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錦江出臺多項措施,穩定經濟支持企業

金堂、錦江出臺多項措施,穩定經濟支持企業

金堂、錦江出臺多項措施,穩定經濟支持企業

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城市健康運行。

按照防控為先、統籌兼顧、分類指導、精準高效的原則,成都出臺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運行政策措施。

繼邛崍、溫江、龍泉驛、新津、新都、崇州、大邑、武侯、簡陽、郫都、蒲江、金牛、青白江、成華、高新、彭州根據自身實際,相繼出臺穩定經濟運行的措施後,金堂、錦江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出臺穩定經濟支持企業的政策措施。

金堂出臺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運行十二條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 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實現疫情防控、“六穩”兩手抓,進一步穩增長、促投資,結合金堂縣實際,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業復工擴產

(一)支持有序復工。協助企業建立務實管用的科學疫情防控體系,支持企業依據疫情防控物資儲備水平和疫情防控能力全部或部分復工復產。對安全復工復產具有示範帶動作用的企業或項目,在獲得省、市獎補資金基礎上,縣級再給予疫情防控體系建設投入的30%且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牽頭單位:縣經信局、 縣商務局

(二)支持擴產提能。對2020年2月—6月期間持續生產 經營且應繳稅收較2019年同期增長20%(含)以上的工商企業, 按照新增部分地方實得的80%且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2020年內新上規工業企業和新上限的商貿服務業企業,在獲得省市獎補資金基礎上,縣級再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牽頭單位:縣經信局、縣商務局、縣財政局

(三)支持增產轉產。對在疫情期間響應中央、省、市、縣 要求,增產轉產生產應急疫情防控物資的企業,在獲得省市獎補資金基礎上,縣級再給予按照增產轉產項目固定資產投入的30%且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貼。

牽頭單位:縣經信局

(四)支持生產擴面。鼓勵蔬菜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生產大戶等開展春季搶種補種,對規模達到100畝以上的,給予每畝200 元的農資補貼;鼓勵村組集體經濟組織進行集中育秧,並給予每畝400元的育秧補貼;支持生豬生產,對新建、改(擴)建種豬場、規模豬場(戶)等給予一次性補助,補助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總投資的30%,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縣供銷社

二、幫助企業減負解困

(五)降低運轉成本。全力保障企業用電、用氣、用水需求,鼓勵供電、供氣、供水企業採取降低實際價格的方式結算;對疫 情防控期間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貿流通和疫情防控藥品、醫療設備、物資器材等疫情防控相關生產的中小企業,按銷售目錄電價的30%給予電費補貼;對全縣承擔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務的服務業企業,按照年度銷售額1000萬元(含)以上2000萬元以下給予20萬元、2000萬元(含)以上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商務局、縣財政局

(六)減免租賃費用。承租縣屬國有企業經營性物業的非國 有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2020年2月、3月租金全免,4月租金減半。由其他市場主體建設運營的業主,鼓勵業主減免承租企業租金、物業費用,對全年減免承租企業租金、物業費用累計達50萬元以上的業主,給予減免金額15%且單戶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貼。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縣經信局、縣商務局

(七)支持產地儲銷。鼓勵外銷,對2020年2月—5月銷往縣域外的蔬菜,給予每噸10元的補助;鼓勵收儲,對2020年2月—5月利用凍庫、氣調庫收儲蔬菜、水果、小家禽(畜)的 業主,給予每噸10元的補貼;鼓勵產地加工,對2020年2月—5月利用鹽漬、烘乾等方式對金堂縣範圍內種植的食用菌進行初加工的業主,給予每噸200元的補助。

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縣財政局

三、加大金融財稅支持

(八)穩定中小企業信貸餘額。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向中小微企業發放低成本貸款和貼息政策。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中小微企業,鼓勵縣域金融機構採用延長還款期限、減免逾期利息、無還本續貸、信貸重組等方式增加貸款投放,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信貸餘額在2019年基礎上穩中有升。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人行金堂支行、四川銀保監局 金堂監管組

