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水滸傳》開封府尹頂撞高俅,不怕"穿小鞋"嗎?


在《水滸傳》裡,開封府尹因為林沖案子頂撞了高俅,最終輕判了林沖。這個開封滕府尹怎麼就不怕高俅?事實上,這不是開封府尹怕不怕高俅的問題,而是高俅在開封府尹眼裡根本不算什麼。



開封府頂撞高俅的過程

林沖被引誘持刀誤入白虎堂,被高俅抓住送到了開封府。開封府有個叫孫定的正直府吏看出這是林沖被陷害,在與府尹定奪案情時有意激了一下滕府尹,說“咱們這開封府是高太尉家開的”,滕府尹一聽急了,反駁“胡說”。於是,高太尉所告“手持利刃,故入節堂,殺害本官”,被開封府判為“不合腰懸利刃,誤入節堂”,這就大大減輕了林沖的罪名,杖打二十,刺配滄州。高太尉“情知理短,又礙於府尹,只得準了”,對開封府的決定,高太尉沒有提出異議。



開封府不是一般的衙門

對開封府的判決沒有提出任何異議,這並不是對結果滿意,而是高俅壓根就惹不起開封府。在宋朝,開封府並不是一般的衙門。由於它地處京師,所以也兼管朝廷多個重要案件,比如涉及朝廷重要大臣的一些案件,往往都會交由開封府審理。所以,皇帝任命的開封府尹,多是一品或二品的官員,而任過開封府尹的,其中很多人後來都被重用。我們熟悉的包拯、歐陽修等人物都在開封府任過。另外,開封府可以說是皇家直管的衙門,後來逐漸成為一些皇子歷練必經的臺階。比如宋太宗、宋真宗等人都兼任過直任過開封府尹。可以這麼說,能任開封府尹的人,日後多會被重用,這些人一般都是惹不起的。


雖然高俅被皇帝寵幸,其太尉的官職撐死了也就是個二品,在官位上是和開封府尹相當的。不管怎麼說,林沖帶刀闖節堂確實是觸犯了條例,開封府尹雖說不給高俅面子,但在斷案上還算是秉公執法,並沒有因為同情林沖而有意偏袒太多。可以說,開封府尹是一個有良知的高官。


戴草帽的小老鼠


仔細閱讀《水滸傳》,開封府尹是宋朝首都開封府黨政軍一把手,高俅做為太尉,是皇上跟前的武官,屬於開封府御林軍軍官培訓學院校長的職務,歸開封管轄。林沖王進等是教師。

高俅的“小鞋”開封府尹根本就穿不上。在古代,同朝為官互相隸屬,不沒有互接上下級關係的官員,既使級列高的想要報復打擊級別低的,也只能通過向皇上奏本,才行。

高俅只能打擊報復自己的下屬王進,林沖等,開封府尹並不是高俅的屬下,想打擊也是鞭長莫及 ,沒有皇上允許,他還沒有這個權力。

高俅並不是能一手遮天的。從《水滸傳》原著來分析,皇上跟前太尉有十來個,開封府府尹與高俅是平級或略高於高俅,原著中曾寫道,開封府審林沖案的孔目孫定看不慣高俅胡作非為,對府尹說:“難不成這開封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的?”從這句話可以得知,他們不怕高俅的。

由此可知,開封府府尹是不怕高俅的,只因同朝為官,原本不想得罪高俅。不論從官職從屬還是與皇帝蔬密的關係,高俅都居其下。高俅與開封府府尹相對於皇帝來說高俅職位即低,還是外人。

據考證,宋朝開封府尹是正二品或者從一品 ,相當於現在掌管著開封府義的黨政軍公檢法一切事物的長官,一般由皇親或皇帝的親信擔任。而高俅,高太尉,至多二品,開封御林軍最高長官,皇帝身邊的最高武官,比開封府尹官職低。,

因此,高太尉高俅不僅不敢也不可能報復開封府尹,反而害怕開封府尹到皇帝跟前參他一本。畢竟,自己做的這件沒良心的事,是見不得陽光的。


南極冰火


北宋首都是東京汴梁,也就是現在的河南開封,開封府尹就相當於今天北京市委書記加市長,負責京城秩序管理,職位相當重要,能做上開封府尹的人,一般都是皇親國戚,或名聲剛直的人,其背後勢力,可想而知。

