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中院常态化运用“四川微法院”平台远程开庭审理案件

2月21日,内江中院成功运用“四川微法院”平台远程开庭审理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内江中院常态化运用“四川微法院”平台远程开庭审理案件


该案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不在内江法院辖区,其中一方诉讼代理人为外地律师,考虑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征求双方当事人进行在线诉讼活动意见。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立即指导当事人完成四川微法院身份认证,并进行诉讼文书的在线送达和签收。同时,合议庭对在线庭审活动进行认真筹备,特别针对在线庭审活动的法庭纪律和特别告知事项进行了深入研究,制定了详细、规范的庭审提纲。为保障庭审活动顺利进行,合议庭积极协调技术部门、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前组织了两次在线测试。庭审开始后,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主持核对当事人信息、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环节有序进行,各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了意见,整过过程条理清晰、规范有序。通过四川微法院平台视频连线,庭审期间信号无中断、画面清晰、音质优良,在线庭审活动顺利完成。当事人在庭后表示,本案在线庭审活动程序规范,与普通的现场开庭没有差别;四川微法院使用方便,尤其方便身处外地的当事人参与诉讼。


通过四川微法院平台进行在线文书送达,当事人在线签收文书,实现即时送达、即时签收,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效率;组织规范在线庭审,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增强审判效果。通过在线诉讼活动,极大方便当事人在不同地域参加诉讼,减少当事人参与诉讼成本、避免当事人舟车劳顿,特别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能够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减轻人员防控压力,以更加有效、务实的司法便民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更是以实际行动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今后,内江中院将进一步完善线上庭审流程规范,常态化运用信息技术加强远程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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