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共享經濟會是最好的商業模式嗎?

市場上真正的共享經濟有哪些?其實從汽車行業來說,順風車算是一個,但是快車嚴格來說還不是,共享經濟,核心在於共同享有,而這裡面享有的是產品的使用權,而所有權是其中一個人,而所有權是經營者的話那麼就是租賃經濟。

1、快車本質是租賃經濟

快車的本質是租賃經濟,和出租車沒有什麼區別,就是互聯網+汽車,現在出租車也可以通過滴滴等平臺叫車。至於 之後的專車那更是出租車的模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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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滴滴出行這樣的商業模式其實早已有之,那就是在住宿領域,我們通過美團或者攜程等平臺預定酒店,然後入駐,這個過程和滴滴沒有任何的區別,而酒店的鐘點房和出行領域的分時租賃更是異曲同工。

前面講的還不太嚴謹,嚴格來說,當前的在攜程等平臺預定酒店,然後入駐的過程,其實是和平臺購置大量的汽車,然後給到專職司機的模式是一樣的,而那些個人有房,然後出租的,叫做螞蟻短租的那種,這種是快車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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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商業模式的優點是在於平臺節省了用戶/消費者大量的篩選成本,降低了用戶的信息成本,同時也降低了商家/酒店的推廣成本,平臺起到的是撮合的作用。平臺整體來說是能夠起到降低用戶和商家的溝通成本的。

汽車的分時租賃是沒有前途的,目前所有做分時租賃的都沒有做成的,很多都是因為車子賣不出去了,看著共享經濟是個風口,於是就找一幫人做了一個平臺,然後就推廣,反正車子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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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分時租賃對用戶來說最大的問題就是停車太難了,如果是像神州租車這種一天以上的,那麼我們是有充足的時間去停車的,因為你多停車不會增加你的使用成本,這是按天計算的,但是分時租賃不是,能夠去用分時租賃的基本使用時間都在一個小時以內,而停車耽誤的時間在這個時候就很關鍵了,多耽擱的10分鐘,甚至20分鐘就非常划不來,停錯了還要罰款,其實是很划不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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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共享充電寶

共享充電寶其實是分時租賃用在充電寶的領域,也不是共享經濟,本質也是租賃經濟,但是這個商業模式是成立的。這是因為有幾個原因:

第一、有人看著,共享充電寶大多是在餐飲門店、商場之內,基本都是放在一家門店當中,裡面是有工作人員看著的,所以,不用擔心丟失損壞的,這個就比共享單車要好得多。共享單車因為損壞造成的損失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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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使用時間和場景高度匹配,比如我們去商場的餐飲,我們吃飯總的是需要一個小時左右的,而這個時間點就足夠我們的手機充電了,完全不用耽擱我們其他的時間。

第三、成本低,一個充電寶的成本是很低的,而一輛汽車的成本是比較高的,自行車的成本也不便宜,但是充電寶創造的收益是比較客觀的,剛開始的時候一個小時通常是1元錢,但是到了後面我發現很多地方已經提高到2元,甚至3元的價格,但是我依然會去使用,因為痛點太痛了,這個時候我如果去買一個是很麻煩的,不僅要花幾十元,而且要費時間,但是用兩三元,雖然覺得貴,但是相比較還是划算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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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幾十元的產品,一個小時就可以收取兩三元的費用,能不賺錢嗎?而共享充電寶的平臺是維護成本是很低的,雖然我不是做互聯網開發的,但是直覺也遠遠沒有共享汽車和單車的APP複雜。

3、共享雨傘

共享雨傘這個也不知道是誰想的,這個商業模式也是走不通的,因為我們個人的雨傘是不會放在那裡和別人共享的,這個是私人物品,而如果平臺自己購買雨傘然後放在一些地鐵、商場等區域,也會面臨一個問題,就是無人維護,怎麼沒的都不知道。這個損失就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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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就是使用場景,只有下雨天才會有需求,但是我們的天氣雖然不是每天都是晴天,但是大多數都不是下雨天,大家可以直接回憶一下,下雨的時間有超過20%嗎?如果真的是那種連續的下雨,那麼人們已經有了預期,早就有準備了,所以真正的需求要大大降低。

2020年,共享經濟會是最好的商業模式嗎?

再一個就是競爭力不行,為什麼這麼說,相信大家都看過在地鐵站或者車站,當下雨的時候就會有一個人拿著一些很劣質的傘,10元一把,基本都是一次性的,和這些人比起來絕對是沒有競爭力的,因為這些人的要求不高,他們沒有要求很高的收入,而且他們熟悉城市局部的地理形勢,很有可能本來就在附近是有生意的,做這個事情是順便的事情,所以你競爭不過的。

2020年,共享經濟會是最好的商業模式嗎?

4、共享按摩椅

這個模式,目前沒有相關公開是數據可以查詢,但是從商業模式的邏輯推理上,也無法像上面的三個模式那樣容易推斷出是否就成立。

如果非要選一個的話,筆者認為也是不大靠譜的,最大的原因還是損壞率的原因,以及使用率的原因,共享按摩椅大多是安排在火車站,這是一個人流量非常大的場所,而且人人都需要坐,但是問題就在於使用的人有多少,就筆者在高鐵站的觀察來看,使用率是很低的。

2020年,共享經濟會是最好的商業模式嗎?

筆者看到很多的車站大多都已經都換成了貢獻按摩椅,上面也坐滿了人,但是問題是,真正在使用的人很少,大多都是往那裡一座就OK了,雖然有些椅子也有聲音在提示你不付錢就不要坐,但是問題是在這樣的公共場所,大家都不認識,而且很嘈雜,又沒有工作人員盯著,大家也就不管這個聲音了,還有就是這個損壞率有多少,這個也沒有數據支撐,總體來說,從商業邏輯來判定,筆者認為是不太可行的。

2020年,共享經濟會是最好的商業模式嗎?

總體來說,筆者認為如果要讓這樣的商業模式成立,那麼就需要幾個要素,第一個就是損壞可控,第二個就是使用頻率高,第三個就是商品本身的成本就不高,但是收費還可以。第四個就是平臺的建設和維護成本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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