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我省疫情防控應急響應Ⅰ級下調至Ⅲ級 響應級別下調 個人防護不能“下調”

我省疫情防控應急響應Ⅰ級下調至Ⅲ級 響應級別下調 個人防護不能“下調”

27日,省衛生健康委發佈公告,將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由Ⅰ級應急響應調整為省級Ⅲ級應急響應,公告全文如下: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衛生健康委有關文件規定和陝西省新冠肺炎疫情發展形勢,經陝西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自2020年2月28日0時起,將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由Ⅰ級應急響應調整為省級Ⅲ級應急響應。

自2月21日14時至26日15時,全國已有14個省份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其中山西、廣東、江蘇、安徽、新疆、四川、吉林調整為Ⅱ級響應;甘肅、遼寧、貴州、雲南、廣西、內蒙古、青海調整為Ⅲ級響應。

各級應急響應有何不同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介紹,2006年我國發布的《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西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雷曉康介紹,按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相關要求,Ⅰ級響應包含及時向國務院報告;每天收集、評估、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劃定控制區域;強制控制措施,如限制或停止人群聚集活動,停工、停業、停課等;管理流動人口;實施交通衛生檢疫等內容。Ⅱ級響應是指發生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省指揮部組織分析研判評估,並由省政府決定啟動Ⅱ級響應;Ⅲ級響應是發生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地級以上市、省直管縣(市、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分析研判,由地級以上市級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Ⅲ級響應;Ⅳ級響應則由縣級人民政府統籌管理。

下調意味著什麼

雷曉康表示,1月下旬,全國各省相繼啟動Ⅰ級響應,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防控,疫情蔓延形勢得到遏制。

2月17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指導意見,提出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統籌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秩序恢復。

2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時強調,要落實分區分級精準復工復產。

目前,全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階段性成效,基於有序復工復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的需要,近日各省相繼下調響應級別。

級別下調 個人咋防護

“下調響應級別,主要針對疫情指揮管控機構而言,對普通市民尤其是個人防護上,不應有絲毫鬆懈。”雷曉康介紹,按照相關規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終止的條件是最後一例傳染病病例痊癒後,經過一個最長潛伏期無新發病例出現。按照省衛健委26日8時許公佈的最新數據,儘管我省已連續7日沒有新增病例,但仍遠未到應急響應終止的時間。因此建議市民,Ⅰ級響應時怎樣防護,現在還繼續保持。“不管哪個級別的響應,做好自我防護都是預防一切傳染病的有效手段。”

趙良善也表示,響應級別下調並非全部解封,對個人來講,仍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關文件、命令。市民切不可掉以輕心,要保持自律,出門戴口罩,除上班外不出門不聚集,常通風勤洗手。“即使是低風險地區,也要落實對來自疫情重點地區人員的管理,做好登記,按規定引導居家或集中隔離,隔離期滿後才可復工。”趙良善說。 華商報記者 付啟夢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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