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大連: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職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服務保障作用,支持繳存單位和職工解決困難、緩解壓力,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及省住建廳有關工作要求,現將我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對繳存企業的支持政策

(一)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業務可到賬戶所在辦事處(辦事網點)辦理,除《緩繳住房公積金申請書》以及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的緩繳住房公積金民主決議材料之外,無需其他證明材料,即時辦理。

(二)企業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以及單位名稱、地址及職工情況變更等業務的,可於2020年6月30日後一個月內辦理,不予行政處罰。對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已立案,但未下達限期整改決定書的案件,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後辦理。


對繳存職工的支持政策

(一)企業受疫情影響緩繳住房公積金的,緩繳期內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權益。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自2020年1月25日(遼寧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因受疫情影響未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大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7日


大連: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