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貴州2020年城鄉低保繼續提高標準:農村4318元


貴州2020年城鄉低保繼續提高標準:農村4318元/年,城市64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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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都市新聞記者從貴州省民政廳獲悉,近日,經貴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聯合制發《貴州省2020年城鄉低保提標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全省2020年度城鄉低保提標工作進行安排部署。2020年,全省農村低保平均標準提高到4318元/年,平均增幅5.2%;城市低保平均標準提高到645元/月,平均增幅4.9%。調整提高後的城鄉低保標準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方案》強調,依據相關精神指示,要緊緊圍繞2020年實現貧困人口全部脫貧的總目標和適應戶籍制度改革的要求,立足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堅持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原則,繼續分區域劃檔次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切實加強低保年度核查,強化兩項制度銜接,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按標施保、動態管理、應退則退”。

《方案》明確,要嚴格執行低保標準。其中,2020年全省城鄉低保標準繼續劃分為3個檔次。貴陽市雲巖區、南明區、花溪區、烏當區、白雲區、觀山湖區和貴安新區繼續實行城鄉低保標準一體化。

《方案》要求,全省各地要認真開展低保年度核查,確保“應保盡保”。嚴格按規定程序審核審批對象,應用好社會救助主題數據庫,同步做好農村低保季節性缺糧戶糧食救助對象認定、城鄉特困人員認定和自理能力評估年度複核等工作。要精準認定低保對象。嚴格執行低保政策,堅持以家庭收入作為納入或退出低保保障範圍的核心依據,健全低保家庭收入核算辦法、低保對象認定辦法、低保“漸退機制”。

全省各地應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情況,適時啟動入戶核查工作,務必於5月份完成對象審核審批工作,6月份按新標準兌現低保金。

具體分檔情況如下:

全省農村低保分三檔

第一檔:貴陽市開陽縣、息烽縣、修文縣、清鎮市,4380元/年。

第二檔:六盤水市各縣(市、區、特區)、麻江縣,其餘各市(州)的縣級市(區)、市(州)府所在地周邊經濟開發區,4332元/年。

第三檔:其餘縣,4308元/年。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標準提高到645元/月,平均增幅4.9%。

全省城市低保分三檔

第一檔:貴陽市各區、貴安新區,695元/月。

第二檔:貴陽市三縣一市、六盤水市各縣(市、區、特區)、麻江縣,其餘各市(州)的縣級市(區)、市(州)府所在地周邊經濟開發區,675元/月。

第三檔,其餘縣,625元/月。

總體看來,2020年,全省農村低保平均標準提高到4318元/年,平均增幅5.2%;城市低保平均標準提高到645元/月,平均增幅4.9%。據悉,調整提高後的城鄉低保標準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都市新聞記者 陳龍

校對 羅鎮武

編審 廖波 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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