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6号)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第13、14号)精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除格尔木市为非重点防控地区,其他6个县(市、行委)均为一般防控地区。随着开学临近,为进一步强化全州“外防输入”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进入海西境内人员,必须扫描“海西健康码”进行登记,如实报告近14天旅居史。无码者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企业、单位)报告登记。儿童等特殊人群由监护人代报。

二、省外集中来州返州人员原则上由各地区指挥部协调,采取统一乘车方式,“点对点”接送至目的地,减少中间停车次数,不得中途转车、滞留途经村镇和城市。

三、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以及接待单位或个人对近14天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实行“首接负责制”,谁接待、谁报告、谁负责。

四、影院、图书馆、网吧等相对密闭场馆和商场、超市、服务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实行亮码进入、验码服务,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实行验码、测温出站。无码者须人工登记。

五、各级各类学校要精准排查掌握师生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近14天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督促师生及其家庭成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不接触近14天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

六、各地区、各单位要坚持底线思维,保持高度警惕,继续加强疫情监测,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度,做好物资储备,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机制高效运行,持续巩固全州“零疫情”战果。


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7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