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小区物业不允许没有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小区,这个合理吗?

就是这么愣


无论买没买停车位,作为小区业主车辆均有权利自由出入小区,题主可以向政府服务热线和房管局物业科进行投诉!



其次,要看小区规划的停车位的权属和性质以及什么区域规划的车位。

《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这是根据约定确定车位权属,在小区规划时就确定的,买房的业主可以优先购买车位,属于个人所有。如果小区只有这种停车位,在停车位已经售罄的情况下,意味着小区没有别的停车位时候,物业对没有购买小区停车位的业主可以阻止其乱停车。还有就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权属,“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所以小区规划中本来没有规划停车位,后来在小区公共道路和场地设置停车位的,该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即使开发商或物业服务企业对这些停车位进行租售或赠予,也是违法和无效的。 并且,后规划的停车位需要进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不能随便租售。在有设置公共车位的小区,物业无权阻止业主车辆进入,在公共车位已满的情况下,阻止车辆进入也是暂时的。



所以,小区的规划车位和公共车位权属性质不同,但即使小区已经没有任何车位的情况下,物业也无权阻止未购买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这是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题主可以诉讼方式解决。


小桥流水哗哗哗


首先不允许业主的车辆进入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 车位、车库的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但是本律师认为如果小区车辆过多,可以用适当的方法进行管理,但是如果公共部分的车位租金没有进业主口袋而进了物业口袋,那当然是赤裸裸的违法,业主可以向房管部门的物管部投诉!同时本律师也建议每个小区应该成立业委会,这样有利于物业更好的服务,也有利于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章文敏律师


对于这个问题,可以换个角度来看,结果就很明了了:1.如果物业让进小区,业主没有没停车位,那么,把车停到哪里?是停到消防通道上还是停到绿化带上?是停到人行道上还是停到儿童游乐场上?2.如果说我买了房子,为什么不进小区,那么,卖房子之前难道没有看小区规划是不是规划停车位了?没停车位,怎么停车?3.如果物业让进小区,业主没地方停车而乱停,是不是侵犯其他业主的公共空间,侵犯其他业主利益?毕竟没买停车位的业主远远小于买停车位的业主+没有车的业主。回答明白这几个问题,你还会问这个问题了吗?公共利益不容侵犯!


必胜笑笑


物业就是个怪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用血汗钱买的房子 过自己的日子,却出来一个叫物业的强迫我们交钱来他们的一班人马开工资,我们自己花钱买的车回家 又得给他们交钱才能进院停车,回家进院又要花钱买门卡才能回家,这是什么道理呀?强烈要求取消物业!我们可以花钱雇人来干那些活 也不让物业赚我们的血汗钱!不用物业!


布朗5377


小区的每一寸土地都是每个住户的,买了车位的住户是抢了沒买车位住户的土地,你买车位化了钱和没买车住户是没关系的,你的钱没有分给沒买车位的住户,你的钱是给物业的,但是这个小区的每一寸土地不是物业的,是全小区住户的,所以全住户要团结,不允许自己的土地被别人卖掉,不要以自已有几个钱就不认人了,到时候这个物业不做退岀时,你的车位也白买了,等到没买车位的人比你有钱时,比你高十倍的价买光车位,到那时,你的车进不了小区,看你狂!!!


港湾58185526


就是赖皮恶霸的行为!。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该条规定,对于在共有道路上停车收取的停车费应当归业主共有。


用户107762434370


这完全不合理,物业也无权统筹车位。业主每月交的管理费,包含小区内的所有公共空间的共享权益,小区物业转卖车位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应尽快给予取缔。


猫眼50637961


小区公共面积属于全体业主,但不是属于某一个业主。你没有车位,进去了停在哪儿?如果允许你乱停,那是对其他业主的不公。地面开辟收费停车位,名义上物业收费了,但这个钱归全体业主,物业通过收取的费用更好地为全体业主服务,同时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业主负担,这对业主也是有利的一面。因此题主先不要问合不合法,而是要先问问自己有没有上规矩,自然就知道是否是违法了。声明一点,我也是业主,该缴的费用一分不少,小区挺和谐。


江泰公475


这个肯定是不合理的。

物业对于业主的各种限制无非是为了物业自身的利益。想着多卖车位来牟利,从不想是否给业主带来了多大的麻烦。这种情况每个地方都有,也没有有关部门对此整治,其实是一种霸权行为,应该列为扫黑除恶一栏,但是各地开发商物业跟当地的关系很多人也了然于心,最后受气的终归是业主。


燕郊小整儿


看了很多评论,核心争论在“业主共有”。我来举个例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是作为国家主人的你,能随意出入国门吗?同理,业主共有不是说业主就可以随意开车进小区,必须要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意才可以。如果业主委员会都不能通过,那么就算你是业主,也要遵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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