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及行政服務中心公安交管窗口業務的公告

金塔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及行政服務中心公安交管窗口業務的公告

各位機動車車主、駕駛人:

根據《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恢復部分窗口業務的公告》要求,金塔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及行政服務中心公安交管窗口自2月24日14時30分起,恢復正常業務辦理。

目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時期,車管所作為人員流動較密集的公共場所,存在病毒傳播隱患。為切實降低病毒傳播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做到辦理業務和防控疫情兩不誤,車管所辦理業務期間將實施以下措施:

一、恢復辦理業務全部為線下業務,能夠通過互聯網(交管12123APP)辦理的申領臨牌、補換領機動車牌證及駕駛證、申領免檢標誌、駕駛證審驗、延期審驗、延期換證、交通違法處理等交管業務一律通過網上辦理;(網上辦理業務途徑附後)

二、辦理業務人員僅限於酒泉市戶籍(以身份證為準)人員,酒泉市戶籍以外人員申請辦理業務暫不受理;

三、辦理業務除抵押登記外業務必須是單人辦理,不得兩人以上(包括兩人)結伴辦理;

四、辦理業務的人員必須戴口罩,進入車管所時如實回答詢問,配合做好體溫測量、消毒,排隊等候相隔1.5米;

五、如有業務諮詢請撥打電話12123、0937-5900962,機動車檢測請登陸http://gs.122.gov.cn交管“12123”APP或撥打各檢測機構電話預約辦理。預約時間:工作日早上8時30分至12時,下午14時30分至18時。

辦理業務期間,車管所將嚴格執行甘肅省公安廳發佈的受疫情影響無法辦理機動車相關手續不予處罰的相關規定。

六、車管所將設立應急窗口,為復工復產企業應急業務提供快速辦理服務通道,確保疫情防控車輛和人員車駕管業務優先辦理。

七、金塔戶籍外機動車轉移登記業務和機動車駕駛人(包含摩托車)考試業務、駕駛人審驗學習業務(A、B類駕駛證記9-11分駕駛員現場學習及滿分學習)暫不辦理,具體開始時間另行通知。

金塔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及行政服務中心公安交管窗口業務的公告

金塔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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