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疫情这么严重房东不肯减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商量吗?

王者吴彦祖


哈哈哈,醒了没,房东如果没有贷款什么的,没有外债就还好,人家如果也缺钱,你怎么绑架他降租啊。你多赚的时候,想过给他送点钱吗。当然他有可能也涨你的租。但是也是你愿打愿挨的,做生意有赚有赔


什么鬼


通过法律就不叫商量了,基本就是撕破脸了,据我所知,好像没有法律法规要求房东免租。说下我的亲身经历吧,我也试探过跟房东商量减租,房东回怼:疫情不是他造成,做生意就要学会承担风险,生意好时也没见给他多点房租,他也要还银行的房贷,银行也没给他减免。听完心里虽不舒服,但是的确也是减是人情不减是道理。只有疫情过后自己努力了


相当暴躁666


疫情这么严重房东不肯减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商量吗?

这个问题问得比较有分寸,其细节在于其中的“商量”。总的说,疫情严重房东肯不肯减租,应当以国家法律或有关政策,包括本次抗疫期间,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指令为指导。比如,有关文件和指令中提出的减租对象,明确适应公有房产,而其它所有制性质的房产,其租金可否减少只是在商量范围。所以,采取必要的渠道、办法及方式,进行商量是没有文问题的。

本题提出的是通过法律途径“商量”,我想应当是可以的,其可能的办法是根据现有相关政策进行调节。但因为法律条款没有这方面的专项规定,如果说,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裁定或判决,那就没有依据了。

思为特写 冯贵华 20200223-4tt/.22..03



思为特写


非常时期大部分人的收入都锐减,有些扛不住的租客要求房东给予减免部分房租。有的租客运气好碰上有人情味的房东能给予适当照顾。但更多的人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一般房东们也会纷纷诉苦,理由无非是"房贷也没人给减免啊?","我也没收入了"等。那么问题来了,房东不给减免房租能通过法律问题解决吗?

这个问题小编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从法律上讲房东是没有义务减免房租,他给予减免是他的情份,不给予减免是正常。现在的情况不只是租客没法工作,房东照样也没法工作,大家都很难,各扫门前雪,非亲非故的谁会照顾?所以很遗憾,租客想通过法律途径协商减免房租,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大家都是成年人,而成年人的字典里从来没有容易二字,所以大家遇到困难还得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虽然现在开不了工大家的收入都受影响,但只是1、2个月没有收入就付不起房租实在不应该,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自己平时不会理财,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消费欲望,挣的少花的多罢了。就像一位房东说的,他才用千元的手机,凭什么给用几千元手机的人减免房租呢?


雨桐撩楼市


政府要出台!对出租房屋,写字楼,商铺,柜台,承包的出租车等等,以及收费了的学校和幼儿园,在封闭防疫不能经营或者居住,上学期间,一律免费顺延时间!不得收费!国家要减免不能营业期间的税收和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

我是房东,我的提议,希望全国各地业主支持一下!这也是为国家做贡献了!请转发一下同志们?✌💪


用户5218545190094


你真有意思啊,这房子你爱租不租、不租走人就得了,凭什么告房东啊,国家说的那些减免政策是针对个人的吗?你了解清楚了!别说什么有的租户房租就减免了,那是人家,你不是没租那样的房子、没遇见那样的房主吗,一个人一个样,一个家一个样,在这件事情上你总不能要求全国都统一战线吧?这没有依据啊,更何况就是反过来你是房东,你也不一定思想境界就这么高,这是白花花的钱,房东也是靠此为业的,你别说这事轮到我身上我肯定不跟我房东一个样,抱歉,我认为这需要到啥时候说啥话,大方话谁都会说,豪言壮语也会讲,可是就怕实打实动真格的时候怂了,而你也一样,说了一大堆,想必你也明白我的意思了,那就是开篇说的,爱住不住、不住腾房子!


春风拂面春意浓


感谢题主:

首先我先给一个确定的答案:如果你租用的是国有资产房屋,那是可以协商的,但是应该不至于通过法律途径。

还有就是如果你租用的是个人或者民营企业或者自建房屋的话,那么是不可以商量的,且不说你通过法律途径协商,就是你直接对簿公堂也是无济于事。

因为从疫情开始到现在:国家对这方面的问题的解释是建议,没有出台具体的文件以及政策法规。降租和免租的话都是单位或者个人的独立行为,是否这样做不受法律约束。

你可以说房东不近人情,或者说没有道德,但

好的是他还没有涨租,如果涨租的话,是我也要谴责他是不是没有道德了。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房东的难处,毕竟他也需要成本支出,这个情况下没有人来降低他的成本,谁也不能让他在我们的角度上来承担我们本该承担的责任。

道德和法律是我们做人的准则,但是道德是高于法律的,法律也是最低的道德准绳。


南方有菩提


个人看法:可能无法减免,最好协商降低租赁费用。

很多承租人都和提问者的心态一样,认为既然全国人大法工委都认定疫情期间属于不可抗力,就应该按照不可抗力要求房东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

但是回到租赁合同本身来看,承租人的合同权利是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利,义务是缴纳租金;而房东是出让房屋的使用权,权利是获取租金。在疫情期间,房东履行了合同义务,租客未能使用房屋明显不是房东的过错。

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单方面要求房东减免租金,那么请问房屋空置期间的损失究竟该由谁来承担?如果让租客免交租金,那么相当于让房东承担了“不可抗力”期间所有损失,这种价值分配是否公平?答案显而易见,不公平!

个人意见:在疫情特殊时期,我建议最好的方式是联系房东协商疫情期间的租赁费用能否减免或者就租赁期间予以免租延长。


麋鹿说法


当然不可以!这等于把自己的损失强加于别人的身上!

第一,疫情期间,你问过没有,银行给房主减免过房贷吗?如果通过人情商量,那另当别论通过法律商量,没门!

第二,疫情过后,生意好了,你会主动给房主加钱吗?估计是没有这样的租客。

第三,房东和租房人都是在做生意,都是有赔有赚的时候,不能一厢情愿吧!

请不要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


剪辑师训练营


我去年租的车库两间,当时是毛胚房,我花钱装修的,才租了一年,今年本身就疫情,房东还说要在涨四千!我简直不能接受!如果不租给我,我的装修宁愿自己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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