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这家水果超市经营者因毁坏绿化被行政处罚

近日,市城市园林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发现永青路一处绿化带内多株植物遭到人为破坏,并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线索。接到该线索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往现场。经勘验,位于先锋路与永青路交叉口往北200米路东的清*蔬菜水果超市门前绿化带内,多株扶芳藤苗木遭到严重踩踏,破坏面积为8.5平方米。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在场人员停止踩踏苗木的违法行为,对现场拍照取证,并对当事人清*蔬菜水果超市经营者顾某展开调查。

临清这家水果超市经营者因毁坏绿化被行政处罚

图为被踩踏的绿化带

调查过程中,清*蔬菜水果超市经营者顾某主动承认违法事实:1月23日(腊月二十九),顾某雇佣员工搬运、整理蔬菜,因生意繁忙,雇佣员工为方便快捷,直接翻越栏杆,踩踏绿化带,导致该处绿化带内多株扶芳藤苗木被踩折。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案立案查处,最终对清*蔬菜水果超市经营者顾某作出停止侵害、恢复原貌并处罚款壹仟零陆拾肆元的行政处罚

临清这家水果超市经营者因毁坏绿化被行政处罚

图为执法人员正在现场勘测

根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城市绿地内禁止攀折花木、采摘花草、践踏草坪。

根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树木花草的,处以赔偿费1至3倍的罚款;

……

临清这家水果超市经营者因毁坏绿化被行政处罚

图为处罚决定书

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在此请广大市民自觉保护城市绿化设施,严禁随意踩踏绿化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巡查力度,严查严管破坏绿化带行为。同时,欢迎市民朋友对各类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积极监督举报。

举报热线:0635-60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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