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南检战“疫”】27小时快审快诉,西乡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宁市首例口罩诈骗案当庭宣判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时期,西乡塘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惩治破坏疫情防控的犯罪活动,及时提前介入多起涉疫刑事案件,实现对涉疫情案件的快审快诉。

【南检战“疫”】27小时快审快诉,西乡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宁市首例口罩诈骗案当庭宣判

2020年2月26日上午,西乡塘区检察院集中移送起诉两起口罩诈骗案件。其中,韦某诈骗案移送起诉后便立即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南检战“疫”】27小时快审快诉,西乡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宁市首例口罩诈骗案当庭宣判

一、

基 本 案 情

2020年2月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韦某在既无货源又未实际组织货源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发布有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并使用其住处租客莫某的微信与客户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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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2月3日,被害人王某通过微信向韦某转账6730元用于购买口罩,韦某向王某提供的地址邮寄了两个空包裹,并将上述款项据为己有。

二、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刑事速裁释放检察效能

韦某诈骗案由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韦某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2月25日向西乡塘区检察院院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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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塘区检察院受理后,于2月26日上午11时,完成了权利义务告知、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审查全部案件材料等环节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得了被告人韦某对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同意,随即将本案移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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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检战“疫”】27小时快审快诉,西乡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宁市首例口罩诈骗案当庭宣判

当日13时许,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南检战“疫”】27小时快审快诉,西乡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宁市首例口罩诈骗案当庭宣判

庭审中,被告人韦某对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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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检战“疫”】27小时快审快诉,西乡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宁市首例口罩诈骗案当庭宣判

@南宁西乡塘检察

西乡塘区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当庭宣判。审判机关认为,被告人韦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王某的购买口罩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案发后能退回全部赃款,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故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该案为南宁市首例开庭审理并获一审判决的口罩诈骗案。

【南检战“疫”】27小时快审快诉,西乡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宁市首例口罩诈骗案当庭宣判

该涉疫刑事案件在检察机关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基础上,从受理审查起诉至正式提起公诉仅耗时27小时,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司法战“疫”一线的司法效率、司法责任和司法担当,同时也体现了检察机关战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与社会各界共同打赢疫情阻击战的决心与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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