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房首付貸款比例下調至20%,對非“限購”城市或能更多跟進

2月24日,據媒體報道,浙商銀行近日下發調整個人貸款通知,對非“限購”城市,各分支機構可根據當地“限購”“限貸”和監管政策情況,將居民家庭購買首套個人住房的首付貸款比例從原來的30%調降至20%。

個人住房首付貸款比例下調至20%,對非“限購”城市或能更多跟進

中證君從接近浙商銀行處人士瞭解到,該通知基本屬實。同時,中證君從上海多家全國股份制商業銀行了解到,相關銀行將始終嚴格執行央行等監管部門關於限購與非限購城市差異化政策,同時符合各分行當地房貸調控措施,不排除會跟隨市場情況做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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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存量來看,2018年全國個人住房貸款餘額約25.8萬億,同比增長17.8%,對比2015-2017年分別為23.9%、38.1%、22.2%;從增量來看,2018年新增全國個人住房貸款3.9萬億,與2017年持平。2019年Q1,新增全國個人住房貸款1.2萬億,同比增長17%,季度增速環比反彈較為明顯;2019年1-4月,新增居民中長期貸款1.8萬億,同比增長9.3%,對比2018年全年水平(-6.6%)亦存在較明顯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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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住房貸款最為重要的兩個因素是按揭利率和首付比例。首付比例又涉及到首套房、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及首套房的認定標準。從我國房貸首付比例情況看,經過歷次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變遷,逐漸從全國範圍的“一刀切”走向因城施策。整體看,大城市,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首付比例高,但是小城市、庫存比較高的城市,首付比例依然在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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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在執行過程中,首套房的認定標準的調整,也是首付比例調整之外的重要政策內容。當前,政策對於首套房的認定標準從嚴,且不同區域存在一定的差別。實際上,從2016年開始,首套和二套的邊界開始出現交叉。不同城市的首付標準差異較大,不同狀況的人群適用不同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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