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沒有收入,金融平臺催款是違法違規的嗎?怎麼辦?

中國好市民hg


雖然當前疫情讓很多企業停產停工,讓很多百姓失去收入。但是,貸款人在法律上並沒有義務要給予寬限。雖然,從情理上來看,貸款人不應該這麼咄咄逼人,但我們也沒有權利要求人家必須具有同情心。所以,借款人除了協商還錢,也別無選擇了。

如題所述,甲之前因一時急用在某金融平臺貸款,本來以甲的經濟能力,每月剛好能夠負擔應還本息的,可沒想到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把他打得措手不及。在疫情之下,無數企業停產停工,無數員工失業下崗,而甲正是失業大軍中的一員。

因此,甲一下子失去了經濟來源,便無力負擔每個月的應還本息了。這時候,金融平臺並沒有展現出無私奉獻的優良品格,他們還是一如既往地要甲還錢。甲雖然承認這筆債務,但是確實無力負擔了,他認為金融平臺真的是毫無良知,一點也不肯讓步,實在是欺人太甚。那麼,金融機構此時催債是否合法呢?

答案是肯定的。金融平臺與甲之間的貸款合同合法有效,本次疫情對合同約定的“還本付息”的合同義務並不構成不可抗力和情勢變更,甲依然受該合同約束,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還本付息。雖然,甲因為疫情陷入了經濟困難,但考慮甲的經濟困難,並非是金融平臺的法定義務,雖然有些不近人情,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我們又有什麼理由指責他們呢?

因此,金融平臺的催債行為,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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