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4 樂平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馬有亮提起公訴

被告人馬有亮在疫情防控期間,通過網絡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樂平市人民檢察院在適時介入引導偵查的基礎上,僅用一天的審查時間,以詐騙罪將被告人馬有亮向樂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依法建議判處被告人馬有亮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2020年2月17日,樂平市人民法院通過網絡開庭審理此案,採納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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