


法律规定: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有些人是不尽责,这个有些人有的是真的猪狗不如,有的却是被逼无奈

其实在我看来要分人,有的老人一辈子为儿女辛辛苦苦,帮他成家,给他看孩子,帮忙照顾家庭,这种老人老了,儿女应该尽孝,应该好好赡养老人,让老人安度晚年;有的老人从年轻时就没把孩子当人看,一不顺心就打孩子骂孩子,孩子长大了就开始问孩子要钱花,如果不给就要打要骂的,这种老人就该让老天收了他,还好好赡养他?让他晚年幸福?我呸,这种人渣不配,只生我不养我不教我,长大了就吸我血,爱哪去哪去。

第一,应该要好好赡养的老人

大多数老人为了子女含辛茹苦,兢兢业业工作干活一辈子,花钱让儿子女儿成家立业,等有了孙子又给带孩子,可以说一辈子为了儿女。那等老了,儿女赡养他无可厚非。

我妈妈有个关系很好的嫂子,我叫她大伯娘,她今年50多岁,孙子都上小学了,她独生女一个,60年代的独生子女很少,但是她算一个。从她偶尔的言语中能得知她小时候生活很幸福,家里吃的喝的全紧着她来,也不太去地里干活只在家里做些轻巧的活计,长大了该要结婚的时候,父母千挑万选挑中了我大伯,一个有手艺的人。嫁过来果然一家过得红红火火,生了一儿一女,她父母又开始帮忙给她带孩子,小时候最羡慕她家孩子了,时常有好吃的好玩的,还有新衣服穿。孩子上学了也是时常去他们姥姥姥爷家吃饭,她儿子结婚时,她父母竟然给包了一个相当于彩礼钱的红包。

她父母一辈子挣的钱花的心思都在她身上,她孩子身上。现在他们老了,她很尽心的赡养老人,把两个老人都接到家里来住,每天给他们做饭洗衣服,体检看病吃药,偶尔还带他们去街上转转,两个老人逢人就说,这个女儿比儿子还好,这一辈子值了。

第二,这样的老人不赡养也罢

现在不赡养老人的子女有很多,有的老人甚至都把子女告上法庭。每次看这种新闻评论下大多在骂子女,不看新闻内容看个题目就开骂,其中有的老人年轻时只顾自己,自私自利,儿女从来不管不问,老了竟然还想让子女养着,子女该多憋屈呢?

前段时间有个新闻,寻找王永强,一个老人临死之际想见小儿子一面,小儿子已经消失20年了,经过网友大量转发,从美国传来消息,亚特兰大有个王姓博士和王永强的经历高度吻合,有人联系了王博士,这个王姓博士只说了"清官难断家务事",用七个字回应了这场寻找,再也没了下文,父母全家知道后失望至极,都骂他心狠。记者采访他家人时,问到他舅舅,为何王永强说了那七个字,是不是以前发生了什么?他舅舅一瞬间说话变得支支吾吾,最后一直重复说"不管发生了什么,他们都是你爸妈,是你父母"。

王永强是北大博士后,可是在他读大学前,父母就多次要求他辍学,考上了大学,不给资金帮助也就罢了,甚至还让他把补贴寄回来,在苏州大学读研时,要钱更是频繁,还让他帮亲戚家人找工作之类的,一点不满意父母就吵闹到学校,这让他苦不堪言,读博士去了北京,父母更是时常寄信件过去要钱催他办事等。

在日本留学期间,更是过分的要求他把哥哥家人等带到日本生活工作,他结婚了更是对亲家一家进行"勒索",各种提要求得寸进尺,最终他受不了离了婚出了国,再也没了联系,就这样他父母还常来北京骚扰亲家,亲家警告他父母,告诉他们都是他们的压力致使他离婚出国的。

现在人老了想见儿子了,年轻时怎么对儿子的,他不想见到你们,他被你们伤害到了,谁又看到了他的伤疤呢?这种父母就是自作孽,不赡养也是正常的,没有愚孝而已。

现在的年轻人愚孝的很少了,父母怎么对孩子的,孩子就怎么对父母,一桩桩一件件都记着呢!如果哪个孩子不赡养父母,没尽义务,那就先看看这对父母以前对孩子啥样?如果你真的对孩子好,孩子不赡养你,那你去告让法律制裁他,无可厚非。但是你年轻时不把孩子当人看,非打即骂,你老了还想孩子好好对你,你做梦吧。


来自大自然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 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对父母的赡养问题

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虽然《婚姻法》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因为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与丈夫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具有同等价值,其丈夫劳动所得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赡养父母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 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杨琴媛


赡养老人是每一个儿女应尽的义务,我养你小、你养我老,这是中华几千年的传统。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会有一些人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这其中的原委可能很多:

子女年幼或成家时没有得到父母很好的呵护,让自己至今忘怀;父母生育儿女较多,往往不能做到一碗水端平,让自己愤愤不平;作为子女由于自己的生活条件或者身体条件差,没有能力照顾老人;自己的兄弟姐妹不尽心赡养老人,让自己付出后觉得不平衡;老人对自己的付出却抱怨不断,让自己感到委屈、心寒……

以上的种种,导致有些儿女不尽心地赡养老人。

天下没有不爱自己的父母,他们的一些行为可能让子女不能接受,但他们爱子女的心陪伴其一生,只是这种情感他们或表达或隐藏。

作为子女的我们,爱自己的孩子,同样也希望孩子能爱自己。我们的父母何尝不是这样呢?所以,不要以自己的能力、兄弟姐妹的付出等等为理由,减少对父母的爱。还是做好自己不攀比,尽自己的所能为父母付出。今天自己为父母付出的案例,就是儿女明天孝顺自己的榜样,想让自己老了以后子女善待自己,现在就好好善待老人吧!