(九)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鼓勵金融機構支持縣內企業發展,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和擔保貸款。對在疫情防控期間獲得增量貸款支持的中小微企業,縣級財政給予企業疫情防控期間實際支付利息中不超過貸款合同約定市場報價利率(LPR)50%的貸款貼息,單戶最高不超過30萬元。鼓勵融資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減半徵收融資擔保費,減收部分由縣級財政予以適當補貼。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縣中小擔保公司、縣農投公司

四、保障社會穩崗就業

(十)全力援企穩崗。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50%。對暫時困 難但有望恢復且不裁員、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按6個月的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 家規定執行。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及經營主體,經批准後可 適度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延繳期間企業職工個人權益記錄和待 遇不受影響。按照上級相關文件要求,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從2月到6月對中小微企業免徵上述三項費用,從2 月到4月對大型企業減半徵收。對中小企業吸納登 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以及因疫情無法返崗的農民工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3個月以上的,給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進一步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安置因疫情影響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對從事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政策享受期可延長1年,實施期限截至2020年底。大力開展“春風行動”網絡 招聘會等線上招聘活動,鼓勵返鄉農民工就地就業。

牽頭單位: 縣人社局

(十一)鼓勵開展技能培訓。鼓勵因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 難的企業和其他企業,開展各種技能提升培訓,按照技能提升培訓1000元/人—2000元/人、以工代訓每人200元/月、崗前培訓500元/人、高技能人才培訓3000元/人—6000元/人、新型學徒制培訓4000元/人—6000元/人給予補貼。

牽頭單位:縣人社局、縣財政局

五、鼓勵企業增資投資

(十二)促進招商引資。在金堂新增資或投資企業,在本政策措施有效期內完成註冊資本金變更或項目公司註冊的,符合項目落地考核標準的,按照縣委、縣政府《關於印發〈金堂縣關於促進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金委發〔2018〕8 號)等有關規定,同等條件下,按政策最高限給予扶持。

牽頭單位: 縣投促局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實施細則由縣發改局牽頭,各產業牽頭部門制定並解釋。本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中央、省、市出臺相關政策措施,遵照其執行。

錦江25條執行措施有效應對疫情

穩定經濟運行

金堂、锦江出台多项措施,稳定经济支持企业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疫情防控和促進經濟發展的工作部署,堅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復工復產”,今日,錦江區在貫徹落實“成都市20條”的基礎上,錦江區人民政府印發《錦江區貫徹落實執行措施》,從持續加大疫情防控力度、全力支持企業有序復工、加大金融財稅支持力度、加大援企穩崗力度、加大項目投資力度、拓展新型應用場景、提升企業服務質效等七個方面明確了25條執行措施。

執行措施結合錦江實際,突出重點、針對性強,聚焦受疫情影響企業的痛點、難點及需求,精準施策,統籌兼顧短期應急和長期發展需求,並注重對省、市政策措施的有效疊加,切實緩解企業生產經營困難,保護經濟平穩運行。

在“疫情防控”方面共有3條措施

一是完善全域疫情防控機制

健全完善區、街道、社區、網格四級疫情防控管理體系,建立服務專班,落實落細走訪排查責任,強化對商務樓宇、商場超市、工業企業、酒店餐飲、建築工地、農貿市場、沿街商戶等重點疫情防控單元“點對點”宣傳指導和疫情管控,督促企業(單位)切實履行法定疫情防控責任,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大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資供給

鼓勵區內企業通過各種渠道從市外、境外採購疫情防控緊缺物資,對納入區應急物資統一管理的,根據實際供給量和物流費用補助50%,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疫情防控期間區上確定的參與生活物資、疫情防控用品保供重點企業,給予用工、物流等費用補助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參與疫情防控開展藥物研製、檢測試劑、新產品研發生產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貼。

三是加強疫情防控工作保障

對區內參與疫情防治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給予疫情防控物資支持和費用補貼。關心愛護醫務人員,大力宣傳優秀典型和先進事蹟,做好生活、安全、人文關懷保障,切實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確保醫務人員持續健康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在“全力支持企業有序復工”方面共有6條措施

一是紓困解難促復工

集中一個月時間,由區領導帶隊分別對全區重點項目、重點樓宇、重點商超、重點企業和外資企業,持續開展“送服務、送政策、解難事、促發展”行動,協調解決企業復工復產中面臨的疫情防控、原輔料、人工、融資、運輸及用能等實際困難和問題,穩定發展信心。