《水滸傳》中,開封滕府尹之所以敢頂撞高俅,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滕府尹背後或有更大的勢力支持,高俅不敢輕以觸碰。二是開封府尹職責所在,怎樣處理有他們自己獨立處理的規則,外官不得干涉。三是高俅惡名在外,應該有很多把柄落在開封府裡,如果高俅報復,開封府尹也不是吃素的,最後弄成兩敗俱傷,得不嘗失。四是這時開封府裡有一個為人最為耿直的當案孔目孫定,十分好善,只要周全人,他明瞭林沖是冤枉的,就向府尹說知了事件就裡,要求府尹從寬處理林沖,並明確說明,開封府是朝庭的,不是他高俅家的。府尹或許秉性剛直,也同情林沖遭遇,就將林沖判了個不該腰懸利刃,誤入白虎節堂,脊杖二十,刺配邊遠軍州。滕府尹也知道高俅的勢力,也得給他個面子,就對林沖所作的判決,親自去向高俅作了彙報,彙報中只說林沖如此招供,也沒別的證人證詞證物,開封府只能以此作判。高俅也深知開封府不是好惹的,更何況以後還會時不時有事找開封府辦,開封府不聽話,有機會再慢慢搞他,明面又何必與它過不去呢?同時自己內心情知理虧,又想到林沖發配衝軍,也可暗中在路上了結了他,因此也就只好聽憑開封府的判決。

從這件事上也可看出高俅的老奸巨猾,做事不顯山不露水,不肆意擴大對立面,以此行走北宋官場,難怪最終高俅得以善終。《水滸傳》的作者施耐俺雖對其恨之入骨,詛咒其無子,卻也無可奈何,眼睜睜看著他殘害梁山好漢,逍遙法外,只能仰天嘆淚,痛世不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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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說下北宋的文官地位吧。

北宋初期,為了杜絕了五代十國武將禍國+頻繁篡國的慘禍,武將被踢出權利核心,文官地位提得很高,任何士大夫,只要不涉及謀反,犯再大的罪都不會被殺,甚至敢在朝堂指著皇帝對罵,還會有清名流出,誇張的程度可以說是皇室“與士大夫共治天下”。

到了宋徽宗時期,雖說經歷了王安石變法之後,士大夫階層發生了分裂,新舊兩黨惡鬥,互相都想聯合皇權打壓另一方,於是,在士大夫集團分裂的夾縫中,皇權愈發壯大,但士大夫在朝堂還是有一定影響力的。

然後,再講下開封府尹這一官職地位。

當時北宋的都城就是開封,能在首都擔任這一官職的不用說是朝廷重臣,一般是從一品或二品官銜。況且歷來,開封府尹這一官職都是屬於鍍金的崗位,多由皇族親王兼任比如宋太宗、宋真宗都擔任過開封府尹,就是不是皇族親貴,後來也能升遷,進入權利中心。

最後,雖然當時宋徽宗時期皇帝權力已經很大,高俅又受寵信,但很明顯,高俅已經踩過界,平時的瑣碎事可以讓讓,但涉及到權力的紛爭,開封府尹不能退讓,甚至會敲打對方,因為高俅怎麼說也是屬於武官,這涉及到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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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在宋朝開封可是首都呀,是京畿要地的首席行政長官,真正有實權的人,這麼重要的官職能不受皇帝重視嗎?能不是皇帝的心腹嗎?況且以後都是要進政治局的人,高俅未必敢和開封府尹硬碰硬的。

能做到高俅的位置的都是千年的老狐狸,高俅和林沖也不是什麼深仇大恨必須要治林沖於死地,因此也犯不著和開封府尹撕破臉,正好也給開封府尹一個臺階下,大家相安無事,犯不著做一些愚蠢的事情,影響自己的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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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他倆在官職上是平級

自打宋朝以來,歷任開封府尹的人都很厲害。大家熟悉的包青天,趙光義,趙匡美,都曾經擔任過這一職位。這在宋朝,皇子和重臣,擔任這個職位也已經成為了不成文的規定。在這裡,坐過個個都是大人物,日後都有不小的成就。而且,宋朝還有明文規定,開封府尹,官居二品,和太尉平級。

其次,開封府尹這個職位不一般

皇子當了,是太子的前兆,大臣當了,是要當宰相的前奏,所以開封府尹沒必要怕高俅高太尉。


國脈傳薪


給高俅十個膽子他也不敢跟開封府尹作對,高俅雖是皇帝的紅人,但僅僅是紅人而已,開封府尹歷來都是皇帝的心腹,宋朝的每一個儲君都要先在開封府任職歷練才能登基,這樣開封府就算是皇帝的第二個家,你高俅再牛逼,敢跟皇帝的家人作對嗎?肯定不敢


