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失信?你有沒有


在遼寧,因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故意剋扣、拖欠勞動報酬,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或者拖欠社會保險費,受到查處或者造成不良影響的信息,擬納入失信信息。遼寧省人大常委會9月25日審議的《遼寧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草案)》,擬做出如上規定。《條例(草案)》中的失信信息

主要包括哪些?“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給付、行政獎勵的信息”“行政判決或者裁定的信息”“不履行行政決定而被依法行政強制執行的或者不履行判決、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的信息”“因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故意剋扣、拖欠勞動報酬,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或者拖欠社會保險費,受到查處或者造成不良影響的信息”“因發生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環境汙染等重大事件事故,或者違反信用承諾制度受到責任追究的信息”“欠繳稅費信息”“受到市場和行業禁入懲戒的信息”“對破產企業負有直接責任的法定代表人的信息”不得歸集自然人的收入、存款、不動產等信息。《條例(草案)》規定,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機構不得以騙取、竊取或者以脅迫等不正當手段獲取信用信息,不得歸集自然人的婚姻狀況、宗教信仰、基因、指紋、血型、疾病和病史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採集的其他自然人信息,不得歸集自然人的收入、存款、有價證券、商業保險、不動產的信息和納稅數額信息。公共信用信息披露,應當客觀、準確、公正,保證所披露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不得涉及自然人隱私、商業秘密以及其他依法應予保密的內容。失信信息的保存和披露期限為5年,自失信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計算,但依法被判處剝奪人身自由刑罰的,自該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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