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高价卖口罩“发大财”,涉嫌非法经营罪!多地公布一批典型案件

疫情防控期间

少数不法商家囤积居奇

哄抬防护用品或民生产品价格严重违反市场秩序

受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情节严重者

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高价卖口罩“发大财”,涉嫌非法经营罪!多地公布一批典型案件

01

浙江首例

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哄抬价格案件

➧涉案商家:宁波极波贸易有限公司

➧涉案金额:超百万元

➧违法事实:多次哄抬口罩价格

经查,该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从宁波某公司以1元/只的价格购进10万只“KN95”口罩,在2020年1月19日之前一直以39.9元/30只(运费4元/单)的价格在其天猫店铺销售,进销差价率为33%。

1月20日-21日该公司抬高同一批次口罩价格

1月20日-21日,该公司对同一批次口罩不断抬高价格,分别以69元/30只、79元/10只、89元/10只、99元/10只(运费14-22元/单)的价格销售7.5万只库存口罩,进销差价率分别为130%、690%、790%、890%,远超其1月19日之前销售同品种口罩的进销差价率。

1月22日-24日购入口罩后大幅提价售卖

1月22日-24日,该公司又以1.5元/只、3元/只、4元/只、4.5元/只的价格从多家公司购入13.5万只“KN95”口罩,而后大幅提高销售价格,分别以99元/10只、119元/10只、128元/10只(运费14-32元/单)的价格进行销售。

高价卖口罩“发大财”,涉嫌非法经营罪!多地公布一批典型案件

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由于涉案金额巨大,当事人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目前已移送公安部门,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02

两高、两部出台意见

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日前,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实施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同时,《意见》明确要求,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要依法从重从严进行处罚。

03 依法从严从快惩处

防护用品和民生商品涨价违法行为

哄抬物价情节严重者

将追刑责

近日,公安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下发文件,指导各地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从严从快惩处防护用品和民生商品乱涨价行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高价卖口罩“发大财”,涉嫌非法经营罪!多地公布一批典型案件

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犯罪活动,快侦快办了一批涉嫌非法经营犯罪案件。

高价卖口罩“发大财”,涉嫌非法经营罪!多地公布一批典型案件

011月31日,广东惠州公安机关对李某涉嫌非法经营案立案侦查。经查,1月份以来,医药销售代表李某转而推销防护口罩,以高价向河南、浙江以及湖北十堰、荆州等地销售,非法经营数额20余万元

022月6日,辽宁本溪公安机关对佟某涉嫌非法经营案立案侦查。经查,自1月18日起,佟某从本溪、鞍山等地劳保市场以5元每只的价格购进口罩,在网上以高价对外销售,非法经营数额

57万元

032月6日,山东烟台公安机关对寇某涉嫌非法经营案立案侦查。经查,1月份以来,寇某借用亲戚、朋友身份在淘宝网开办网店20余个,以15元左右的价格购进一批口罩,以高价对外销售,非法经营数额250余万元

042月7日,湖北荆门公安机关对杜某涉嫌非法经营案立案侦查。经查,自1月22日起,荆门某大药堂杜某以9元、9.9元每包的价格购进一次性口罩,以高价对外销售,非法经营数额26.8万元

052月9日,辽宁丹东公安机关对李某涉嫌非法经营案立案侦查。经查,2月1日以来,李某以8.7元每只的价格购买10万余只口罩,以高价通过微信对外销售,非法经营数额1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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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澎湃新闻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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