二是幫助企業儘快復工

在滿足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產要求下,指導幫助企業有序復工復產,為企業提供疫情防控物資採購渠道信息,在防護口罩、消毒藥劑等疫情防控物資方面予以盡力支持,並安排專人上門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指導。

三是支持企業復工疫情防控建設

對重點項目、重點樓宇、重點商超、重點企業等基於安全復工復產需要,開展疫情防控體系建設,購置體外測溫設備、防護口罩、消毒藥劑等疫情防控物資費用,按3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補助。

四是降低企業用水用能負擔

鼓勵水、電、氣、通信等經營企業對困難企業緩收相關費用,批發業、零售業、餐飲業、住宿業單位2020年2、3月份用氣價格,按現行政策的90%結算。對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場、超市、連鎖便利店、批發市場等商貿流通和疫情防控藥品、醫療設備、物資器材等疫情防控相關生產的中小企業,按其相應用電類別、電壓等級國網四川電網平水期平段目錄銷售電度電價(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基本電價的30%計算電費補貼。

五是加強企業用工保障力度

通過“錦江微就業服務平臺”、“省、市公召網”及時發佈用工崗位信息,促進就業供需對接,搭建企業用工對接服務平臺,依託微信、網絡、視頻等渠道開展各類線上招聘活動,暢通企業間對接通道,幫助企業緩解招工難矛盾。支持引導社會組織、專業機構為企業返崗員工提供在線心理健康諮詢服務。

六是做好復工用餐住宿保障

按“企業自主、供需有序、安全溫馨”的原則,篩選推薦區內價格優惠的酒店和線上線下餐飲企業,為有需求的企業返崗復工人員提供過渡性住宿和用餐服務,對提供服務的酒店和餐飲企業,加強疫情防控、安全等方面的指導和支持。

在“加大金融財稅支持”方面共有5條措施

一是鼓勵金融機構加大普惠支持

全面落實國家、省、市向中小企業發放低成本貸款和貼息政策,引導駐區金融機構加大信用貸款和中長期信貸支持,給予企業展期續貸、減免逾期利息、無還本續貸、信貸重組等支持,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保障企業正常運營。建立應急金融服務協調機制,發佈應急金融服務指南,彙總金融需求信息,暢通銀企對接渠道。

二是推動綜合融資成本下降

對中小企業通過區內擔保公司新獲得1年(含)以上擔保貸款的,經認定,按照貸款實際擔保費的50%給予補貼,單筆融資擔保費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是落實稅費優惠政策

全面落實支持防控疫情物資供應、科技攻關、公益捐贈、困難減免等稅費優惠政策。對因疫情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依法准予延期申報,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可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對生產經營受疫情影響,適用“定期定額”徵收的個體工商戶,可依法申請合理調整定額。

四是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對承租區屬國有企業經營性物業、場地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休閒娛樂、餐飲住宿、旅遊商貿、康體美容等非國有中小企業,2020年2月份租金全免,3、4月份租金減半。經區政府及省市有關部門認定的創業園、孵化器、創業基地等各類載體,對疫情防控期間為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按照不超過租金減免總額的50%,給予單戶最高不超過30萬元補助。鼓勵大型商場、重點商務樓宇運營主體等社會業主疫情防控期間為中小企業減免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對其自持物業產權部分按減免租金額度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並在疫情後的場外促銷、廣告宣傳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對疫情防控期間商場、餐飲等企業(商家),實行公共空間彈性管理,合理拓展經營區域,增強企業經營活力。

五是加大政府採購支持力度

採取預留份額、評審優惠、消除門檻等方式,力爭政府採購中小企業貨物、服務比例達80%以上。疫情防控相關採購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信用良好的中小企業。建立健全預付款制度,鼓勵採購單位向中標供應商預付一定比例的合同價款。全面執行“蓉採貸”政策,鼓勵融資機構對獲得政府採購合同的中小企業提供免抵押、高效率的信用融資服務,放大授信額度,下調貸款利率。

在加大援企穩崗力度方面共有4條措施

一是減免社保及緩繳公積金

落實國家、省、市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有關規定,2020年2月至6月對中小企業免徵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2020年2月至4月對大型企業減半徵收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緩繳。

