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分包异地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啊小贱啊


建筑行业营改增以前,营业税是典型的“属地征收”,项目在哪个地方,就由哪个地方的税务局征营业税。

所以,营改增以后,增值税一律在注册地缴纳,对建筑行业来说,就是个大难题。建筑公司项目部、分公司、挂靠单位,等等各种形式,全部集中到总部后,核算、纳税、发票都变得更复杂,也有更大的风险。

当然,从税务筹划的角度,集中到总部也是有好处的,能保证进项充分抵扣,也利于总部统一筹划。


具体的税务处理比较复杂,分别以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为例,做个简单的说明。

案例:建筑公司A在异地承接了一个工程项目,工程总价为1000万元,满足简易计税条件。

1、简易计税

在合同约定的支付工程款时间,在工程所在地预缴税款,预缴率为3%。

预缴税款 = 1000万/(1+3%)*3% = 29.1万。凭证分录: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29.1万

贷:银行存款 29.1万


到注册所在地,开具增值税发票,并计算增值税,确认应收账款。凭证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1000万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9.1万

工程结算- 某工程 970.9万


注册机构所在地纳税额= 申报应纳税税额-预缴金额 = 29.1-29.1 =0。凭证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9.1万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9.1万

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29.1万

贷:预交增值税 29.1万


2、一般计税

在一般计税模式下,预征率为2%,且不含税价必须是用原税率还原。所以,预交税款的计算和简易计税不太一样。

预缴税款 = 1000万/(1+9%)*2% = 18.35万。凭证分录: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8.35万

贷:银行存款 18.35万


到注册所在地,开具增值税发票,并计算增值税,确认应收账款。凭证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100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82.57万

工程结算- 某工程 917.43万


注册机构所在地纳税时,可以扣除预交的税金,再进行纳税。凭证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82.57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40万

贷:应交增值税 - 未交增值税 42.57万

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18.35万

贷:预交增值税 18.35万



建筑行业的异地预缴增值税是比较复杂,在实际中,也需要总部多注意,防范税务风险。也需要注意:

1、有异地项目的时候,应该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不应该在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去代开发票,否则可能会导致所得税汇算清缴有问题。

3、异地项目若是客户不要发票,不能隐瞒收入不入账。


康愉子


你好,这个异地预缴增值税有三种会计处理方式,下面我们举个简单的小例子来说明一下这个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甲公司在A地承包了一项工程,总价2000万元,把其中的400万元分包给乙公司,收到工程款2000万元后支付分包款

1、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取简易计税,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

应预缴税款=(2000-400)÷(1+3%)×3%=46.6万元

A地预缴增值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预缴增值税 46.6

贷:银行存款 46.6

2、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简易计税,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

应预缴税款=(2000-400)÷(1+3%)×3%=46.6万元

A地预缴增值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预缴增值税 46.6

贷:银行存款 46.6

3、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取一般计税,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

应预缴税款=(2000-400)÷(1+10%)×2%=29.1万元

A地预缴增值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29.1

贷:银行存款 29.1

预缴增值税需提供资料如下: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

(一)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二)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三)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总结:

1、纳税人身份不一样,预缴增值税采用的计税方法可以一样。

2、同一纳税人采用的计税方法不一样,预缴增值税产生差异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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