老哥不會軍體拳


似乎大家一看到開封府這個地方,就會不由自主聯想起包青天包拯。包拯確實是做過一段時間的開封府尹。宋代的官制其實非常複雜,品級往往不代表官員的真實權利。比如宋朝的宰相參政,放在唐朝或者明朝基本上是屬於頂級,也就是一品大員才能擔任。可是在宋代,從4品以上就可以做宰相參政。

所以宋代判斷宋朝官階的大小,並不是看他擔任什麼官職,很有可能某個知縣、知府,就是7品大員。就拿開封府尹來說,這個官職並不是固定,更為簡單點介紹,就是開封府尹基本上是由宋代皇室貴胄,或者是當朝大員簡單輪流擔任。比如包拯就只是做過“權知”開封府尹。權知就相當於臨時當官,也就是熬資歷的意思。


一般熬出頭就可以進行申請調離,去當更大的官。所以開封府尹這個官職,基本上都是由“潛力股”來擔任。所以高俅自然不敢為了小小的林沖,而觸怒開封府尹的黴頭。且宋朝是以文為尊,“重文抑武”的風瀰漫整個大宋朝,這點也是延伸到官職裡。開封府尹大概是三品官職,高俅是武將出身,當的是“三衙管軍”。

宋朝文官遇上同等級,甚至大兩級的武官,都是可以橫著走。開封府尹和高俅的官職憑藉是一致,可宋朝特殊的官僚制度,也就是重視讀書人。所以開封府尹完全不需要理睬高俅的言論,只需要按照自己的想法來實施就可以。

反之高俅雖然和開封府尹是同等官職,但是由於兩人品級相同,加上文官比武官大半截。嚴格論起來,高俅還是開封府尹的下屬,自然不敢跟上司頂嘴。高俅在審判林沖,只能起到建議的作用,而不是命令!還好這個開封滕府尹發了善心,沒有治林沖重罪。按照當時的情形,林沖身為武官,帶刀進入軍事重地白虎堂,是可以判處斬立決。

所以這開封府尹再網開一面,從輕發落了豹子頭。高俅也是不甘心,卻又無可奈何。最後小編給大家科普個知識,像高俅這個太尉官職,在宋朝並不止一人,如果高俅能達到樞密使或者是兵部高書(兵部、吏部尚書的職位)。才能讓開封府尹真的拿他重視,但區區太尉還不足以命令開封府!


牧之國學


不懂這些官職


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1


熟讀宋史的讀者肯定知道,在整個宋朝不怕開封府尹的人還真不多,這倒不是因為包拯包青天曾經當過代理(權知)開封知府,而是宋朝一直有這個規定:開封府尹跟太尉平級,掛名而不管事的開封府尹一般由皇子兼任,而皇子兼任開封府尹,那就等於摸到了太子寶座。當過開封府尹的名人,一抓一大把:除了大家熟悉的包拯包青天,還有北宋第二任皇帝趙光義(當時以大內都部署、同平章事、中書令的身份兼任開封府尹),趙匡胤的四弟趙匡美(“金匱之盟”規定的皇位繼承人,後改為光美、廷美,以秦王的身份兼任開封府尹),宋真宗趙元侃(宋太宗第三子,以壽王、檢校太傅的身份兼任開封府尹)。除了有希望接班的皇子,開封知府和府尹一般都是由龍圖閣學士兼任(王博文、鍾離瑾、鄭戩),呂夷簡、歐陽修、蘇軾,也都當過開封府尹,可以說開封府簡直就是皇帝和丞相培訓班,能當上開封府尹的,沒有一個善茬子。

如果太尉高俅敢不給開封滕府尹面子,那就是連蔡京都得罪了。雖然高俅很受宋徽宗趙佶寵信,但是卻沒有資格跟蔡京平起平坐,蔡京拜相後,牢牢地把開封府抓在了自己手裡,為此還進行了官制改革,這在《宋史職官志》中是有記載的。宋徽宗崇寧三年,根據蔡京的上奏,開封府明確了開封府編制:“置牧一員、尹一員,專總府事;少尹二員,分左右,貳府之政事。牧以皇子領之。尹以文臣充,在六曹尚書之下、侍郎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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