二是加大就業補助支持

對吸納成都市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以及因疫情無法返崗的成都戶籍農民工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在錦江區參加社會保險3個月以上的中小企業,給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對醫療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擴產能,每增加一名員工並穩定就業的,按2000元/人標準給予補助。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重點工業企業輸送勞動者,員工穩定就業並連續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標準發放補助。

三是加強就業適崗技能培訓

對參保關係在錦江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在整體或部分生產經營業務處於停工狀態期間組織職工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按實際培訓費用給予全額補貼;對參保關係在錦江區的企業,組織入職12個月以內的職工開展崗前培訓的,按照500元/人的標準給予崗前培訓補貼;對組織企業員工參加新型學徒制和高技能人才培訓,符合要求的按3000-6000元/人的標準給予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

四是維護勞動關係和諧穩定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結合自身生產經營特點選擇勞務派遣、非全日制等靈活用工方式和申請特殊工時制度,也可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延長假期及推遲復工期間,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按一定比例支付基本薪酬而非強制工資報酬。依託網絡會議系統,搭建“成都錦江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知訊網絡服務平臺”,採取網上直播、現場互動等方式,維護勞動關係和諧穩定。

在加大項目投資力度方面共有2條措施

一是保障重點項目建設

實行投資項目在線審批。對省、市、區重點項目工程建設單位人員疫情防控、生活物資保障、施工物資供應等工作納入重點保供範圍,成立工作專班,切實協調解決市政配套、水電接入、資金落實等問題,積極支持企業儘快復工、開工;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政府投資項目,允許合理延後合同執行限期。

二是強化項目投資支持

對疫情防控期間簽約並於一個月內完成在我區註冊的重大產業化項目,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對疫情防控期間實現開工且固定資產投資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社會投資項目,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加快彌補健康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短板建設,以疫情防控為切入點,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和人居環境整治投入力度。

在拓展新型應用場景方面共有2條措施

一是加強新經濟應用場景供給

加快釋放新興消費力,鼓勵前沿技術、創新產品、新興業態在疫情阻擊、生產恢復、生活保障、城市治理等領域的創新轉化和推廣利用。精準掌握疫情對生產生活和城市治理催生的新需求,利用5G、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重點圍繞智慧旅遊、智慧醫療、智慧消費、智慧治理、智慧教育等重點領域,分類整理發佈“錦江區城市機會清單”,打造消費新模式,催生經濟新增長點。

二是激發企業發展活力

幫助企業開拓增量市場,對拓展疫情防控應用場景的企業,疫情防控期間按企業首次實現應用場景拓展區級經濟實際貢獻度總額100%給予獎勵。加快釋放新興消費潛力,鼓勵發展電子商務、互聯網醫療、在線教育培訓、點餐購物等新業態和消費場景,對線上交易銷售達到2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實際發生物流費用或流量費用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補貼。

在提升企業服務質效方面共有3條措施

一是優化行政審批服務

持續推進審批“不見面”, 推行“網上辦、預約辦”,採取容缺受理、現審現勘、視頻勘驗、告知承諾、雲評會審等方式,優化流程,縮短企業行政審批辦理時限。降低企業開辦費用,免費提供印章、證照郵寄等服務,實現企業開辦“零費用”。

二是加大法律服務力度

完善應急公共法律服務機制,建立錦江區營商法治環境建設促進會,對企業受疫情防控影響造成合同履行、勞資關係等糾紛,設立服務專線,開展應急公共法律服務。鼓勵區內律師事務所和公證機構,採取免費諮詢、減免服務費用等方式,積極為受疫情影響企業提供法律援助專業服務。協助受疫情影響導致未能按時履約交貨的外貿企業,向國家有關進出口商會申請免費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

三是加強政策措施統籌服務

積極做好各級惠企政策的宣傳解讀、公示公告、諮詢輔導,統一受理企業政策申報,收集困難訴求,確保中央、省、市在疫情防控期間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落實見效。

據悉,錦江區相關責任部門正在制定出臺《錦江區貫徹落實執行措施》申報流程,切實細化任務,明確職責,落實專人負責,確保惠企政策落地見效,促進經濟健康平穩發展。

來源 | 金堂縣委宣傳部、錦江發佈

紅星新聞記者 | 吳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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