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多省份下調應急響應級別意味著什麼?

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 蒲曉磊

習近平總書記在2月23日召開的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強調,落實分區分級精準復工復產。低風險地區要儘快將防控策略調整到外防輸入上來,全面恢復生產生活秩序,中風險地區要依據防控形勢有序復工復產,高風險地區要繼續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華東政法大學社會治理研究院常務副院長鄒榮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說,按照此次會議和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時提出的要求,接下來的疫情防控工作,既要繼續採取有力措施防止疫情蔓延,也要抓緊經濟社會秩序的恢復,而協調兩者關係的關鍵在於“完善差異化防控策略”和“落實非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策略”。

值得注意的是,已有多地開始實行差異化防控、精準防控——近日,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全國多地對新冠肺炎疫情的應急響應等級進行了降級調整。截至24日24時,已經有8省份調整了應急響應等級。其中,廣東、山西、江蘇由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調整為Ⅱ級響應,甘肅、遼寧、貴州、雲南、廣西由Ⅰ級響應調整為Ⅲ級響應。

“我國法律已經明確了差異化應對機制,各地疫情也存在差異性,這就要求各地依法落實差異化、精準化防控策略。因此,按照依法防控的總體指導思想,需要儘快區分不同地區,逐級有序地降低應對等級,直至全部解除應急機制,使得疫情防控迴歸到傳染病防治法所調整的日常狀態。”鄒榮說。

無差別粗放應對策略不可持續

1月29日上午,西藏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至此,全國31個省份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

在公共衛生領域啟動突發事件Ⅰ級響應機制是一個重大的法律行動,對全國的經濟、社會秩序和法治狀態均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在疫情發生之初,這一舉措對於控制疫情的蔓延和穩定公眾情緒都有著積極作用,但其造成的公民權利被壓縮、多個行業停擺等消極影響同樣不容忽視。

“抗疫之初,各個省份無差別地啟動了Ⅰ級響應機制,這種無差別,不僅表現在省際之間,還意味著在全省區範圍的各個地區,都實施Ⅰ級預案。事實上,無論是各個省之間還是省內各個地區之間,疫情是有著較大差別的。因此,我們可以說,當初這種無差別啟動Ⅰ級響應機制的做法,並沒有做到精準防控、差異化防控。”鄒榮說。

鄒榮指出,這種無差別、粗放的應對策略不可持續。中央要求在接下來的疫情防控中要體現“完善差異化防控策略”,特別是“非疫情防控重點地區要以實行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為抓手”,是十分及時和有針對性的。

法律為精準防控提供製度基礎

梳理我國關於傳染病防控以及突發事件應對的法律制度,可以發現,立法時就已經充分注意到了疫情或者突發事件的差異化存在。

“無論哪一種突發事件,都是從一個具體的地點開始的,只要各基層政府或者社會組織認真履行職責,採取有效手段,加上上級政府的支持、毗鄰地區的協助配合,完全可以將突發事件控制在本地區直至消除。為此,我國法律法規作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為精準防控提供製度基礎。”鄒榮說。

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預防、控制預案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

突發事件應對法確立了“國家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的突發事件應對原則,要求各級政府以及政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政府預案、部門預案、專項預案,要求各級政府加強對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授權各級政府在突發事件發生時依法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

“上述法律規定,充分體現了根據傳染病和突發事件發生的規律,要求各地、各部門正視當前的客觀情況,精準地予以應對的精神,只有精準才能有效,唯有精準才能做到效率最大化,也正因為精準,才必然體現出差異化。”鄒榮說。

精準化防控並非取消防控措施

鄒榮認為,差異化防控、精準防控,應當遵循分區逐級降低應急預案直至迴歸常規傳染病防控狀態的步驟。

鄒榮指出,各省份在選擇防控預案級別的標準時,應當堅持將法律制度遵循與科學規律遵循相結合的原則,建立起各自的疫情研判機制,適時經過法定程序確定防控措施。

“各省份以及各省份不同地區在選擇防控措施時,應當特別重視人員流動的管理。分區的概念是基於行政區劃進行的,這是我國社會治理體系結構決定的,在物理空間上,特別是人員流動方面是無法分割的。因此,加強地區間流動的人員疫病監控,應當是實行差異化、精準防控的關鍵。目前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是可以保留的。”鄒榮說。

實施差異化、精準化防控,並不是取消防控措施。科學家已經指出,新型冠狀病毒的消滅將是長期的艱苦工程,人類將長期與其相伴。即便是解除了此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所有應急機制,也必須加強疫情的監測,只是在法律上轉換到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常態防治狀態,畢竟,國家和社會還有廣大的人民群眾不能一直處在應急狀態中。

“我們不能排除,某些地區的疫情出現反彈或者本次突發事件結束後還會出現其他的突發事件。當上述情況發生時,差異化的精準防控還是必須堅持的原則。但只要嚴格按照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原則、制度、機制進行防控,我們就有理由相信,可以避免再發生類似的禍及全國的重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鄒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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