淡然945


赡养老人是每一个作为儿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件事自古以来就是径地义的。.

从生命的进化上讲,子女的生命来自于父母基因的传递,精血的合成,没有父母,就没有自己的生命。因此,赡养父母是作为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从亲情上讲,子女自出世之时,到长大工作成家之前,在这二十几年里,子女的衣食住行,都是靠父母供养的,父母养你小,等父母老了,你理所当然的要赡养父母老,这是天经地义的。

从道德上讲,父母在年轻的时候,为社会作了贡献,等退休后,社会政府还为他们办理退休证,按月发放养老金,给予基本生活保障,让老人老有所养。对于高龄老人,还发放高龄津贴,乘公交车免费等待遇。你作为子女的,难道父母老了,你们就没有瞻养的责任和义务了吗?动物还有反哺抱恩的思想,难道我们进化到人类还不如动物吗?

从法律上讲,尊老,敬老,爱老,养老在一些法律法规上也有明确规定,这也是社会走向文明进步的标志。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养的社会新风尚己径形成。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作为父母的子女,要发扬尊老,爱老,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做到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切不可做虐待父母,以身试法的不孝之子。


舜耕老翁


人人都是父母生的,父母养的,并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父母把我们拉扯大容易吗,所以说父母的恩情是儿女永远报答不完的。

俗话说:当家才知粮米贵,养子方晓父母恩,孩提时代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舒适生活,根本不了解做父母的辛苦,但等自己结婚生子了才忽然感到作为父母的确实太难了,孩子的吃穿住行都得为他们操劳,一直到孩子结了婚,还得给他们照看孙子,生活一辈子努力一辈操劳一辈子,可到老了不能劳动了,作为儿女的却不赡养老人,我养你小,你养我老,这是世代传承的优良美德也是儿女们应尽的义务和不可推卸的职责,否则的话,你对得起自已的良心吗?自已也养育着孩子,前有车后有辙,父母的现在就是你的将来,你的一言一行,是否孝顺和虐待老人,自己的儿女看得清清楚楚,等你老了的时候,你发现孩孑对你赡养不尽责任时,你可反思一下你怎么对待你的父母时,你到那时后悔就晚了,所以趁父母还健在时尽快行孝,让父母过上一段温馨舒适的日子,别等子欲孝而亲不待时就晚了,父母的日子就像腊月的日历,翻一页少一页了,他们的日子只能用"天"作单位来计算了。

古代还有《卧冰求鲤》、巜埋儿求母》等等尽孝的例子,但那是什么年代,现在家家户户条件都好了,并且吃穿住行都不再作难,老人的要求并不高,吃的饱,穿的暖有住的就知足了,别无啥要求,难道这些简单的条件再不满足他们吗?

我村有一父母拉扯五个儿子三个闺女,都长大成人结婚成家之后,分别轮留赡养老人,就因为遇到每月的"大进""小进"而多出的一天二天没人养而露宿街头,继而遭到周围邻居的议论,有的父母恰恰在这个节骨眼上病倒,而作为儿女的反而相互推诿责任等等。

花无百日红,人无百曰好,咱也有老的时候,善待父母就是善待将来的自已,请对父母尽孝吧,时不待我。





段福常


赡养老人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我们不仅仅要赡养父母的身体,还要养父母之心、养父母之志。曾有弟子问孔夫子什么是“孝”,孔老夫子说,现在的所谓“孝子”,认为能赡养父母就尽到了孝道,但是对于养狗养马而言也同样是养,如果仅仅赡养而不尊敬父母的话,怎么能够把养父母和养狗养马区别开来呢?赡养父母最重要的是从内心表达出对父母的尊敬和感恩之心。

我们凭什么这样?我们有什么好高傲的?

父母已经给予了我们最宝贵的生命,含辛茹苦把我们扶养成人,宁愿自己省吃俭用也要把最好的吃的用的给予我们;宁愿委屈了自己也不愿委屈了孩子;多么无私的爱啊!还有什么比家庭和谐身体安康更幸福的?

父爱是夏日里满满的清凉,母爱是冬日里浓浓的温暖。人世间,大大小小的道理不知有多少。“子欲养而亲不待”,父母是给与我们生命的人,我们口口声声说要孝顺,要即时孝顺,可实际上呢?忙于功名忙于利禄,忙于权势,忙于尊位,多少次把父母晾在一边了?殊不知,一声声问候,一次闲聊,一顿晚餐都是给父母慰藉啊!当我们想去爱父母时,父母也许没有在原地了,什么都可以等,就孝敬不能等......

不要嫌父母老、爹妈脏,因为他们是世界上最牵挂你的人,父母的恩是我们一辈子都还不清的。


专门爆大祸


作为儿女,不愿赡养老人,并指责父母这样那样的不是,以此证明自己的正确。这种人一旦身为父母,自己的孩子又该怎样看他?

不可否认,上一代父母大多没文化,大字不识连自己名字都不认识,说话做事确实可能有些问题,但必须承认,他们大多疼爱儿女,甚至为儿女做牛做马付出一切。

你养我小,我养你老,理所应当,代代相传,繁衍生息,人道轮回。 有人说,妈的奶又不是我一人吃的,哥姐他们凭什么不管?凭什么都是我一人管爹管妈?

不过,也要承认,当下农民们医疗养老福利保障方面实在少得可怜,年轻人压力实在太大,必须长年在外打工才能生存下去,不能守在父母身边,也就谈不上尽孝了。

比之那些每月都有三五千退休金的老人,甚至三两万且配备住房用车的退休老人,境况可谓天差地别,尽孝之说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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